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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9-27 09:59:38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坚决反对“四风”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典型问题。9月27日上午,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了省纪委对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查处的五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这五起典型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抓作风建设,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信心、决心和行动力,同时也说明仍有少数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执行,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我县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迎来送往、文山会海、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这是一项艰巨任务,必须持之以恒抓推进。县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要求按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改进作风,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报中的几起典型问题,既有违规动用公款聚餐,又有公车私用、违反工作日午餐饮酒规定的,还有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其行为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相关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进三解三推进”活动和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加强自我教育,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心理。充分认识贯彻“八项规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从严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把贯彻规定作为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
二要强化监督,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要把监督执行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做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监督,不留死角死面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制度执行刚性。要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总结宣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效做法、经验及先进典型,用正能量助推贯彻落实规定精神。
三要加大惩处,做到雷厉风行正风肃纪。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对媒体曝光和网络反映的重大典型问题,做到速查速办,回应社会关切;对实名举报反映的典型问题,组织力量,认真查办。做到媒体曝光必查、群众举报必查,实现“零容忍”,对因贯彻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记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要选择典型案件定期通报,进行警示教育,坚决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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