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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17:15:13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广纪[2014]58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坚决刹住中秋国庆

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皖纪发[2014]9)精神,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狠刹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地各部门要自觉规范从政行为,把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作为严明纪律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节日期间,重申以下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私用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摒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恪守“三严三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人准则等方面,给广大干部群众树好标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

二、着眼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宣传教育,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开展“小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县委“十八条”规定精神用制度机制形式加以固化,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要精心制定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明查暗访。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举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两节”期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从严从重从快追责。

“两节”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公款宴请等不正之风的举报电话为:0563-6022284;举报信寄至县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登录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信访举报中心”栏。

 

  

中共广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 德 县 监 察 局

                       2014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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