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巡察工作 > 巡察整改
中共广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11 11:22:55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56日至6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10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地指出了我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等7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同时也提出了整改建议。截至目前,18个问题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两个维护’践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集中学习、职工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66次,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下发《关于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检查,针对补贴农户的基础信息变更问题,保持基础信息的随时更新维护。三是督促市民政局开展违规资金追缴工作,累计收回资金207万元,整改违规享受民政资金农户413户。四是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有效减少项目资金存量,提高预算执行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结合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期限,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超过规定年限的资金,全部予以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2019年共盘活资金2.8亿元。

2、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6次、局长办公会议5次,对项目和资金安排、干部任免和人员处理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组议事规则,杜绝党政不分、以其他会议形式代替党组会的情况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走过场”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点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把集中研讨作为主要学习方式,精心确定每次研讨主题。自2019年5月份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集中学习会议18次,开展8次专题研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形成调研报告9篇。二是加强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对学习材料、会议发言材料等妥善保管。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流于表面”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三大行动”,对财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局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财政局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别于2019年7月18日、9月20日、11月26日、2020年5月28日以党组会形式听取财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加强对可能存在问题的风险研判,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制定下发《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5、针对“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过程把关不严,警示教育效果欠佳”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将以上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人检视问题来源,填写“四个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严格把关,防止剖析不深刻,警示作用不明显。二是对中央、省委、宣城市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2019年5月份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8次,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还专门围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专题研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党建责任没有压实”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以机关党委的设立和支部调整为契机,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红黄榜量化积分管理,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公开公示工作。二是建立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2020年4月1日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暨党建考核调度会议,现场查看党建材料分类整理情况,2020年7月31日督查上半年机关党建、“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与市直工委对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7、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退”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在选拔任用股级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征求意见等流程,同时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到人事部门查阅个人档案,形成正式考察报告并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后进行任前公示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二是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局党组从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年青干部等方面着手逐步解决。自2019年5月份以来,新提拔科级干部1人、股级干部16人、新招录参公人员5人,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年青化、专业化。三是针对财政系统各部门工作实际,有计划的推进干部交流轮岗,自2019年5月份以来,共交流轮岗25人次。

8、针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一是加强与市直工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业务指导,规范支部换届、委员调整工作。二是2019年6月份设立机关党委、支部调整过程中,严格规范各项程序,完善党组织架构,配强配齐机关党委班子、纪委班子和支部班子,推进机关党建和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9、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9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8个人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相互批评意见97条;2020年7月9日召开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6个人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相互批评意见42条,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对上年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10、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不彻底”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精文简政要求精减文件和会议,减少会议频次,改进会议方式,对会议规模严格控制,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严控发文数量,2019年局党组发文43件,同比减少2件;二是经核查,2018年公务接待费高于2017年的原因是2017年部分接待费未在该年度结清而转入2018年结算,造成2018年结算的公务接待费高于2017年,针对此情况,局党组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跨年报销。

11、针对“严以律人,宽于待己现象存在”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对巡察后的财务审批规范性开展“回头看”复核工作,11月份,由财政监督检查局对9个乡镇财政所财务情况开展一次专门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于12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杜绝违规情况发生。二是通过组织财务人员参加部门决算暨个人所得税业务培训、预算编制工作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业务培训、部门决算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政府财务报告培训等形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财经纪律的培训,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巡察发现的餐费超标、违规报销情况,责成相关人员退回相关款项,共收回相关款项1707元。四是结合全市清理单位债权工作对职工借款予以清收,清理个人欠款121622元。

12、针对“形式主义有所抬头”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集中研讨作为主要学习方式,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上报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整改以来,开展集中研讨8次,开展专题调研1次,形成调研报告9篇。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等,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1次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经核查,房管局新苑测绘队属独立核算企业单位,该单位经营收入均在企业入账,现已按照巡察报告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监管。

五、党的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3、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2019年5月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听取和讨论违纪党员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在选拔任用干部、交流轮岗、年节假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019年累计谈心谈话59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整改以来,在一楼大厅设置显示屏流动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支部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

14、针对“纪律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目前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已增至3人,同时采取集中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如,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以及案件问题线索初核工作等相关培训;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负责同志就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暨做好两个平台填报、宣传报道等工作进行培训等。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审批、项目运行、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2019年11月份,对财政局“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文明创建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按照相关政策、程序规范管理。四是进一步通过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15、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规范资产采购、管理、处置行为,并结合全市“清资”工作,全面盘查,厘清资产。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缺少依据附件的予以补充完善,对错列费用科目进行更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培训,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三是针对桃州分局向汪兴乾发放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补贴无依据问题,要求桃州分局按规定补齐依据,现已整改完成;针对演讲比赛获奖重复领取奖励问题,责成其退回财政所奖励。四是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讲课费用的相关规定。五是出台《财政系统职工慰问暂行办法》,对各类慰问活动的慰问主体、范围、标准和经费渠道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慰问行为。

六、遏制廉政风险蔓延势头力度有所松懈方面

16、针对“行文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杜绝此类情况发生,组织办公室文秘人员和相关科室拟文人员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集中学习,对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程序进行规范,提升公文严谨性,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

17、针对“工程项目建管不善”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工程价款变更等事项须经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按施工合同支付价款。二是督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主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项目施工。三是根据全市机构改革要求,已将农发项目实施职能划转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只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彻底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一体制弊端现象的发生。

七、省委巡视发现问题还需进一步整改到位方面

18、针对“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广德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市、乡、村项目档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二是11月份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料归档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梳理完善,确保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档案按年度分村归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6817163

邮政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

电子邮箱:ahgdsczj@163.com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051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扫一扫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