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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徐祖斌等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或谈话提醒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01 15:12:0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综合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现将三起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卫计委主任科员徐祖斌在新杭某企业兼职的问题。徐祖斌同志未经组织批准兼职、未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未能遵守上下班制度,违反工作纪律。鉴于该同志认识错误态度好,在企业兼职时间短(20172月至3月初)且尚未取酬,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徐祖斌同志诫勉谈话,责成县卫计委党委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

    二、新杭镇党委委员、新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余维,作为乡镇联系村的干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余维同志在联系杨邯桥村工作中,接待群众来访反映问题时,不注意方式方法;在指导推进村级事务中,对村级资金使用管理重视不够。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余维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责成新杭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级事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村“三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三、广德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熊雪辉对待群众方法简单问题。熊雪辉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接待管理服务对象时,存在方法简单、沟通不够、缺乏耐心细致的现象。经县纪委研究决定责成县交通局党委对熊雪辉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三起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所反映的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纪检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时刻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从我做起,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自我要求。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履行“两个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严”字当头,防微杜渐。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县纪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干事创业氛围

 

  

 

                          中共广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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