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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3-29 16:20:1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3年3月20日- 21日,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51个县直单位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广发〔2013〕8号)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从检查整体情况看,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能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学习县委、县政府文件,制定切实举措,严格落实到位,总体情况较好。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传达学习情况
各单位纷纷采取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机关学习例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对县委、县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文件精神做了及时传达,层层落实,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神上充分领悟,行动上充分贯彻,确保领会好、落实好、执行好《规定》。
二、完善制度机制情况
各单位将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经过认真研究,为本部门量身打造了有关工作制度,严格管理机关内部事务,不断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如县教体局等25家单位结合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县委组织部等21家单位在原有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考勤、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县计生委制定了50条管理制度,拟编印成册让每名干部职工人手一份;县粮食局与下属国有企业签订了“廉洁从业责任书”;县质监局制定了机关23条《工作规则》;县总工会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等。
三、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在督查中,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明显降低,浪费现象明显好转,彰显一派作风建设新气象。许多单位明确规定一般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食堂,严禁午餐饮酒,县工商局要求各乡镇工商所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少单位对公车管理采用“油卡制”和“责任制”,安监局一经发现聘用驾驶员存在违规用车行为的立即予以解聘。各单位严格执行“八不准”,严肃整治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形成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县电视台在领导带头和制度坚持上十分注重。
四、结合工作创新情况
此次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亮点制度与措施。如县经信委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由干部职工轮流讲课、学习讨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与《规定》的精神;县质监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金制度》,把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约束干部行为、激发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县审计局与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将承诺书与县委“八不准”规定做成桌牌,时刻警示干部职工;县水务局和国土局把作风建设纳入二级机构和基层站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县地税局以提高效率、做好服务为前提,把作风建设作为围绕收入做文章的切入点;县民政局突出窗口服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群众移风易俗,针对群众关心的优抚等工作开展核查;县城管局开展大练兵活动和职工志愿服务,拉近和群众之间的感情。
五、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在贯彻落实中认识不到位,行动缓慢,没有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极少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还未健全完善,执行落实不够;部分单位没有做到常敲警钟、常打招呼,作风建设这根弦没有时刻紧绷。
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同时,积极探索长效举措,挖掘典型,总结经验,长抓不懈,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让《规定》能真正持久、深入地得以落实。各单位要通过下访找问题、分析查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一对一”约谈等形式,真正将“规定”落到实处,让贯彻执行《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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