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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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30 09:42:35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一、邱村镇施村村委会主任施帮华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62月,邱村镇施村村委会主任施帮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田亩数方式,违规套取国家粮补、农资综补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计11931.91元。2017519,施帮华退缴违纪所得。201761,县纪委给予施帮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誓节镇阮村村党总支书记张保林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2年,誓节镇阮村社区通过借用社区居民“一卡通”方式共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4.75万元,未入社区集体账户,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另外,20162月,虚列工程支出,违规报销超标的社区集体招待费用6.8万元;2016年春节期间,张保林等3人用公款3万元作为拜年红包送礼。2017620县纪委给予张保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和压力传导,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严肃查处扶贫开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支农惠农等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要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广德县纪委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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