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4 16:16:17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6月22日至7月31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5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基本完成2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11月30日,我局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所反馈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谋划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领导小组。2020年12月21日,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先后6次修改完善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73条整改措施,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通过。2021年3月10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个月来,局领导班子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整改工作推进和落实。
二、聚焦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理论学习不主动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11月、12月、2021年1月的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新中国70年》等内容。制定完善了2020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学习内容进行了记录;
二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2020年7月9日局举办“2020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宣讲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宣讲、2020年11月4日局举办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宣讲”、2020年12月29日局举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市林业发展中心于2020年12月15日组织中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局属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学习,对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宣讲和认真学习。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局党委专题研讨,自2020年到目前为止共召开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4次;
二是建立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2020年度局党委领导在联系的党支部均上党课1次,局属党支部书记各上党课1次;
三是2021年1月19日局党委召开支部书记列会,部署安排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下发《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方案》,并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是2021年1月19日局党委召开支部书记列会,对局第一党支部未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教育和执法大队党支部研讨较少及多为学习原文等问题进行了会上批评,并对支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五是2021年1月19日局党委召开支部书记列会,对林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书记个人剖析混为一谈和局第二党支部、森林公园党支部无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等问题进行了批评,要求各支部从严组织召开好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仍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反馈部门职能未履行到位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①对2018-2019年度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53宗案件进行卷宗材料进行核查有33份无恢复林地原状相关资料,建立台账,进行了现场核查;②下一步将对已办理林地用地手续的予以结案,未按要求恢复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下发责令限期恢复通知书,逾期不恢复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③责令案件承办人进行书面检查。
二是关于反馈执法程序有待规范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①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卷宗进行了检查和补缺补差,案卷经整理扫描后装订归档;②落实案件办理程序和案件卷宗材料合法性审查制度;③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2020年10月以来共参加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组织的执法培训班4场次20余人;④对案件承办人员进行约谈。
三是关于反馈大额债权未及时清收存在的问题落实情况,①对其中2笔借款计324682.35元已清理,并于2020年12月账面进行核销; ②对1笔借款3000元,借款人已开除,已下达催收通知书,并限期归还,如不归还将向法院起诉;③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往来清理,安排继续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对以前年度遗留下的债权债务逐一分析原因,形成清理报告,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四是关于反馈疫情防控举措落实不力的问题落实情况,①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紧抓疫情防控宣传,大厅大屏24小时滚动播放提示标语,设置醒目海报;减少人员聚集,会议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重要会议严格要求全员佩戴口罩、进行检测登记;加强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安排健康管理专员1名,积极倡导“非必要不出行”,做到外出人员“凡外出必备案”,且经分管及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2021年春节前后累计备案25人次,必要人员已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及居家隔离等健康管理措施;②加强单位大楼管理,保留正门为唯一出入口,安排人员全天值班值守,来人来访人员均要求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及登记。严格实行整楼消毒措施,如实填写每日消毒记录卡。防控物资充足,配备体温枪4把,口罩20000只,消毒液两箱。同时通知并严格要求各基层站所及直属单位做好疫情期间本部办公场所管理,落实相关文件要求。
4.落实矿山整治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屠村石英石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部分边坡中遇软弱夹层,导致治理中反复滑坡,经专家指导整改,于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工程;芦塘裕和灰岩矿经督促整改,已补种苗木,现已完成验收;
二是宏达矿产有限公司白茅岭矿区萤石矿涉及林业诉讼,按法院处理结果进行整治;
三是杨滩仙人洞石灰石矿已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
四是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日常监管督查。
5.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全年共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写进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抓党的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三是已梳理、建立全局党外知识分子管理信息表,向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推荐会员、理事人员共5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12月21日局党委会研究明确了专人分管党风廉政工作,2020年全年共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
二是及时运用各类会议进行压力传导,2020年12月29日召开局中层干部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2020年12月30日局第一支部等召开党员大会,分别结合李道锋和余俊等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三是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李道锋和余俊案例,认真撰写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四是2020年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到所联系支部上廉政党课1次,局党委书记在七一期间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1次。
2.纪检监察机构责任未有效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逐步加大监督频次,坚持每月对驻所在单位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用好“四种形态”,已予提醒谈话2人,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警告1人。同时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驻所在单位党委会议,并对会议讨论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提出具体监督意见;
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上的纪检监察作用,已向驻在单位出具廉政鉴定4人,评先评优审核10人;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已开展疫情督查3次,有效督促了所驻单位对中央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是加强对所驻单位干部教育管理,对受到处理人员所在部门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已开展提醒谈话8人。
3.内部管理水平待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专门针对公文管理召开办公室内部会议2次,明确提出“文号相符、内容准确、不留空号”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规范发文格式,加强内容审查,严肃收发文工作;
二是加强会议记录审核工作,提升记录人员记录水平,详实记录会议过程,讨论研究有发言;
三是对全系统网络工作群进行了及时清理整治,经摸排、梳理,采取“清除”、“合并”等措施, 最终保留“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中层干部群(反电诈群)”、“广德市重点项目报批群”工作群组3个,由群主作为该群的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要求工作群不得代替日常办公和会议通知。
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反馈的两起工会活动无方案等入账时未付相关材料的问题,现已如实补充;
二是反馈存在现金支付问题进行核查,今后将严格按财务制度规范支付。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核查公务接待报销问题所反馈存在的问题,经办人员已将餐费中的酒水费用158元退还到局帐户;
二是对支付木子山庄84019元工作餐问题核实,现已补充文件及书面说明;对公务接待无派餐单及公函问题,已如实按接待事由补充派餐单和公函;
三是完善局财务制度;
四是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报销制度”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工程项目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查实“2017年新杭镇下白阳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业主单位为新杭镇人民政府,该项目问题正在调查处理;
二是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安装工程为二次开标,3家投标企业有两家投标企业不符合要求,故二次流标。后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确认,根据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27号令“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可以申请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竞价”,因此单位在开会讨论过后决定选取报价最低的项目中标企业,并报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同意实施;
三是2017年卢村乡丁冲村及九龙村土地复垦(2017年第一批次存量建设用地搬迁复垦项目—Ⅲ标段)项目资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前拨付给卢村乡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卢村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落实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目前项目审计材料已全部予以核实并补齐,该项目的终验材料将结合省厅要求,终验时予以补齐;
四是对巡察反馈“项目资料残缺不全”存在的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五个项目,三个项目无验收资料,二个项目虽已验收但无验收结论的问题,经核查因巡察期间正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材料未及时提供到位,现已收集整理齐全,并就项目档案管理明确了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定,从严落实财务借款制度;
五是查实“广德县国土局党建展示馆工程”问题因审核把关不严,未将决算表及竣工验收记录等材料附后,现相关材料已提供到位;经查实“广德县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侧标点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已得到审计认可。当时三家投标企业有一家企业资质未通过评审组专家审核、导致流标,后经市数据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文件精神规定改为竞争性磋商,以最低价中标原则审核指定该企业为中标单位;该项工作由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认定;
六是对“2019年竹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存在一人有三份不同项目申请表和申请表项目与验收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核查。下一步,将对申报竹林示范基地等各类竹产业项目,收到申请后现场予以核实,指导建设标准并要求申请人承诺完成时限。申请人在同一辖区同时申请建设2个或2个以上不同类别的竹林示范基地项目的,填报1份申请表,在表中说明各类申报面积和内容。将定期对项目检查指导,督促申请人严格按时限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避免只申请不建设的现象发生。及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不合格的书面说明原因,以科室召开验收会,通过会议形成验收结果并报领导审批。
7.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反馈2020年横山森林公园游乐项目拍租过程存在的问题情况,我局专门成立了工作进行了专门核查,经查情况属实,后咨询法律顾问,表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民主集中制未有效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会议议事民主集中制,与会领导就讨论事宜发表自己意见,会议记录做到详实清楚;
二是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巡察反馈后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在研究讨论会议议题时,与会领导均有发言,会议记录详实;
三是下一步将通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对会议记录人员的记录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提升。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并上报市直工委审批,建立了所属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
二是2021年1月19日局党委召开支部书记例会,听取各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部署2020年度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是要求所属各支部按照局党委印发的《中共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党组织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检查。
3.党员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将2020年11月25日调离本单位的两名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按要求转出,并做好档案材料的完善移交工作;
二是结合2021年“两节”慰问、春节双禁等工作开展主题党日等志愿服务活动,丰富了活动内容;
三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基层党组织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有效规范了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是2021年1月份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所属各支部完成2021年度党费核算工作,强调每月10日前对党费进行收缴,并出具票据;
五是在2021年1月份支部书记例会上对局第二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提出口头批评,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对照反馈问题自我查找、自我剖析、自我整改。
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为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自巡察后我局共提拔任用了3名年轻股级干部,任用前均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按要求完善文书档案;
二是自巡察后我局共引专业人才1人、退役士官3人,目前已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申请申报紧缺的地质类、规划类和林学等方面年轻人才招录和引进计划7人。同时,为及时优化干部梯队建设,已将近年来入职的8名年轻干部调任重要业务科室担任副职,进行重点培养和锻炼。
5.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未有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广德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进行了修编,根据新修编的规划,全市所有矿山计划于2025年之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整治任务,2021年度整治工作正在按新修编规划有序全面推进。同时,建立市四大班子领导及相关市直单位、所在乡镇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乡镇日巡查、周报告等制度;
二是2020年12月24日特邀请市直工委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员到森林公园党支部,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约谈了森林公园党支部书记。2020年12月21日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
三是对“一份公函招待数次现象仍存在”问题已核实,因土地收储中心承担全市土地招商任务,实际来广两天未在函件中明确说明,亦未及时补充函件,审批报销时审核资料不严谨,具体经办人已据实进行情况说明。对巡察反馈的部分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已核实,具体经办人作出书面说明。
三、巩固巡察成效,加大整改力度
针对市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截至2021年4月13日,我单位共责令书面检查2人、约谈3人,建立健全制度6个,共挽回损失158元。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组巡察成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扎实组织开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确保每位党员能够学深弄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主动、经常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增强政治担当,着力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扩大整改效应的任务仍然艰巨。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和新时期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工作职能的变化和新要求,持续有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打赢巡察整改这场攻坚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强烈的政治担当永远在路上。真正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坚持分类施策、稳扎稳打,坚决防止反弹、持续巩固。
(三)扩大整改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使党的纪律、规矩、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鼓励党员干部牢记使命、求真务实、积极作为,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党员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为我市自然资源规划事业蓬勃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6052302;
通信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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