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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驻在单位纪检联络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08:40:19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关于印发《驻在单位纪检联络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县派驻一组各驻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的工作联系,增强服务和监督效能,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同意,现将《驻在单位纪检联络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德县纪委办公室

2014220

 

抄送:县纪委常委、县纪委监察局各科室。

 

 

 

驻在单位纪检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与县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联络工作。配合单位党组织进行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教育。

二、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传达、汇报上级纪检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推勤助廉,宣传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成效、经验、先进人物事迹等。

四、及时向县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每月一条),加强舆情反馈。

五、认真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分类归档。

六、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委托,了解并反映涉及本单位人员纪律处分落实情况、当事人改正错误情况。

七、完成县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派驻一组驻在单位纪检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县委党校

吴丽韫

6052956    13856338085

县老干局

 

6022544    18956372157

县信访局

 

6022677    13966206123

县档案局

 

6022931    13856327000

县招管局

 

6726023    18956378796

县新农办

吴明生

6816570    13856383058

县红十字会

 

6032230    13731910127

县金融办

韩勇胜

6029900    1305323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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