手机站   |   客户端

【廉政时评】破除形式主义须紧盯“关键少数”

时间:2019-06-25 09: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纠正“四风”取得重大成效,但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因此,对于形式主义这一“顽症痼疾”,我们须用“在路上”的思维去认识,用“在路上”的执着去解决,要秉其纲、执其本,对准焦距、找准穴位,以紧盯“关键少数”为切入口,下大气力破除形式主义难题。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是干事创业的“领头雁”,也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然而,我们身边总有一些“关键少数”不能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反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 ”。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少数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不够,遇到大事难事,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热衷于当“二传手”,问题层层向上报,责任纷纷往下移,俨然成为上传下达的“中梗阻”;另一方面是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能力不足和本领落后的问题,不能适应新时代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接触新知识却难以理解把握,遇到新问题也无法有效解决,索性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矛盾和问题。究其根源,还是思想不过硬,没有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扛在肩头,忘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

形式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特别是当下我国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唯有艰苦奋斗才是通往梦想的途径,而形式主义定会让轨道偏离。因此,作为“施工队长”的“关键少数”,理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才能使“施工图”一一得以落实。

从领导干部自身出发,首先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正确政绩观,“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要身体力行,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事情做起,形成“头雁效应”;要俯下身子深入基层,多调查研究,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只看“盆景”不看“全景”,要主动到基层去发现问题,善于从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从外部角度来看,一方面要继续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乐于搞形式主义的“关键少数”“红脸出汗”,让求真务实蔚然成风;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既不能让不作为的人蒙混过关,又不能让勇于担当的干部流泪又流汗。此外,还要树立“唯实、务实”的用人导向,让“狮子型”干部担当而不担心,“黄牛型”干部埋头而不埋没,“工匠型”干部有为又有位,为实干家撑腰鼓劲,激励“关键少数”率先垂范,形成“头雁领飞、群雁齐追”的美好景象。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关键少数”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一方政风,决定着事业的成败。进入新时代,领导干部应带头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韧劲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魄力勇于干事创业,更须以“永远在路上”的自觉克服形式主义,以上率下、久久为功,实现“四风”问题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跨越。(广德县纪委监委 禹淼)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