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环境、提高效能、转变作风、完成任务为目标,以“向人民负责、由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为导向,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推动工业强县、建设美好广德提供有力保障。
二、参评对象及分类
本次评议对象共99个单位和部门,分四个类别进行评议。其中,第一类经济和社会管理单位30个,第二类行政执法单位19个,第三类党群和政法机关26个,第四类公共服务单位24个。
第一类(30个):县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教体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民政局、国投中心、科技局、太极洞管委会、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金融办、农委、林业局、水务局、气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委、招商局、发改委、统计局、人行、银监办、公路局。
第二类(19个):县公安局、城管局、司法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烟草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物价局、招管局、规划局、消防大队、房管局、交警大队、农机管理局。
第三类(26个):县委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政协机关、纪委机关、政法委(综治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直工委、老干局、档案局、群工部(信访局)、党校、总工会、妇联会、团县委、工商联、法院、检察院、残联、新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办、红十字会、县文联。
第四类(24个):县供电公司、新华书店、邮政局、电信公司、农技推广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安广网络广德公司、县医院、中医院、计生服务站、农发行、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吴江农商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自来水公司、广生燃气公司。
三、评议内容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两区两园”情况。是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两区两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急项目建设之所急、帮项目建设之所需,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主动服务项目和“两区两园”建设。
(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是否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是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有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现象;上班时间有无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其他娱乐活动、工作日中餐有无违规饮酒;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令不行禁不止等问题。
(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是否简化办事程序,做到方便利民,提高办事效率;是否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存在搞特权、徇私舞弊现象;是否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意识。
(五)依法行政情况。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并建立和实行了责任追究制;是否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是否积极查摆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
(六)党务、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是否全面推行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其内容、方式和手段是否全面、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是否将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方式、结果、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工作业绩情况。能否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等工作。
四、评议方式、程序及分值计算方法
(一)评议方式和程序
评议方式由社会评价和“两区两园”测评两部分组成,评议实行百分制,社会评价95分、“两区两园”测评5分(其中人行、银监办、粮食局、老干局、党校、新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办、农技推广中心、档案局、新华书店、计生服务站、城管局等13个单位不参加“两区两园”测评,该部分分值加在社会评价第四层面中计算)。评议工作在县公证处和县“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
1、社会评价人员组成、分值及评议方式
第一层面(20分):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近两年离退休县级干部,由各所在办公室领取测评表,送交领导本人填写并回收交“三评”办。
第二层面(10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各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取测评表,送交本人填写并回收交“三评”办。
第三层面(10分):县直单位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优化环境特邀监察员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代表(不包括主要负责人),由各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取测评表,送交本人填写并回收交“三评”办。
第四层面(55分):各乡镇(县开发区)班子成员(不包括主要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外来投资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群众代表。评议方式:一是在各乡镇(县开发区)召开由县领导带队的公开测评大会,由县公证处在各乡镇(县开发区)上报的测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00人参加测评。二是信函测评,由县公证处在各乡镇(县开发区)上报的测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00人参加测评。信函由县邮政局负责发放与回收。测评人员库由乡镇(县开发区)建立并上报“三评”办,人员包括省、市、县、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乡(镇)直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监委会班子成员,农民、社区居民(每个村〈居〉民组民主推荐2名),外来投资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参评代表身份交叉的以占分值高的身份参评。
2、“两区两园”测评方式及人员组成
8月份,县“三评”领导组在“两区两园”召开企业负责人、所在地乡镇和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大会,发放民主评议表,对评议对象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二)评议等次和分值计算汇总方法
1、评议等次。评议表设“很满意(100分)、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0分)”四个等次。
2、分值计算方法。社会各层面评价和“两区两园”测评计算公式:(100分ד很满意”票数+80分ד满意”票数+60分ד基本满意”票数+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该方面的分值比例,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评议加减分情况。
(1)对信访部门、县“三评”办转办或交办的投诉件未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1分;
(2)“县长热线”办理考核由“三评”办根据责任单位上报的扣减分总值乘以百分之十进行折算扣减,即扣减分=(100-实际得分)×10%;
(3)机关效能建设被问责的,每件次扣0.1分;
(4)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属实的,每起扣0.1分;
(5)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因素未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每项扣0.1分;
(6)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被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次扣0.2分;
(7)在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科股长)活动中被考评单位有站所长(科股长)被评为最满意(优秀)的加0.2分,有被评为不满意的扣0.2分;
(8)在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工作中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因素出现重大失误的扣0.2分。
4、统计汇总。在县公证处和县“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县“三评”领导组指定有关单位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统计汇总。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满意单位: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3项工作中,有被“一票否决”的;
(2)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
(3)机关党建工作被重点管理的;
(4)在评议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查证属实的。
五、奖惩办法
(一)评议等次的确定
1、第一类总分前4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其中太极洞管委会因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相关人员未配备到位等原因,只评议和征求意见,不参与“人民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的评选。
2、第二类总分前3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
3、第三类总分前3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其中县委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政协机关、纪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只评议和征求意见,不参与“人民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的评选。
4、第四类总分前3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
(二)奖惩措施
1、对评为“人民满意单位”的参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荣誉奖牌,并各颁发奖金1万元。
2、被评为“不满意单位”、重点整改单位的参评对象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不满意单位”当年度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重点整改单位的,直接定为“不满意单位”。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且连续两年考评得分均低于80分(不含)的,属于地方组织管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属于垂直部门管理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致函上一级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教育整改,建议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属私营性质的,由相关部门加强教育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3、“不满意单位”和重点整改单位必须对照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时间为半年。县“三评”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随时跟踪督查,整改结束后由县“三评”领导组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公开评议机关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党的群众观的有效举措,是县委、县政府在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到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接受群众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公开评议机关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高,尺度严。县“三评”办要在县“三评”领导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周密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将公开评议机关活动作为接受监督、查找差距、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升素质的难得机遇,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确保公开评议机关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三)促进科学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为了人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要求,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检查,狠抓落实整改。要发挥公开评议机关活动的导向作用,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四)严肃评议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禁弄虚作假,发现有不公正评议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