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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民政局开展巡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09:45:53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一届市委第轮巡察第巡察组于20231127日至1222日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民政局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点:位于民政局五楼市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0563-6022876(固定电话)

15656379362(只接收短信)

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

    1. 广德市太极大道198号广德市民政局大门口;

  2.广德市国土新村1号婚育服务中心大门口;

  3.广德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车管所对面)大门口。

(三)通信地址:爱民路99号行政便民中心七楼市委第二巡察组。

四)码上巡察: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信访截止时间为12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广德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一届市委第轮巡察第巡察组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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