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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6 08:06:17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广纪[2014]68号
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各驻在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经研究,决定开展 “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规定的要求。通过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支出过程监管,总结控制“三公经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落到实处,确保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经费只减不增。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各驻在单位(派驻一组:县信访局、档案局、老干局、县委党校、新农办、红十字会、金融办;派驻二组:县总工会、妇联会、团县委、工商联、旅游局、编办、太极洞管委会)2014年1—10月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检查内容。“三公经费”制度建设、经费支出、经费开支渠道以及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支出科目列报是否准确,报批手续是否规范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主要通过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检查两种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驻在单位对本单位今年1—10月份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全面进行自查,并于10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送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
(二)组织检查。10月28日—11月10日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四、有关有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支出检查工作,实事求是,认真总结“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经验与不足,形成自查报告。
(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保证检查按时完成,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广德县纪委监察局
                           2014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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