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7 10:51:26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4月7日至6月10日对卢村乡党委及所辖13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卢村乡党委及所辖13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点:位于卢村乡政府财政所二楼市委第四巡察组接待谈话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0563-6912948(固定电话)
19159317620(只接收短信)
(三)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卢村乡政府院门右侧,卢村乡文化站,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四)通信地址:卢村乡政府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242200)
(五)电子邮箱:gdswdsxcz@163.com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卢村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