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0 16:48:53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 7月 10日至8月31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督促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市公安局9楼;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外;各派出所,交管大队,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车辆管理所。
(三)举报电话:15656321763
(四)电子邮箱:xunchazu_gd03@126.com
(五)通信地址:爱民路99号市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2200)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