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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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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东亭乡司法所
姓名:胡明亮
职务:所长
办公电话:0563-6841201
一、司法所主要职能
1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
、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民间纠纷。
4
、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
、组织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6
、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8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司法所长职责:
1、主持并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2、负责本所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3、参与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4、协调、指导辖区内有关法律服务工作。
5、为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有关法律顾问事务。
6、对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
7、协调、落实与有关司法部门相关的工作。
8、负责司法所内部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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