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经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公开评议机关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核心,以“向人民负责、由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为导向,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为全面推进美好广德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参评对象及分类
本次评议对象共103个单位和部门,分五个类别进行评议。其中,第一类经济和社会管理单位30个,第二类行政执法单位19个,第三类党群和政法机关26个,第四类公共服务单位15个,第五类金融保险单位13个。
第一类(30个):县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教体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民政局、国投中心、科技局、太极洞管委会、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金融办、农委、林业局、水务局、气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委、招商局、发改委、统计局、人行、银监办、公路局。
第二类(19个):公安局、城管局、司法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烟草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物价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划局、消防大队、房管局、交警大队、农机管理局。
第三类(26个):县委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政协机关、纪委机关、政法委(综治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直工委、老干局、档案局、群工部(信访局)、党校、总工会、妇联会、团县委、工商联、残联、新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办、红十字会、文联、法院、检察院。
第四类(15个):供电公司、新华书店、邮政局、电信公司、农技推广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安广网络广德公司、县医院、中医院、计生服务站、自来水公司、广生燃气公司、运泰公司、广德天然气公司。
第五类(13个):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农发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吴江农商行、扬子村镇银行、马鞍山农商行、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三、评议内容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两区两园”情况。是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两区两园”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急项目建设之所急、帮项目建设之所需,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主动服务项目和“两区两园”建设。
(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有无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滥发钱物、参与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是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有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现象;上班时间有无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其他娱乐活动、工作日中餐有无违规饮酒;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是否简化办事程序,做到方便利民,提高办事效率;是否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存在搞特权、徇私舞弊现象;是否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意识。
(五)依法行政情况。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并建立和实行了责任追究制;是否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是否积极查摆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
(六)党务、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是否全面推行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其内容、方式和手段是否全面、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是否将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方式、结果、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工作业绩情况。能否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等工作。
四、评议方式、程序及分值计算方法
(一)评议方式
采取“3+1”评议方式,即单位评议、基层评议、第三方测评+“两区两园”评议。不同类别的单位在评议方式的选择上各有侧重,五种评议方式在各类别单位的评议中所占的权重不一,以达到“为谁服务谁测评”的目的。
1、单位评议
(1)评议人员
第一层面: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近两年离退休县级干部;
第二层面: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第三层面:县直单位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优化环境特邀监察员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
身份交叉的人员以占分值高的一种身份参评。
(2)评议方式
由所在单位办公室在县“三评”办领取测评表,送交本人填写后交回。
2、基层评议
(1)评议人员
第一层面:各乡镇(县开发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第二层面:各乡镇(县开发区)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乡(镇)直单位干部职工代表;
第三层面:村(社区)“两委”、监委会班子成员,群众居民代表;
第四层面:外来投资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代表。
各乡镇(县开发区)根据以上四个层面建立基层测评人员库,人数不少于500人,由乡镇(县开发区)上报县“三评”办,上报人员不得重复。
(2)评议方式
①集中测评。在各乡镇(县开发区)召开由县领导带队的公开测评大会,由县公证处在各乡镇(县开发区)上报的测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00人参加测评。
②信函测评。由县公证处在各乡镇(县开发区)上报的测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00人参加测评。信函由县邮政局负责发放与回收。
3、第三方测评
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电话询访、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参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4、“两区两园”评议
为优化为企服务,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针对重点涉企服务单位,开展“两区两园”评议。2015年重点涉企服务单位(44个)为县工商联、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委、招商局、财政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金融办、住建委、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局、房管局、水务局、气象局、物价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农发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吴江农商行、扬子村镇银行、马鞍山农商行、自来水公司、广德天然气公司、运泰公司。
9月份,县“三评”领导组在“两区两园”召开企业负责人、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大会,发放民主评议表,对重点涉企服务单位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二)评议等次和分值计算汇总方法
1、评议等次。测评表设“满意(100分)、基本满意(75分)、不满意(50分)、不了解(视为弃权,作为无效票)”四个等次。
2、分值计算方法。所有评议方式均为百分制,每项评议分值计算公式:(100分ד满意”票数+75分ד基本满意”票数+5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非重点涉企服务单位总成绩由前四种评议方式得分加权合计而成(权重系数表附后)。重点涉企服务单位总成绩由前四种评议方式合成成绩、“两区两园”评议成绩,再按照9:1的比例合成。
3、评议加减分情况。
(1)对信访部门、县“三评”办、“网络问政”转办或交办的投诉件未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2分;
(2)“县长热线”考核由县“三评”办根据责任单位上报的扣减分总值乘以百分之十进行折算扣减,即扣减分=(100-实际得分)×10%;
(3)机关效能建设被问责的,每件次扣0.2分;
(4)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属实的,每起扣0.2分;
(5)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因素未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每项扣0.2分;
(6)因作风建设等问题被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次扣0.2分;
(7)在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科股长)活动中被考评单位有站所长(科股长)被评为最满意(优秀)的加0.2分,有被评为不满意的扣0.2分,重复加扣分不超过0.4分;
(8)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因素出现重大失误的扣0.2分;
(9)对上年度县“三评”办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0.2分。
4、统计汇总。在县公证处和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的监督下,由县“三评”领导组指定有关单位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统计汇总。其中,上年度不满意单位参与本年度统计的监督。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公布结果
考评结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县“三评”办及时将考评结果运用建议通报相关责任部门。
(二)结果运用
1、评议等次的确定
(1)第一类总分前6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
(2)第二类总分前4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
(3)第三类总分前3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其中县委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政协机关、纪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只参加评议和征求意见,不进行排名。
(4)第四类总分前3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
(5)第五类总分前3名的为“人民满意单位”,得分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第二位为重点整改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满意单位: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3项工作中,有被“一票否决”的;(2)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3)机关党建工作被重点管理的;(4)在评议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查证属实的。
2、奖惩措施
(1)公开评议机关结果纳入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2)“人民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荣誉奖牌,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管干部)年终考核由人事部门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指标);属于垂直管理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致函上一级管理部门予以奖励。综合得分位次较上年度进步6名及以上的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3)“不满意单位”班子成员年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并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属非公性质的,由相关部门加强教育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重点整改单位的,直接定为“不满意单位”。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单位分别在《今日广德》报和县电视台作公开表态,其中两年考评得分均低于80分(不含)的,属于地方组织管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属于垂直管理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致函建议上一级管理部门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
(4)“不满意单位”和重点整改单位自考评结果通报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方案上报县“三评”领导组,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县“三评”办。整改过程中,县“三评”办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随时跟踪督查;整改结束后由县“三评”领导组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将专题听取整改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公开评议机关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党的群众观的有效举措,是县委、县政府在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到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群众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公开评议机关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高,尺度严。县“三评”办要在县“三评”领导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周密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将公开评议机关活动作为接受监督、查找差距、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升素质的难得机遇,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确保公开评议机关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三)促进科学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为了人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要求,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检查,狠抓落实整改。要发挥公开评议机关活动的导向作用,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四)严肃评议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禁弄虚作假,发现有不公正评议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5年度广德县公开评议机关方式权重系数表
附件
2015年度广德县公开评议机关方式权重系数表
评议方式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第四类 |
第五类 |
|
权重 |
权重 |
权重 |
权重 |
权重 |
||
单位评议 |
第一层面 |
20.0% |
20.0% |
20.0% |
15.0% |
15.0% |
第二层面 |
10.0% |
15.0% |
15.0% |
7.5% |
7.5% |
|
第三层面 |
10.0% |
15.0% |
15.0% |
7.5% |
7.5% |
|
社会评议 |
集中测评 |
25.0% |
20.0% |
20.0% |
30.0% |
30.0% |
信函测评 |
25.0% |
20.0% |
20.0% |
30.0% |
30.0% |
|
第三方测评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第一类经济和社会管理单位;第二类行政执法单位;第三类党群和政法机关;第四类公共服务单位;第五类金融保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