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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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17 15:43:35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7月10日至9月4日对广德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46个问题,市公安局党委经细化分解为53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7个,基本完成14个,未完成2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既立行立改,又长期坚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11月30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同时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2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三次修改完善,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在会议上,局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广德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8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各单位互相配合,全面推进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盯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站位不高。

1)针对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广德市公安局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广德市公安局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局党委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印发《中共广德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制度》,结合月度党建工作提示单及季度考核,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三是利用周例会,对相关学习内容开展研讨。2020年8、10、11月,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及部分支部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围绕“强化忠诚教育、深化理论武装”,以及“为什么能、为什么是”进行交流发言、研讨;2021年3月份,围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20个有没有”等主题开展学习研讨5次,先后12个党支部在周例会上研讨发言。四是2020年12月下旬组织开展2期为期7天的封闭式政治轮训班,每期40名民警参加,培训期间每期分为4个小组开展小组研讨,并组织结业理论测试;2021年3月19日以来,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政治轮训6期,291名民警参加培训,每期研讨2次,共计研讨12次。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下发提示单,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学习篇目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2021年3月份以来,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共发学习教育提示单7份,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有关党的理论知识纳入学习内容。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各支部陆续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对局属部分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察。三是机关党委对原机关一支部、车管所支部原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月24日,机关党委派人参加车管所支部组织生活会,督促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市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能,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健全会议、会商、报告等制度,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在全局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每半年向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对公安内外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到内容常更常新,对日常运营不到位的单位已开展约谈。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清理,及时清理有关不良信息。进一步明确新闻审查制度,确保稿件在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三是加强全局宣传队伍建设,将舆论宣传培训纳入全局“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培训内容,每月对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在全局通报,提升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

3.主责主业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1)针对枪支弹药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完成市公安局枪弹库和9个派出所、2个业务单位的枪弹库(室)智能化改造,配备智能枪、智能弹药柜、智能枪弹一体柜,上线运行枪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枪支弹药信息化管理。二是统一局属各单位枪支弹药管理台账,利用枪支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枪支弹药出入库、使用;严格报废枪支销毁程序,依法有序销毁报废枪支,2020年11月17日参加宣城市公安局组织的一次集中销毁活动,做到登记齐全、销毁程序规范。三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用枪支弹药安全大排查和清缴行动。通过排查和清缴行动,共排查民用枪支持枪人84人,收缴各类民用枪支13支。四是对全局所有工作人员民用枪支持有情况开展再排查,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2020年12月,市公安局已经按照宣城市公安局要求将所有民用枪支集中移交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处置。

2)针对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不够问题。

关于刑事发案总量仍在上升,电信违法犯罪居高不下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为提升打处效能,深化刑事侦查打处中心工作机制,先后增加7名同志到打处中心工作。2020年全局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2%,“两抢一盗”类案件破案率37%,居宣城市第一。二是2020年共破获电诈案件46起,抓获电诈犯罪嫌疑人63人,冻结止付涉案账户200个。仅2020年9月份以来,全局共破获电诈案件42起,相比1-8月破案数上升逾10倍。三是派员赴宣城市公安局开展电诈案件研判,并启动诈骗案专案侦查,已对16名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四是制定出台反电诈工作方案、督导方案、考评细则等。市委政法委已将反电诈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关于“黄赌毒”警情同比增长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严打涉黄赌违法犯罪,打深打透,形成震慑。全局各单位针对辖区存在黄赌犯罪的情况,分工负责,协作打击,坚持适度经营,精准打击。2020年共办理涉黄刑事案件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人,查处涉黄行政案件16起,行政处罚80人;2020年来,共侦破涉赌刑事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122起,行政处罚610人,对在广德市境内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实施了沉重的打击,极大地震慑了此类犯罪。探索建立打击涉黄赌长效机制。在工作中,探索建立线索摸排机制、经营机制,确保责任压实、线索落地。探索建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侦办质效。加强行业管理、综合施策、常态治理。为彻底铲除涉黄赌的土壤,广德市公安局加强行业场所的管理,有效开展涉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辖区“某会所”涉嫌有偿陪侍进行了查处,对辖区站街招嫖行为坚持不间断地突击打击,对辖区涉黄赌隐患持续重拳整治。坚持严打高压态势,2020年新增在册吸毒人员同比下降0.57%。2020年11月,破获一起非法贩卖可卡因案件,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安徽省首例。推动优化“家和”社工组织参与社戒、社康工作。2020年共对142名社戒社康人员进行社戒社康工作。该项工作在全省走在了前列。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点宣传时段,发动以“无毒青春,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户籍管理滞后。

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度我市应征入伍人员除2人特殊情况外,户口均已按要求办理二是2020年6月-2021年1月,全市共有死亡人口2311人,现已注销户口1886人,特殊情况未注销的,已将户口作冻结处理三是2021年2月-3月全市共有死亡人员567人,已下发到各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及时通知其亲属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四是印发《广德市公安局关于注销户口登记的规定》,规范户口注销管理规定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作为不足。

落实情况:

一是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市公安局视情适时从全局抽调警力参与扫黑除恶专案侦办,2020年共抽调警力30人次。二是市公安局侦办的“7.10”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案例之一,专案组荣立集体二等功,一名民警被评为宣城市2020年度“十佳”扫黑除恶民警。三是线索摸排上再深化,共摸排接收各类涉黑涉恶线索337条,2020年打击涉网黑恶犯罪绩效位列宣城市公安机关该项考核第一。四是在侦专案攻坚,扩大战果上,2020年挖掘出一批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破获敲诈勒索案件10起。自打掉李某等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后,又成功打掉彭某等五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5.对重大风险防控重视不够。

1)针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落实。先后印发《广德市公安局秋冬季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应急工作预案》,调整应急队伍,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1次在局周例会上传达上级文件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精神,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微信工作群32次将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动态情况通报给局属各单位;在市公安局网页下发广德市、宣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等15件,确保涉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准确传达到各基层单位。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2020年11月、12月份市公安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和督察大队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分别对全局各单位涉疫情防控工作的学习、传达、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开展检查工作情况网上通报2次,确保基层单位每位民警辅警准确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落实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要求,严肃工作纪律。疫情防控期间执勤期间脱岗辅警问题,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分管领导对中队长进行了约谈批评,对当班领导予以批评,对中队长、指导员、四名辅警分别扣除100、300元绩效工资。召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和利用周例会对涉疫情防控的工作落实和执勤执法活动纪律进行再强调。市公安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对火车站疫情防控执勤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2)针对本系统工程项目多、运转资金多的风险点监管不力问题。

关于未严格执行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收入上缴非税收入管理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内容,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含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需要上缴的,按照要求上缴非税收入管理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二是全面排查相关情况。2015年公安局在保安公司列支机关办公用品、健身器材费用848699元,现已退回;2021年2月5日,经市公安局请示,市政府审批同意,市国投公司交办,押运公司上缴700万元利润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后划拨到市公安局,该事项手续齐全,符合收支两条线规定要求。三是结合整改情况,押运公司和检测站均已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四是2021年2月1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武装押运公司和机动车检测站移交市国投公司管理,3月10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带队与市国投公司对接具体移交工作。目前,押运公司和检测站正在按国投公司的要求进行审计,相关后续工作也按国投公司要求在推进中。

针对永安公司停止业务后只是将尾款作为往来款存入局机关账户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在自查的基础上,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对永安公司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清查核算,完善相关会计核算资料。二是2021年4月8日完成公司税务注销登记、工商注销登记公示,目前已完成该公司工商、税务注销登记。三是制定《广德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并于2021年4月组织开展新制度培训,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规范财务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度推进工作开展,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年初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画好时间表和路线图,年底对工作进行总结。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印制近年来全局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筑牢全警廉政风险意识。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优化,明确分工职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规范谈心谈话工作,明确谈话对象、次数和要求,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定期开展队伍状况风险分析评估,针对出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布廉政风险预警。

2)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缺位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度广德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政治理论14次,通过周例会组织理论学习32次;搭建全警政治学习平台,与广德市委党校联合举办政治理论脱产轮训6期,完成116名股级干部和261名民警培训工作;市公安局各单位部门共组织观看广德、宁国、郎溪、宣州区拍摄的警示片共计68次;驻局纪检组会同政治处更新《广德市公安局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例汇编》,并下发各支部及部门组织开展学习69次。二是2020年3月以来广德市公安局33个单位部门建立了民警辅警家属微信群,驻局纪检组对25个单位部门的微信群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察大队、纪检组等部门对桃州派出所等三个基层派出所进行了检查,今后继续督促相关单位用好用活该微信群。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对存在谈心谈话活动走过场的相关单位人员按季度进行通报,问题通报常态化,2021年3月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纪检等相关部门检查了桃州派出所等三个基层派出所,均按规定开展。四是2021年1月驻局纪检组完成市公安局调研工作,从广德市公安队伍警力现状、目前队伍作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对策三方面,提出了“突出重点,盯紧短板,夯实责任,全面落实层级管理”的建议,并于2021年2月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

3)针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12月份以来,利用周例会平台播放警示教育片《警钟》《围猎》《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中,认真组织学习省公安厅编印的典型案例,市公安局编印的《广德市公安局民辅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等典型案例。2021年3月份以来,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学习《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材料》(一)等警示教育材料。二是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对局属部分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察。三是机关党委分别对誓节支部、原森林公安分局支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不明显。

1)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没有按要求配齐配强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对派驻局纪检组人选进行研究,拟调3名同志到驻局纪检组工作,其中一名副科级干部拟担任驻局纪检组副组长,并及时以驻局纪检组名义向市纪委监委请示。经考察,全部合格。二是调整配备驻局纪检组人员,市公安局现已为驻局纪检组配备5名民警,其中一名民警(科级干部)正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调整。

2)对日常监督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开展不深入、不经常。

落实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对广德市公安局重点岗位(环节)加强监督的通知》,进一步督导跟进规范重点督查。二是2021年3月会同牵头单位督察大队及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3单位,发现问题19条,提出意见建议21条。三是将此项工作纳入局工作绩效考核。

3.形式主义尚未根绝。

1)针对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坚持常态学习,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各执法办案民警如实记录填报各方请托以及咨询了解办案内容等重大事项,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记录情况到法制大队。二是印发《广德市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六个严禁和工作警示》,签订下发单位自查表及个人自查表,各执法办案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对照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问题的具体形式,扎实开展排查。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对“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和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大起底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及《广德市公安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实施方案》,法制大队牵头联合督察大队、政工等部门经常性开展联合督查,加强对关键岗位、“零报告”民警的监督管理,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2)针对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落实广德市公安局专项活动专人负责制的通知》,督导跟进规范专项活动开展,将该项工作纳入局工作绩效考核。二是下发《关于再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上报工作的通知》,共有31名民警辅警填报情况,16名配偶或子女经商,8名辅警配偶经商,7名辅警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驻局纪检组组织市公安局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并向市纪委党风监督室汇报后,于2021年3月1日对涉及7名以个人名义经营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谈话提醒7人,要求自收到整改通知后十五日内整改到位,现1人辞职,剩余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关于反映王某经商办企业的线索,驻局纪检组已进行初步核实,因王某为工勤人员,且从事行业与其职务工作无关,不构成违规经商办企业。王某作为党员,未按规定进行填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活动中),2021年4月2日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通报批评。

4.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

1)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查清问题、严肃处理,对巡察反馈指出存在的三个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相关的四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9名存在问题的民警予以诫勉、通报批评、谈话提醒,问题已得到整改。二是强化督察、定期通报,制定对市公安局重点岗位(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同时,在接待群众、处置警情、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整改,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广德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零容忍”八条红线》《广德市公安机关案件管理室管理使用“六个必须”》《广德市公安机关值班所长履职“六个必须”》《广德市公安机关办理故意伤害类案件“七个一律”》四项执法制度。在依法依规的同时,对待群众报警、求助、服务等及时跟进,形成闭环运作,明晰执法操作流程,确定各环节责任人。

2)针对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交管大队主要负责人约谈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的中标单位(广德某车辆救援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收取车主停放费用,并督促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二是重新制作《放车单》,《放车单》注明除事故车辆施救费用外,杜绝一切收费项目。在中标的三个停车场设立三块禁止收取费用项目提示牌,完善对车主的告知事项。制定《关于规范事故车辆拖移工作的通知》,公布法律依据,规范各基层中队依法拖移、扣留车辆,完善《事故车登记本》内容规范的填写。分管局领导对大队负责人进行约谈,大队负责人对中队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网上通报。三是根据审计结果,中标单位已退还收取当事人施救费用后又到交管大队重复报销的费用13.7432万元,到市公安局账户。对中标单位另立名目收取的停车费、代驾费、扣车费17750元,已移交其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四是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产生的拖移费用,审计后予以结算。与中标单位招标合同为三年,一年一签,已签两年,第三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终止合同。

3)人民满意度不高。

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2019年度不满意基层站所长问题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至市“三评”办。二是印发《广德市公安局2020年度“三评”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参评对象开展“三评”工作,并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三是重点督导桃州派出所、新杭派出所、卢村派出所,争取在2021年民主考评中获得好成绩。四是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减少违法违纪人员,争取在今后年度考评工作中不扣分。

5.依法办案意识不强。

1)针对执法卷宗不完整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案管工作的通知》,从受立案、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场所使用、206系统使用和未破案卷管理六个方面进行规定,加强办案单位案管室专职化建设。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案卷清理规范卷宗保管的通知》,对2016年以来案件卷宗开展清理、规范保管工作。三是加快基层所队案管室建设,做到全覆盖。目前市公安局各办案单位中,除太极洞派出所,其他各派出所均建成案管室。案件量较大的打处中心三个大队、治安大队明确专人负责案管工作。四是通过局周例会、月法制例会、轮值轮训等方式,加强民警办案能力培训,提高民警规范办案的自觉性、主动性,核查、督促民警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卷宗送交案管室保管,防止民警自己截留。五是对近年来积案进行定期清理,法制大队做好审核审查,符合撤案条件的进行撤案,仍有侦破可能性的抓紧时间侦查。对未破案件,定期收集整理卷宗,对现场勘查、法医鉴定等形成证据附卷,送交所队档案室保管,并将案卷全部上传办案系统。

2)针对个别干警执法简单随意、甚至违规办案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市公安局案件“大起底”工作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统筹“四不三案一伞”专项整治,结合日常审核、“四级评查”、执法质量考评、案管中心巡查等工作,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二是印发《关于案件办理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依据案件考评要求,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及要求,并纳入法制考核。三是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针对执法突出问题、重大、复杂、疑难案(事)件开展分析、研判,法制、督察等警种切实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定期通报全局执法整体情况。四是印发《广德市公安局民警法律业务培训实施方案》。以鼓励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通过部门自学、组织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和手段深化公安法制大练兵,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检验民警执法水平。

6.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针对违规购买礼品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当事人承担违规公务接待费3700元,该款项现已上缴财政专户。二是严格按照《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标准,确定警保室统一归口管理公务接待,专人负责。三是成立市公安局会计核算中心,设立财务主管、制单、出纳、票管岗位,明确职责,严格内审。四是严格按照《广德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审核公务接待相关支出,严禁违规报销。五是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警务保障室加强问题整改,举一反三。

2)针对违规公务接待依然存在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当事人承担违规公务接待费6857元,该款项已上缴财政专户。二是严格按照《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标准,确定警保室统一归口管理公务接待,专人负责。三是严格执行《广德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审核公务接待相关支出,严禁违规报销。四是责令检测线(武装押运公司)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武装押运公司已提供自查书面报告及整改举措,并加强监管;五是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警务保障室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时任机动车检测公司法人代表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存在大额违规招待费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专班开展调查,分财务梳理及调查两组开展工作。二是对邱村派出所在2012—2016年2月发生的招待费进行专项清理,对其中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予以逐笔核查,并明确责任人。因相关责任人已调离公安,现已将该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待市纪委监委作出处理决定后,依法依规清偿相关债务。三是严格按照《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四是针对全局分管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工作培训,强化专业素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五是开展全局违规公务接待自查,局党委约谈邱村派出所现任主要负责人。六是强化会计核算中心运行,设立财务专门财务审核,严格财务支出,及时发现、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切实强化常态化财务管理。

4)针对津补贴发放审核不严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第四季度停止向长期休病假人员人员发放执勤和加班补助,对违规领取补助当事人家属进行了谈话。二是重新修订执勤和加班补助发放规定,出台《关于规范发放执勤津贴和加值班补贴的意见》,全面规范执勤和加班补助发放。三是严格执行对民警、辅警的考核,认真落实考核结果的运用。2021年4月20日,下发《关于全面清理违规发放执勤津补贴、加值班费的通知》,全面清理2020年1月份以来,违规发放执勤和加班补助,并要求当事人对违规领取的执勤和加班补助予以退还。四是押运公司和检测站发放过节费、降温费、取暖费、“双禁”费的情况经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发放。根据2015年10月16日县长办公会决定:“原则同意将广德县机动车检测站移交广德县武装守护押运公司管理,由县公安局指导该公司派专人负责”,经2015年12月30日县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由押运公司汪某某(非公职人员)担任广德县机动车检测站法人代表。受押运公司委派,汪某某每天完成押运公司相关工作后,到检测站参与公司实际管理工作至今,汪某某属兼职,在检测站领取一定工作补贴结合整改情况,公司建立职工薪酬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

5)针对公务用车管理松散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广德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广德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公务用车维护的通知》,对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用车实行流程化审批管理,强化管理透明度,市公安局其他单位参照该规定执行公务用车及人员管理。二是对全局警车和行政用车用油量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挂账核销、动态调整”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市公安局中石油、中石化加油卡支付管理,严禁现金支付,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加油卡加油的,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加油款。四是定点修理车辆、洗车,定点4家汽车修理厂(市机关事务局招标),在城区询价选定4家定点洗车店。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针对内审监管不到位问题。

关于审计室没有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及时开展内审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由局长、政委为正副组长,驻局纪检组、审计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总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加强党委管审议审力度。二是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内部监管工作力度,扩大审计覆盖面。结合上级公安机关审计工作部署和本局重点工作,制定下发《2021年全市公安审计工作要点》,逐年推进轮审全覆盖;同时,针对公安工作特点,每年开展一次覆盖面不低于本年度执法活动资金总量50%的执法专项审计,加强对执法活动财物的监管力度。已首轮完成对2个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于12月份完成对2个业务大队及2个办案量大的基层派出所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后续将按照审计计划持续推进,不断强化内审监督。三是督促审计整改,制定《广德市公安局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四是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依托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合理调配法律、财务、信息化专业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统筹解决内部审计力量不足问题。

债权清理缓慢问题。

一是专题召开会议对债权清收进行调度,至2020年12月,应清收款288.7万元已清收52.2%,剩余未清收款138万元已制定清收计划,按时间节点对账核销,对江某大额借款,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发布新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运行,明确规范借款审批。

2)针对入账票据不合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卢村派出所补充2017年1月购置公务用茶明细清单入账;2017年4月柏垫中队购买手机以收据入账已经核实,为该中队接警座机电话损坏更换,已补开发票入账并附详细说明;2016年6月武装守护押运公司附食品发票的招待费,经核实为会计科目有误,已要求财务人员调账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2017年1月武装守护押运公司购买红酒1.612万元违规公务接待款,已责令责任人承担,并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17年3-5月武装守护押运公司驾驶员所用差旅报销单报销住宿费,已责令其补开发票及外出审批单入账。二是严格新财务制度执行,对大额开支(尤其是公务接待)实行先申报再审批,事后严格审批支出凭证。三是邀请市财政局、市数管局专业人员对全局各部门财务分管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部门)财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实行常态化培训机制,堵塞财务漏洞。

3)针对重复报销差旅费和补助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3名当事人退还重复报销费用共计860元,并上缴财政专户。二是严格执行《广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禁违规报销费用。三是组织局属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强化专业素质。责令3名当事人作书面检查,责令刑事侦查打处中心、合成作战中心整改到位。

4)针对大额借款手续不完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经调查,该整改事项的原因系公司资料整理不完善,未能及时向巡察组提供档案资料,押运公司已责令经办人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往来账务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

5)针对在下属单位列支局机关费用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采购管理,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规范采购资金来源。二是加强采购类资金专项监督管理,实行专项资金先申报再开支原则。三是组织学习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关于将押运公司和机动车检测站管理职能移交国投公司的会议纪要》精神,并退还采购费用约90万元。

8.针对工会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公安系统工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广德市公安系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广德市总工会批复同意选举结果,公安系统工会完成换届选举。二是组织工会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学习提升做到准确把握和精准运用,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三是加强工会经费自查2020年以来工会活动开支情况清理核查,确保活动依法依规执行。四是严格按照会费缴纳标准,补齐交足缺额会费。按照每月工资收入0.5%的标准缴纳会费,收取2017年至2020年会员会费共计人民币380214元整,并全额划拨到公安系统工会账户。五是准确理解工会专项业务费和文体活动奖励,防止混淆滥用。对文体活动奖励款超标部分进行清退,所退金额1290元已存入工会账户。认真核查聘请评委多付劳务费情况,期间邀请评委来市公安局指导、评比活动为两个半天,并作出情况说明,所支付劳务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1)针对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广德县公安局车管所附属工程自行组织邀请招标问题。警务保障室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基建项目管理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深化项目建设管理监督举措。成立市公安局基建办,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基建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重一大”标准。建立联动机制,有关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与数管局建立业务咨询、对接等相关工作。将问题移交市纪委监委,待调查结果做出后,市公安局将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决定。

关于公安局指挥中心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问题。对该工程进行专项调查,经驻局纪检组依据实际情况初核,无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从中牟利分管局领导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形成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强化项目建设透明度。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基建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强化监督责任。成立基建办,确定专人负责基建项目,并严格“三重一大”标准执行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对原分管负责基建当事人、现任基建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变更和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公安局情指中心大屏及智能化防控平台项目补充协议追加款项无重大变更申请问题。由经办人提供变更项目的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经驻局纪检组初核,该项目变更招标原因不存在个人牟利情况。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基建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建章立制,防范和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严格项目建设流程化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定期调度,强化项目建设透明度。完善市公安局项目负责工作机制,定人明责,进一步压实主体及监管责任。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关于交管大队特勤路线控制系统设备采购问题。完善2019年4月10日的会议记录材料,详细记录了特勤线路采购前的上级文件通知,宣城市公安局、广德市公安局和广德市人民政府批复内容。要求代理公司写出整改说明,并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批评,同时向数据管理局进行报备。分管局领导对大队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大队主要负责人对经办人进行约谈,责令作深刻检查,并进行业务培训,杜绝以后出现同类问题。

3)针对采购不范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对违规采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针对财务支出监管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快全局固定资产清理相关工作,尽快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全局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广德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事前审批及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会计核算中心建设,统筹财务类工作监督。五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全局采购专职及兼职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及业务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减少工作失误。2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松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支部换届不及时。

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党支部设置,将原18个基层党支部根据职责及单位设置调整为32个,2020年9至10月,31个党支部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和调整,其中政务服务支部因党员归属原因,暂未成立,出入境管理大队3名党员就近并入治安支部。2021年1月以来,因人事调整,东亭支部书记、卢村支部支委、桃州支部支委、开发区支部书记等均按照程序进行调整和增补。二是成立机关党委。2020年12月8日,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领导班子。

2)针对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成立党支部调整后支部委员会选举筹备组的通知》,对支部选举流程、会议议程等进行规范;2020年8至10月份,各党支部均按照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二是机关党委对原治安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阵地建设缺失问题。

落实情况: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武装守护押运公司已移交到国投公司,市公安局党委发函给中共广德市国投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说明情况,并函请其及时成立党组织。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谈心谈话活动。印发《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对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谈心谈话工作进行规范。二是结合2020年民主生活会、春节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以提示单书面提醒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党委成员谈心谈话;发放提示单,督促党委成员到分管部门开展谈心谈话。印发《关于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通知》,按照“分级负责、逐个面谈、全面覆盖”的原则,围绕8个方面,由下及上逐级谈心谈话。

2)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广德市公安局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试行)》、《广德市公安局党支部考核评价评分表(试行)》,并开展季度考核,其中“三会一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二是机关党委对原机关一支部、原卢村支部、原新杭支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机关党委派人参加卢村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督促其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员管理不严格。

1)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谨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年初,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对10名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调档核查,督促党支部完善档案材料,对档案不规范的,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纳入党建季度考核。二是对党支部进行季度检查考核,将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档案纳入检查范围。三是2020年度发展的党员,调档复核,对存在问题和瑕疵进行整改,现已全部调档,正在复核。四是机关党委、纪委对刑侦支部2019年8月30日支委会讨论4名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备案报告中名单与市公安局党委批复名单不相符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系原经办人员疏忽,将一人姓名打错所致,已进行整改,机关党委对原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17年7月9日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2019年7月10日发展对象批复文件使用广德县公安局文头情况,已完成整改。五是2019年8名转正党员入党材料进行逐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党费收缴不规范。

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费收缴指导,对市公安局退休党员党费按照要求进行核算,督促其他党支部按要求对党员交纳党费数额进行核算,并严格按月收缴党费。二是在季度党建检查中,将党费收缴情况纳入检查内容。三是治安支部从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已整改按月收取党费。四是机关党委对原治安支部、监所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党员红黄榜管理不严格。

落实情况:

一是每季度对党支部督促检查及培训指导,规范党员红黄榜统计、公示及告诫等。2021年一季度,督促打处中心支部、机关四支部认真进行红黄榜积分统计。二是机关党委对原机关一支部、原刑侦支部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干警交流轮岗和股级干部选拔储备重视不够。

落实情况:

一是对现有职位进行梳理,经民主推荐、测评、公示等环节,2021年2月上旬,提拔股级干部21人,14人已到岗到位。二是梳理2020年以来交流轮岗情况,共调整局党委班子成员5人、科级干部24人,岗位调整92人。三是对全局464名民警任职时间进行梳理,截止2021年2月底,市公安局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下的有282人、6-10年的有136人、11年以上的有46人。四是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市公安局队伍实际,将加大民警交流轮岗力度,年初制定交流计划,特别是加强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民警轮岗交流。

2)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二是2017年9月在新杭派出所考察时的材料进行完善整改。三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5.对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效果欠佳。

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二是组织相关单位更新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确保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三是制定年度公安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工作责任主体,每季度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推动工作有序进行。四是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办法,每季度通报考核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三、持续问题整改,巩固巡察成效

针对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市公安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12日,市公安局共追责问责19人次,建立健全制度34个,挽回损失16.4969万元。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公安局党委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民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规范执法机制、执法风险预警机制,以及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市公安局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广德公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022473-4522;

通信地址:广德市公安局政治处;

   编:242200;

电子邮箱:260377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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