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市纪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12 08:23:2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1月24日,市纪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绩溪县华阳镇人大主席、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黄义新,因公车私驾,且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由绩溪县依法罢免其华阳镇人大主席职务。

    2.宣州区新农村土地整治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新农村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海海,因公车私驾且酒后驾驶,宣州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宣州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副所长吴岳来,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宣州区溪口林业站站长孙彬,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书面检查。

    5.宣城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邓明清,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051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扫一扫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