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你单位存在‘四单合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其中,有招商引资招待费使用电话记录单代替公务函;有涂改公函人数及审批单来宾人数的现象。请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近日,广德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范围涵盖9个乡镇和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种方式。在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和单位严格对照《2016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查表》中列举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方面,根据年初预算金额数、实际支出数、超支或节支比例三组数据,按年度划分,分别进行统计填报并形成自查报告。此阶段结束后,专项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选取部分单位,通过调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谈话等形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四单合一”执行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行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是否存在以招商、考察为名公款出国(境)旅行等违纪违规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共查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74起,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交办单11份。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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