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0 16:20:4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为进一步严肃村(社区)两委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现将换届纪律规定和有关举报方式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十个严禁”:
1.严禁通过送钱送物、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提供消费活动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
2.严禁直接或通过他人采取打电话、发微信短信、当面拜访等方式说情打招呼。
3.严禁以篡改选票、虚报票数、贿赂工作人员、搞虚假委托等方式弄虚作假。
4.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中伤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
5.严禁利用宗教势力、宗派势力、家族势力、黑恶势力、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
6.严禁以损毁选票、抢夺毁坏票箱、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冲击会场、煽动串联集体访等手段寻衅滋事。
7.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的调查和处理,或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8.严禁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挪用集体资金以及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等。
9.严禁离任后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居)务等。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选举工作。
“十个一律”:
1.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2.对篡改、伪造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对造谣、诬告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严重违反换届工作程序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并视情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5.对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特别是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和串联聚集、缠访闹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
6.对人选资格条件等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当选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对在换届选举中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8.对说情打招呼、擅自干预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9.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选举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对其他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一律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村(居)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参选、公平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各级党组织和个人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遵守“十严禁”“十个一律”要求。广德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举报受理工作,受理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方式有以下几种:
来信请寄:广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242200
来访请到: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一楼(乘坐4路或9路公交车至政务中心北站)
来电请拨打:0563-6022284
网络举报请登录:http://www.gdjjjc.gov.cn
敬请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相关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及时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