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广德县交管大队卢村中队
中队长: 李国静
联系电话:0563-6039856
交管中队工作职责
一、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 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当场快速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微、一般交通事故;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边远的中队可以处理一般交通事故;对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
三、 维护公路治安秩序
四、 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车匪路霸。
五、 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六、 接受公民报警。
七、 救助遭受无机动车驾驶证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
八、 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队长职责
一、领导和组织全中队业务行政工作。
二、带领民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规定,组织民警正确行驶本中队职责,充分发挥本中队职能作用。
三、主持队务会,根据上级的决定,指示,结合实际制定中队的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布置、检查、督促和总结。
四、组织民警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知识,提高民警业务素质。
五、协调好与各警种之间的关系,发挥整体功能和作用。
六、维护团结,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配合协助政治指导员做好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和建立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