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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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07 09:26:3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3228日至47对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自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市发改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整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各项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达到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发改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重点工作进行快动员、快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期间工作调度及落实。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以及整改措施。

(二)压实整改责任。626日,委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委上下要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928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研讨交流,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扎实推进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方案历经5次修改完善,共制定111条整改措施727日制发了《市发改委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化,确保各项整改事项到点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具体问题整改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盯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全力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1个问题,已完成38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推进1个。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学习方式单一,研讨交流较少;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汇报与实际开展情况不符

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及最近开展的主题教育工作已重新制定《中共广德市发改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广发改党组20239中共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方案(广发改党组202317)、中共广德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广发改党组202319),力求做到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与发改工作实际紧密结合

二是通过近期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及4月20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折翼的青春》《误入歧途》《平仄人生》《迷失的晚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增加学习方式,并已通过2月28日围绕学习“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月31日围绕“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在党组中心组作交流发言、4月28日、5月26日党组中心组围绕六重六轻作专题研讨,9月28日“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专题研讨、10月16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专题研讨、10月31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专题研讨,通过专题研讨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到实处。

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及正在开展主题教育,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5月26日、6月12日、7月28日、8月11日、9月28日党组中心组会议及5月16日、6月15日、6月26日、7月17日、8月7日党组会议,以及学习强国、“三会一课”上结合我委实际,每月一次,全面学习、全面贯彻、全面研讨、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2018年11月“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组直到2019年9月才开始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未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专题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持续深入,仅在2020年9月开展了1次学习;未按要求对《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开展系统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够坚决,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部分反馈问题还未整改到位。

落实情况

一是9月28日,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了专题研讨、10月16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了专题研讨。

夯实学习内容,8月11日、10月17日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3月10日、8月21日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领域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

三是6月14、8月21日、9月28日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从9月下旬开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了系统专题学习,还通过学习强国、自学、“三会一课”进行了相关学习。

四是全力推进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今年3月10日、8月21日委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领域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针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部分反馈问题未完成情况,及时制定问题整改推进计划表和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广德市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通过破产重整、股权重组等方式,对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分类改制,以彻底解决公司治理问题;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助查明桐汭粮食公司每笔应收账款的前因后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明确每笔应收账款的处理建议,经市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按照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债权处理建议,进行核销、申报债权和诉讼追缴;规范印章管理,明确要求新公章不得用于法律法规和控股公司禁止事项(特别是民间融资),银行融资需经桐汭公司审核同意。

3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领导班子部分规定内容没有学习;对机关党支部指导督导不严,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民主生活会各环节都存在不规范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近期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加部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学习内容。

二是6月5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三个支部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发现问题5个,并下发通报要求相关党组织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党建业务培训工作,在理论学习环节中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三会一课”学习,主要内容均为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以及发改领域方面批示指示,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等;在今后的检视问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工作中,做好会议方案、研讨、谈心谈话等部署工作,并认真规范各个环节。

2.党的领导不够全面有力。

4)推进机构改革不够到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针对所属事业单位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无明确“三定”方案问题,没有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解决,导致发改委和铁建中心之间关系不够顺畅;粮食、物价、人防工作并入后,档案未进行统一清理、集中管理,委机关内部包括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粮食、物价系统职责仍然不够了解,人防工作人员还未配备到位。

落实情况

一是会同铁路建管中心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加强与铁路建管中心工作交流,明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三定方案”。  

二是已于2023年5月26日聘请第三方广德兰台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档案进行清理。

三是每月党组会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传达交流学习,安排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各自工作进行汇报,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将业务精、能力强、善协调的综合科科长调整至市国动办综合秘书科主持工作,促进国防动员与发改职能有机融合;同时,将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具备十余年一线工作经验外调人员刘松调入国动办综合秘书科,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专业力量,确保国防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意识形态责任制未真正落到实处。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充分,缺乏具体工作部署安排,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内容,未制定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6月1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针对中心组学习、网络舆情、意识形态宣传等进行了专题部署。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责任范畴、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纳入党纪督查范围。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在以后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内容。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并已正式行文。

6)党建引领团建工作重视不够。未建立共青团组织,也未将共青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

落实情况

一是近年来通过人才招引、公开招聘等方式,本单位青年人才增多,共梳理28周岁以下青年11名,符合建立共青团组织条件。已将关于成立广德市发改委团支部暨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德市发改委第一次团员大会的请示上报至团市委,正在按照基层团组织成立流程,成立发改委团组织。

二是将共青团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坚持党建带团建工作思路,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春动能。

7推进法治建设尚有弱项。部分年度工作计划无法治建设内容,未听取法治建设专题工作汇报;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

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法治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法治工作,行使法规审查方面工作职能,协调解决我委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党组会每年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密切对接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制发行政规范文件前坚决做到合法性审查。如制定《广德市粮食应急预案》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三是组织各科室对涉及工作职能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加强本委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按照要求,开展机关学法活动和网络学法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2023年4月25日完成普法责任制公示。

3.职能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8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有待加强。跳出广德看广德,更大范围内审视自身、思考谋划意识不强,针对我市长期存在的“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优、缺乏牵动性强的大项目”等重难点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前瞻性调研,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出有特色、有亮点、事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不多。

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对接宜兴溧阳、长兴、安吉等毗邻地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学习其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经济指标争先进位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会同一地六县其他县市草拟2023年长三角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发展协议》,高质量推进“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建设

二是围绕投资“赛马”“三比三学三赶超”活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认真梳理排定2024年省市县重点项目重大工作,从项目签约、开工、纳统、投产、升规五个维度落实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深入研究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等相关政策,认真做好2024年中长期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申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项目谋划中心统筹调度作用,深入谋划储备一批牵动性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蓄潜能。

牵头起草《关于广德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提出意见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认真学习安徽省、宣城市《投资“赛马”激励机制(2023年修订)》文件,向市长工作例会做政策解读汇报,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来广调研指示精神,结合广德实际拟定贯彻落实省级层面帮助解决重要事项任务分解表,并报广德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牵头开展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广德先行区谋划工作,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康养基地规划及策划方案,研究提出广德先行区建设相关意见建议。

9牵头负责的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与市委市政府要求仍有差距。在落实市委“对标学两长”、融入沪苏浙等重大决策,实现“争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安徽县域排头兵”战略目标方面,与天长、长兴、溧阳、宜兴、安吉等县市相比,差距明显。如2017至2022年,我市GDP总量、人均GDP两项指标与天长市相比,差距值由131.2亿元、8715元/人上升至281.8亿元、30231元/人,差距进一步拉大;项目建设存在短板,100亿元以上制造业大项目还未实现突破,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新基建项目推进不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不足,2022年上半年全市战新企业数量从106家减至95家,产值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强度仍处高位,高于周边大多数县市(仅低于长兴)且处于宣城市第一

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部署,紧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超前谋划推进工作。密切关注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监测调度。针对短板弱项指标和退位较大指标,及时会同责任单位分析原因、会商对策、补缺补差,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2023年广德市地区生产总值上半年增长6.2%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2022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广德市与天长市GDP差距值由281.8亿元缩减至139.7亿元、与安吉县GDP差距值由178.1亿元缩减至66.5亿元。持续加大战新企业培育力度,积极组织优质企业申报战新企业库,战新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2022107家提高至1172023年三季度实现战新产值257.4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达48.8%,均列宣城县市区第一。

二是出台《广德市 2023 年重点项目推进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政办〔202311 号),积极配合市委办督查科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截至目前9“6543”工程顺利开展,新开工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89个、总投资300.6亿元,已纳统项目55个、纳统率62.5%;新投产项目65个、总投资138.2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70户(其中新投产入规企业17户)。

三是建立全市218个重点项目库和20个重大项目重大工作清单,并及时将百亿项目寻钠纳入重点项目重大工作清单,百亿项目寻钠计划于12月初开工建设;凤凰山水库施工合同已签订,计划11月份启动大坝主体施工;抽水蓄能电站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且省能源局已将项目调整入规申请上报至国家能源局。

实行月通报、月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跟踪分析各乡镇、园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指标走势,狠抓节能改造2022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5.8%,超额完成宣城市下达的4.1%的目标任务;启动开展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工作,对我市12家重点企业系统评估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节能减煤降碳潜力,为高质量项目腾出用能空间加快发展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积极推进整县光伏试点工作,全力推进工商业、公共设施等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成功招引华电广德市誓节镇茶光互补100MW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于1012日举行开工仪式。

10政策落实有偏差。2018年向上申报3个“三重一创”新建项目,经省发改委审核,2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情况;2020年度省“三重一创”涉企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不及时;2022年度无量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监管不严,未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落实我市2022年度上半年“制造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助企纾困政策时,上报企业76家,经财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仅为43家;截至巡察期间,2017年以来,仍有17个项目计4614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未拨付到位,其中部分项目由于未按实施方案建设,导致项目资金长期闲置沉淀。

落实情况

一是2018年申报“三重一创”项目过程中,已经按程序将核实结果反馈给省发改委和项目单位。最终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核,获得86.15万元资金支持。下一步将加强对涉企项目审核,联动财政、经信、科技等部门在项目申报前严格把关,对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系统核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在上级资金下达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尽快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履行好资金支付程序,并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梳理、核实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到位。针对2020年度省“三重一创”涉企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已于2022年3月完成整改到位。针对巡察指出的2022年度无量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监管不严,未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全额拨付到位问题督促市水利局整改,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执行,该笔资金2023年4月20日全部支付到位

三是梳理核实资金情况,按照未拨付原因分为4情况整改。第一类项目自身建设原因未完工的项目,将进一步掌握项目情况,上报市政府统筹对项目进行盘活。第二类未及时完工或未办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项目,通过发送督办函和赴项目现场督办的形式,确保项目单位完善竣工验收手续后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支付尾款。第三类项目单位未及时到财政部门请款的项目,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办督促项目单位尽快与财政部门对接完成付款。第四类项目还在建设期内,待竣工验收后支付完毕,增加赴项目现场频次,及时掌握建设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项目资金及时支付。

1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落实不严。未印发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双公示”情况监督提醒不到位,导致多次被宣城市通报。

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商讨制定并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召集人由常务副市长担任,57个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是根据宣城市“双公示”通报情况以通报、工作提示单等形式,及时对信息不合规、迟报、瞒报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双公示”时效性制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补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梳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双公示”报送情况有漏项的“双公示”及时补录到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截至2023年10月份,全市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8173条,行政处罚信息1571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120条。

12)粮食安全保障存在薄弱环节。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仍未做到全部实物静态储备,走访发现动态储备没有做到“专仓承储、定期轮换”;省级粮食储备库作为承担我市粮食储备的主体企业,检化验能力亟待提升。

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粮油应急储备能力。依托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改善成品粮油静态储备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将现有600吨社会化应急协议储备成品粮转变为静态储备,待市粮储公司“储粮仓房维修改造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成品粮储备入库,预计可在12月底前完成。该项目于2023年6月开始建设,目前已完成机械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现场调试;仓房屋面防水保温、外墙滚刷及屋内吊顶安装等维修改造也已完成,其他项目正有序进行中。

二是加强对动态储备成品粮的监管。通过定期对存储数量、存放地点等内容进行检查,指导承储企业建国米业配备集装箱式成品粮低温仓,推动企业落实成品粮油的“专仓专储、定期轮换”。待成品粮静态储备任务完成后,解除现有的成品粮社会化储备协议,实现政府成品粮油全面静态储备管理。

三是提升政策性粮食质检能力。对市粮储公司检化验室进行改造升级及检验设备购置。市粮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预算编制,拟投资38万元对现检化验室进行扩大改造,并添置高精度称重天平、稻谷新鲜度测定仪、高精度容重水分测定仪及相关配套设备。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将于12月底前建成使用。

13)价格成本调查能力不足。成本调查中心人员少,专业能力欠缺,成本调查主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无法保证成本调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价格核准变成为收费单位“背书”。

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高学历人才进入成本监审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整体队伍素质。今年11月份引进一名硕士研究生充实到价格科,专职从事成本监审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科室人员业务工作水平。通过参加省市培训、周边县市工作交流及网络平台授课等方式,全力提升价格成本调查能力。

三是严格定价程序,加强价格监管。按照《安徽省定价目录》范围及《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中各项要求和规定,全程参与实地监审全过程,并对第三方机构提供成本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在第三方成本调查数据基础上,通过周边市县价格对比及本市价格水平来确定价格初步方案,最后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审议等程序后,正式确定价格文件。

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不牢

14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基础不扎实,办理不规范,未建立原始登记台账,没有做到清单式“闭环”管理;措施不到位,化解不彻底,如钱某信访事项,2022年7月被宣城市通报,截至巡察结束前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落实情况

一是重视人员配备。从办公室挑选专人从事信访工作,做到来信来访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办。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建立来信来访原始登记台账,规范来信来访办理程序,及时处理信访交办件,切实化解信访矛盾,梳理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园艺场矛盾纠纷、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等),落实“闭环”管理制度。

三是大力开展积案化解工作。针对2021年钱某信访事项,经过市发改委、信访局、升平街道等单位坚持不懈地与钱某沟通交流,10月11日下午,我委作为矛盾化解牵头单位,与信访人钱某就信访诉求矛盾达成一致意见,信访人钱某与市发改委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该信访事件得到妥善化解并结案。

15)为民服务政策公开不规范。2021年以来的公共服务清单要素公开不全、2022年重大决策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期限少于30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未公开、部分政策摘抄原文解读质量不高

落实情况

一是已与相关科室对接,落实整改责任人,要求按年度排查公共服务清单,并积极与信息中心对接按要求公开2021年以来的公共服务清单要素。

二是全面排查2021年重大决策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期限问题,对接科室要求重大决策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期限不少于30日。

三是排查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双随机一公开”相关目录,已公开2021年至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程。

四是认真学习安徽省、宣城市《投资“赛马”激励机制(2023年修订)》文件,10月25日在市长工作例会上做政策解读汇报,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6落实惠民菜篮子工作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未实现城区主要社区全覆盖规划目标;对平价商店监督检查不到位,全省价格消费指数上涨超过3%时未督促平价商店开展平价活动,未对活动期间每日销售总量进行现场核查。

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惠民菜篮子”宣传效果。线上通过幸福广德公众号、信息公开网宣传惠民活动,线下各门店通过设立标牌、广播宣传等方式营造活动氛围。线上线下结合持续扩大惠民活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加强惠民门店布局的科学合理性,在惠民门店建设遵循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具有惠民性质的农贸市场补充其职能,实现主要社区目标覆盖。

三是健全惠民门店考核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管。我委严格落实上级在价格消费指数变动较大情况下开展的惠民活动,2023年活动期间要求各惠民门店按时报送惠民日销售台账,督促门店保障农副产品供应数量,监督门店按质按量完成惠民指标,根据活动每日开展成效进行“惠民菜篮子”门店奖补工作。目前我委对5家惠民门店发放2022年度“惠民菜篮子”门店以奖代补资金11.6万元。在宣城市2022年度“惠民菜篮子”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方面

5.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17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不强未组织学习《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全面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缺乏监管制度,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全市排名靠后。

落实情况

一是8月11日党组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质,提升了其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二是3月31日、6月1日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并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

三是结合发改实际已完成廉政风险点、发改系统权责清单的梳理和更新,并制定了《广德市发改系统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一览表》(广发改党组20号)、《广德市发改系统权责清单》(广发改党组21号)文件。

四是已重新抽取精干力量专职做好两责平台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2022年度考核位次靠前。

18)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的要求未落到实处;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截至目前,全委共开展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46人次谈心谈话活动,其中廉政谈话22人次,主要领导开展谈话8人次,切实做到了严肃、认真、全覆盖。

二是3月31日、6月1日、9月27日党组会上专题听取并研究布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19)党纪政务处分程序手续不规范。2021年12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党员违纪问题,未做到一案一议;2021年给予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政务处分,未制作谈话笔录、政务处分决定书、告知书等卷宗材料;2022年在机关干部例会上宣布党员违纪处分决定,不符合规定。

落实情况

6月1日在党组会上,派驻纪检组相关负责同志对巡察反馈的党纪政务处分程序手续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党内法规,提升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6.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20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2018年以来有16名党员干部受到通报、批评教育和党纪政务处分,未在本单位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

落实情况

一是8月14日党员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通报二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在6月30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用“关于国有粮食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党组集中学习了《粮食正负面典型案例》中收录的违法违纪的案例。切实增强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效果,提高了警示教育效果。下一步将结合更多典型案件在“三会一课”上进行以案示警。

二是把干部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班子成员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及时谈心谈话,对重要廉政风险岗位及时警示提示,起到了良好效果。

21)日常监督不到位。查办案件主动性不强,重点领域缺乏有效监督,如涉粮领域被查处的多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大多是巡察和专项整治活动移交的问题线索。

落实情况

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参加党组会、领导班子会4次。开展作风效能督查2次,第一形态问责4人。开展涉粮领域专项治理督查1次。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22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入账手续不齐全不规范,如公函来客人数与派餐单人数不一致、无派餐单、菜单无经手人签字等;有超标准接待现象,如2020年4月8日、2022年5月23日,均出现中、晚餐接待同一批来人且超标准接待现象。

落实情况

已于8月18日组织各科室学习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法。针2020年4月8日2022年5月23日出现中、晚餐接待同一批来人且超标准接待情况,已责令具体经手人完成退款,并要求办公室和财务室进行了全面排查,分管负责同志于10月份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公务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不合规。普遍存在公务出差无审批时间或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现象;有以差旅费名义违规列支来人住宿费情况。

落实情况

已于8月18日组织各科室学习广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出差报销流程,完善相关机制。对以差旅费名义违规列支来人住宿费情况责令具体经办人员完成退款,分管负责同志于10月份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超范围慰问和发放奖励、超标准发放服装以及现金发放会员生日慰问等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整改要求。1现金发放生日慰问共120171月采用现金形式发放生日慰问人均300元、共计11700元整。已于20231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作警示教育。2超标准发放服装共3笔。201712月分别报销广德县第一届体彩杯羽毛球赛服装费11682元整、广德县第四届公共交通杯男子篮球赛服装费32266元整,201912月报销全体职工运动会服装费45600元整。已于20231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认真计算个人需清退金额,逐步开展违规资金清缴工作。3超范围慰问共4笔。分别于20209月、202012月、20217月对4名职工家属进行住院慰问800元、共计3200元整。已于20231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认真计算个人需清退金额,逐步开展违规资金清缴工作。4无依据发放奖励1笔。201812月发放优秀先进职工奖励7人、人均500元、共计3500元整,超出《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83号)文件标准。已于20231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认真计算个人需清退金额,逐步开展违规资金清缴工作。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能,对每笔账目的去向及合规性进行核对,建立账目的定期盘点和检查制度,杜绝不规范账目出现。定期将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职工福利支出、困难职工帮扶支出、患病职工慰问等工会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提高经费收支管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

25)无依据发放奖励。如发放2019年度机关优秀党员个人奖金共计6000元;使用工会经费发放2021年度文明创建奖金。

落实情况

一是无依据发放奖励开展清退工作。我委通过翻阅账目核实反馈的无依据发放奖励具体情况:2020年7月违规发放2019年度机关优秀党员奖励(12人每人500元,共6000元);2021年9月、11月使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文明创建双月测评先进个人奖励(10人,每人300元,共3000元)。我委通知以上两笔资金人员于2023年年底前分别退款至委财务室和委工会,并对奖励发放提出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规范奖励发放管理审核流程,核实每笔奖励发放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严禁超标准、扩范围发放奖励。

8.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26)制度制定重形式轻内容。提供的制度材料未经党组会议研究、未以文件形式印发,且内容明显“陈旧过时”、表述明显错误,系他处“借用”。

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已重新研究出台了各项发改委制度材料,《关于印发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广发改2023〕58)、《中共广德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广发改党组〔2023〕15)、广德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广发改2023〕57),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10月25日参加了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暨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及9月7日的派驻纪检组调研学习活动,极大提升了各方面工作能力。

27)学风、作风不够实。如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内容雷同,上党课材料直接从网上摘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套用上年度、工作要点照搬上级工作要点等。

落实情况

一是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内容雷同,上党课材料直接从网上摘抄的行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讨,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及党课相关材料经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加强审核把关,在最近开展的主题教育党课环节中,主要负责人党课经分管市领导签字、分管领导党课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

二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视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避免简单复制上级工作要点,并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和协作,强调自身工作的可行性,明确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28)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现象。如与周边地区合作,以签订框架协议居多,实质性合作细则较少,缺乏后续跟进,缺少显示度高、标志性强的工作成果。

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工作部署,积极谋划推进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广德先行区建设,牵头编制策划方案,并赴上海长三角办、省发改委等单位汇报对接。配合推进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广德片区建设长三角(广德)航天科技产业园成功挂牌宣杭铁路广德段完成电气化改造,宁杭高铁二通道列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合杭、长高高速前期工作加速推进。G50高速宣广段、G318山关至郎溪段改扩建全面动工,S202祥花路、S459广安路加快建设。

二是会同市直相关单位积极对接一地六县兄弟县市,共同商讨深入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及一地六县相关合作事宜,邀请其他县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参加一地六县主要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立“一地六县”合作区就业服务联盟,打造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是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十四五项目库中期评估契机,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纳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共谋划申报项目14个、总投资397.6亿元。

9.内控制度不健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9)重大履职事项未经集体讨论研究。如部分涉企补助资金申报、涉及民生领域收费标准及价格认定等重大事项,一直由科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涉企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涉企除免申即享项目外均通过委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是持续推进民生领域及价格重要事项上会研定制度,完善重大履职事项程序。针对新楼盘首次开盘备案均价,由价格科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期价格调整依据房地产政策进行监管,年度惠民门店考核情况在党组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同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完善会议记录。

30)违规收取使用相关费用,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资金。2017至2022年,分别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取项目前期费用和开发区转型升级费用463万元,未设置专项收支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无法核实是否做到“专款专用”;2018年9月以前分别向相关单位和公司借款173万元,长期挂账未归还。

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反馈的2017年—2022年分别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取项目前期费用和开发区转型升级费用463万元,未设置专项收支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情况,我委已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设置项目前期费用和开发区转型升级费用电子账,实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二是针对反馈的2018年9月以前分别向相关单位和公司借款173万元,长期挂账未归还情况,其中150万元是向广德经开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该资金用于支持保障经开区项目对上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我委已向债权单位申请核销该笔资金;另23万元是向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借款,由于目前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均在我委,其非单独核算部门,我委将通过内部程序核销该笔借款。

31)财务审核监督不严。2017年至2020年报销汇总凭证,无会计审核人签字;部分费用报销以白条入账。

落实情况

一是配齐财务主办与出纳人员,明确部门单据报销审批流程,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财务审核机制。

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重点关注票据审核注意事项,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公开财务公开内容,定期接受外部专业审计,发挥财务管理效益。

四是已对2017年至2020年期间财务主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32党建责任未履行到位2022年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未经党组会研究且未正式发文。

落实情况

一是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经党组会讨论后已正式发文(广发改党组20237)。

二是2023年5月12日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会上汇报了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并部署了后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后续委党组将坚持按季度开展专题研究,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

33)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次数较少;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存在检视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个人剖析和相互批评程序错误、会议签到人数与民主评议党员参评人数不一致等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根据新的党章规定,将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编入党小组,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程序进行,党组织书记按要求严格把好对照检查材料审查关。

三是7月3日党组织书记对党务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党务干部规范各类党组织生活材料,做到程序清楚、做到专人负责。

34)机关支部党建标准化水平不高。2022年换届选举会议时间与选票时间不符、选举办法通过时间相互矛盾;“三会一课”、党员“红黄榜”管理、发展党员等党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落实情况

一是选举会议时间与选票时间不符、选举办法通过时间相互矛盾等问题是由于党务干部粗心所致,党组织书记7月3日对党务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规范换届流程,细致耐心对换届资料严格审查,确保换届符合逻辑要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支部建设,严格支部换届程序、规范记录,推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增强。

二是建立领导班子联系支部制度,结合季度督查进行专题研究,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红黄榜”管理方面,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我党组织认真落实、细化了“三会一课”具体内容,并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准确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初衷和深刻内涵,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三是发展党员等党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面,支委班子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性完善了党员发展材料,对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支部书记负责审核把关,组织委员具体负责

1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35未按要求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实施以来,党组未进行学习传达,也未调整制定新的党组议事规则。

落实情况

一是7月28日委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通过以学促用,提高组织党组会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重新制定了《中共广德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广发改党组〔2023〕15号)。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决策流程,进一步规范会前相关议题的收集、审核程序,凡提请党组议事事项,均严格落实议题申报,逐级审核把关,严格议事程序、制度。做到会前未经调查研究、未充分讨论的议题,不上会、不讨论、不决策。

36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职责界定不清晰,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党组会取代主任办公会的情况。

落实情况

《中共广德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广发改党组〔2023〕15号)、《广德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广发改2023〕57)等相关制度经党组会讨论后已正式发文。并个会议职能任务、议事范围、决策程序进行规范,有效解决议事范围、规则、程序不清的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广德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广发改党组〔2023〕15号)广德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广发改2023〕57),依据申报议题事项,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前提前收集议题,合理确定参会、列席人员,将主任办公会与党组会分开,有效解决了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问题,进一步理清了主任办公会及党组会关系。

3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2021年1月、2月党组会上讨论议题主要领导先表态,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执行议事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二是坚持会前充分酝酿,提前发放议题资料,提高决策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凡有“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列席。

12.党管干部工作有待加强。

38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少,后备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不够,引进人才流失较多,部分年轻干部担当作为意识减弱,在编不在岗情况较为突出。

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已于7月25日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之间分工明晰,互相补位、互相配合,充分发挥班子内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更好地形成领导合力。

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9月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政企融合引进人才共招引6名年轻干部、11月通过在市直单位选调6名骨干力量,补充急缺岗位人员。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对部分年轻同志进行谈心谈话,使其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发改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业务学习和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情况、实际需求,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并将其转化为工作动力。

四是7月已对18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梳理,充实到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纪检监察等岗位。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39干部选任用工作不规范。个别岗位设置不符合机构编制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材料缺失;2021年以来调整干部无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环节;问卷调查反映,44%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存在较多问题的部门是组织(人事)部门。

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为挂牌机构信用办单独配备一名副主任问题,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岗位设置进行调整,信用办负责人兼政务服务科副科长。细化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各部门结合现有人员定岗定责到个人,精准施策,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8月11日党组中心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组干〔2016〕28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材料,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三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能力,做到学与用相结合,言与行相结合。切实增强年轻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综合考核、平时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了解掌握干部德才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情况

13.上轮巡察及专项巡察整改存在不足。

4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重要事项未经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报送相关整改资料不够及时,对下属粮食企业整改指导监督不够。

落实情况

一是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积极化解粮食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22年全年,党组会议8次听取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有关议题汇报,共涉及粮食议题23个;其中,党组会议多次听取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党组会议5次听取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有关议题汇报,共涉及粮食议题31个。

二是已规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补充完整会议时间;同时加强民主生活会制度学习,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

三是已对涉粮巡察整改反馈20个大方面67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台账内容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整改明细表及销号单上责任领导和主要领导均审核签字。

四是按照《广德市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市粮储公司改制工作;民福公司已与德泽米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目前工商注册已完成变更,首期补偿金已按协议支付到位;稼鑫公司已初步明确改制途径。

41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如上轮巡察指出的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的省级粮食储备库应退还农户的售粮“差价款”等问题没有整改彻底。

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我委通过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核实账目、对接相关人员等方法,确定涉及发放该项津补贴的有39人,共计11700元(3000元/人)。已通知该笔资金人员于2024年1月31日前退款至委财务室,逾期未退还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我委将提请法院催缴。

二是省级储备库对2.87万元差价款进行调查核退。经梳理,2015年未核补差价款的售粮农户共230笔,合计金额28749.72元,通过公安部门协助提供的信息,每户通过电话联系核对信息,已核补到位27544.24元,已退比例95.8%,剩余未核补款项因2015年未登记农户联系方式,部分农户公安部门也无法提供联系方式等信息,且金额较小,已全部上缴财政。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9月2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巩固巡察成常态化推动各项工作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发改委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22813;通信地址:市行政便民中心三楼西侧;邮编:242200;电子邮箱:2330591806@qq.com。

 

中共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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