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3-04-26 14:30:5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近日,我县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4月起至明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通知指出,专项清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的通知》(中纪发(1990)3号)印发以后,在广德城镇规划区内,党政干部违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建房、违规出租或出售自建房和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建房谋取私利;二是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保障性住房;三是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建设或出租、出售“小产权房”。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清理工作分登记申报、甄别核实、纠正处理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进行。
通知强调,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客观公正,以经济手段为主、纪律处分为辅的原则,严格区分自住与经营谋利的不同情况,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谋取私利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纠正违规问题,该完善手续的必须完善手续,该补交款项的要补齐差额,该交房的要按时交房,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坚决处理到位。
通知要求,专项清理期间,各地各单位必须做到“四个一律”:一律不得批准党政干部个人建房;一律不准为党政干部个人建房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手续;一律不准为党政干部个人所建房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对顶风违规建房的党政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决不姑息,坚决刹住党政干部个人违规建房歪风。同时明确,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进展迟缓,政策规定落实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查违规违纪问题,触犯法纪的,移送纪检或司法机关处理。清理期间,县党政干部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清理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