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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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15 11:19:39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1、负责检查并处理本县各部门、单位、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2、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4、负责对全县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5、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文件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干部选拔和监督工作。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设职能机构9个: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中心(县纪委监察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委局编制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4名。目前在职30人,退休人员12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县纪委监察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39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90.76万元。支出总额为39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30.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为60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纪检监察信息化工程建设、反腐倡廉宣传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万元,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而招待费有所减少。招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外县单位来我县调研和业务指导、交流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8万元。因公车改革,本单位保留3辆执法用车,因而公车运行费用与上年度持平。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                                                                   
 
广德县纪委   广德县监察局
2016年2月15日

 

县纪委监察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文件类型: .xls 03300d85589b0218ac1494655a19ca54.xls (8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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