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2016年“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6-02-15 11:11:2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万元,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而招待费有所减少。招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外县单位来我县调研和业务指导、交流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8万元。因公车改革,本单位保留3辆执法用车,因而公车运行费用与上年度持平。
附件:
广德县纪委 广德县监察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