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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5 09:50:57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自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巡察,时间约为20工作日。

巡察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两准则、三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惠民惠农领域存在的问题、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受理以上方面问题的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电话15656379359

电子邮箱xunchazu_gd04@126.com

意见箱地点:县水务局大门旁

接访地点:县水务局二楼巡察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县委第四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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