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1 11:16:57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对我市营商环境情况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同时,根据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相关流程,视情延伸到市经开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等重点涉企部门和乡镇。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重点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精神、要求和决策部署情况;涉企管理服务部门(单位)主责主业的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点:位于天官山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专项巡察组办公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6726027(固定电话)
手机:19159317620(只接收短信)
(三)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天官山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门、西门、社保大厅门口;
(四)通信地址:天官山路2号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收(邮编242200)
(五)电子邮箱:gdswdsxcz@163.com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