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五)
发布时间:2013-10-21 08:00:41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承德县住建局节前突击花钱、滥发实物问题。承德县纪委对该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主管财务工作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住建局将违规发放的实物全部折价收回。
抚宁县安监局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抚宁县纪委给予该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同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取消安监局2013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盐山县边务乡计生办巧立奖励名目发放岗位补助、手术补助等问题。盐山县纪委对该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计生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唐山市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变换名目开票发放购物卡问题。路南区纪委给予该处处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本溪市桓仁县纪委查处某街道计生办收会费发放购物卡问题。桓仁县纪委监察局收缴违规收取的22050元会费和63张购物卡,并对该街道计生办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海南省卫生学校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券发放给教职工,被查处通报。
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毛一波违规发放烟酒、福利,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给予毛一波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计生办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中秋节走访送礼。枣庄市市中区纪委给予镇计生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市通报,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