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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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08:08:23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要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一)要注重监委会成员的遴选。桃州、新杭两乡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务必抓紧时间完成,其他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长年外出务工者或不能履行职责的监委会成员进行改选或补选。乡镇要对监委会候选人特别是主任候选人认真做好考察审核,把年富力强、敢监督、讲原则、懂财会的人员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根据提名审核结果将监委会候选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具体选举的程序和方式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选举时乡镇要派员参加指导,选举结果报乡镇备案。
  (二)要注重增强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乡镇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要组织监委会成员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要适时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要注重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待遇。一是要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政治待遇。乡镇召开的重大会议可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便于他们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乡镇要坚持季度例会制度,组织监委会有关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二是要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经济待遇。各乡镇一定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适当配套部分资金用于发放监委会成员的误工补贴。没有将村务监督委员会误工补贴列入乡镇年度预算的,要采取追加预算的方式,确保监委会成员办事有补贴,监督有信心。
  (四)要注重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考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奖惩,要对县乡两级误工补贴的发放实行等级划分,通过考核的办法奖优罚懒,切忌平均发放误工补贴。
  (五)要注重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要把省市县三级发放的相关文件制度进行归纳汇总,抓好贯彻落实。要把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村两委要帮助、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一)要主动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其他成员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讨论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听取并研究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等。
  (二)要主动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两委成员要积极配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一方面要将村两委的工作置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要将村两委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置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下。
  (三)要主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软硬件建设。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关心、支持、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使他们能顺利履职。村两委还应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硬件上水平,软件上台阶。
  (四)要主动配套误工补贴。在县乡两级提供村务监督委员会误工补贴的基础上,各村应当根据村集体经济状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要主动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均应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全过程予以监督,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流程,保障流程管理落到实处。
  (六)要主动厘清思想误区。村两委成员要充分认识到监督是保护,监督是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帮手不是对手,是“基石”不是“绊脚石”,做到思想上认同,工作上协同。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强化自身建设
  (一)加强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熟知村级事务操作程序,对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还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好的、形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二)坚持原则。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敢于顶真碰硬,敢于指责纠错,既要避免对村两委言听计从,唯唯诺诺,致使监委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又要防止与村两委唱“对台戏”,吹毛求疵,致使监委会孤立无援,无法工作。
  (三)强化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集体“三资”的监督力度,重点是对村集体财务收支事项按月进行审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村级决策或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实施监督。
  (四)推进公开。要把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负责监督公开是否真实、客观、及时、全面,做到村级日常事务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村级重大事项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落实制度。要坚持做好履职记录,特别是工作会议记录、公开审核记录、监督事项记录、意见建议记录等“四簿”。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要组织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乡镇纪委备案。  
本通知中所指的村包括行政村、社区。请各乡镇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中共广德县纪委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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