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8-31 09:09:5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1、负责检查并处理本县各部门、单位、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2、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4、负责对全县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5、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文件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干部选拔和监督工作。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设职能机构10个:办公室(干部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举报室(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室、教育调研室、案件监督管理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委局编制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6人。目前在职36人,退休人员12人。
三、 2014年度主要工作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的精神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着力抓好源头防腐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可支配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39.31万元。支出预算539.31万元,收支平衡。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县纪委监察局决算支出为539.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0.1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为199.15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8.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0.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8.45万元。
中共广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县监察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