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0 17:19:4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对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5个,正在推进中6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1月10日,市发改委(粮储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及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共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对照、一项一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彻底。3月10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个月来,市发改委(粮储局)领导班子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
一是2月份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考察安徽时强调“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做好“三农”以及粮食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市发改委(粮储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粮食安全相关内容。学习党领导百年粮食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与重要启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
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成册,分发给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学习。
2.关于落实粮食安全部门责任担当方面有差距问题
(2)针对统筹谋划粮食工作缺乏主动问题
一是在《广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增加巩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加快粮食储备设施改造提升,推进仓储规范化管理,增强粮食收储能力,确保粮食储备安全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二是以后每年度将粮食安全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发改委(粮储局)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下一个五年规划等规划方案。
(3)针对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缺乏实招问题
一是为扎实推进《广德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助推我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市发改委(粮储局)已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广德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同时,拟于9月份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关于贯彻落实〈广德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二是为加大对《关于贯彻落实〈广德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结合3月份市发改委(粮储局)举办的企业述职述廉会议,向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宣传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广德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
(4)针对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方面自查自纠缺失问题
一是为深入查找行业主管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于2月28日召开发改委(粮储局)及各粮食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会,发改委(粮储局)全体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负责人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人员参加。会议宣读了《市发改委(粮储局)及桐汭公司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履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等过程中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展开自查。目前已自查发现4个问题,分别涉及党组在粮食领域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不够到位、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不够规范到位等方面。
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各项问题正在有序整改落实。
三是做好问题台账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整改落地见效。
(5)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缺乏强有力指导督导问题
一是为深入查找桐汭公司存在的问题,于2月28日召开发改委(粮储局)及国有桐汭公司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发改委(粮储局)全体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负责人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人员参加。会议宣读了《市发改委(粮储局)及桐汭公司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对下属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监管等方面全面展开自查。目前已自查发现4个问题,分别涉及政策性粮食轮出不合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各项问题正在有序整改落实。
二是要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进一步查找内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三是会上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逐一汇报了前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问题是否整改完成,未完成整改的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专项整治以来建章立制情况等。
四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监管力度,研究制定了《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包括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人事、财务、“三重一大”等管理制度。
(6)针对问题整改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建立了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督导企业根据前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整改资料并及时销号。目前,自查发现的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二是于2月份召开市发改委(粮储局)及各粮食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会,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汇报前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具体问题、是否整改完成,未完成整改的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专项整治以来建章立制情况等。
三是于3月份召开各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各企业结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别做了述职述廉工作报告,包括企业法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二)党组在粮食领域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
4.关于党的领导不够全面问题
(7)针对粮食工作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问题
一是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积极化解粮食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21年10月份以来,党组会议8次听取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有关议题汇报,共涉及粮食议题27个;其中,党组会议多次听取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3月份召开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做了专题工作报告。
三是拟定广德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方案(初稿),方案以强监管、堵漏洞、补短板、建机制为目标,提出深化粮食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重点任务。
四是为早日解决润泽公司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已成立润泽公司处置工作领导组,目前公司资产评估、职工宿舍清查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待进入正式处置阶段。
五是督促指导桐汭公司和省级粮食储备库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同时,研究制定了《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监管力度。
(8)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党的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对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员及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建立党支部的企业共有4个,共有党员48名。其中,东湖粮油公司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中天粮油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20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及不在职12人;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14名,其中在职党员9名,退休党员5名;润泽粮油公司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6人;此外,稼鑫粮油公司和民福粮油公司均无党支部。
二是鉴于稼鑫粮油公司的特殊情况,目前其企业共有4名党员,由新杭镇流洞社区党支部下属党小组管理,党小组党员关系比较复杂,很难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前期,已协调新杭镇党委,拟成立稼鑫粮油公司党支部,直接隶属新杭镇党委。目前,稼鑫粮油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已经新杭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同时在稼鑫粮油公司布置支部活动室。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已制定印发《市发改委(粮储局)下属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党建工作的联系领导。联系领导定期深入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同时,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活动。
四是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目前,各企业正在落实中。
5.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管理失控问题
(9)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放弃监管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加大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监管力度,已拟定广德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方案(初稿),方案以强监管、堵漏洞、补短板、建机制为目标,提出深化粮食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重点任务。目前,已成立了改制工作领导组,即将进入改制阶段。
二是已制定印发实施《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人事、财务、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三是为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前期通过对接3家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委托中辉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涉粮企业进行财务内部监督审计,要求每月出具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小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
四是省级储备库作为民福粮油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已制定《安徽民福粮油公司运营监管工作方案》,并积极贯彻执行。
五是已责令各企业制定民间融资逐年还款计划,将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民间借贷按时还清。
6.关于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职能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10)针对未积极主动提出粮食储备规模调整意见问题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已批准增加县级储备粮规模。
二是市发改委(粮储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德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广德市县级储备粮新增4000吨稻谷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明确调整储备粮规模新增加的预算资金由财政保障,相关费用在产粮大县资金中支出;由农发行负责解决新增储备粮贷款事宜。
(11)针对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改善当前储备基础设施,根据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要求,目前市发改委(粮储局)已推荐申报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仓房改造提升项目”、广德县东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大米5万吨项目”2个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经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审核后,目前已上报至省粮储局。
二是对接国土有关部门,确认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牵头单位不属于国土部门,下一步,市发改委(粮储局)将与省粮储局积极对接,争取将我市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
三是市发改委(粮储局)对桐汭公司名下老旧仓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消除一部分安全隐患。根据最新粮食储存安全要求,下一步,结合全市粮食企业改制工作,通过兼并重组,合理保留一部分高大平房仓作为政策性粮食储备库点,老旧仓库将逐步取消存储资格,政策性粮食已全部出库的老旧仓库,移交地方政府进行管理。
(12)针对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没有完全分开问题
一是为彻底解决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问题,目前市发改委(粮储局)已拟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改制方案,待改制完成后,国有企业将只从事政策性粮食储备任务,不再承担经营性业务,粮食加工业务将由市场主体主导。
二是在改制前的过渡期内,已要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要求实现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即人员管理分开、实物管理分开、账务分开等,目前此项工作各企业已完成。其中,民福粮油公司、省级储备库只从事粮食储备业务,不存在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问题。
7.关于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不够规范到位问题
(13)针对政策性粮食县级联合监管不扎实问题
一是2021年巡察时,市发改委(粮储局)未提供相关联合监管制度,但实际情况是中储粮宣城市分公司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县级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对做好政策性粮食县级联合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发改委(粮储局)遵照执行。
二是今年以来,中储粮宣城分公司、市发改委(粮储局)、农发行广德支行开展3次联合监管,确保了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出库顺畅,且每月监管做到全覆盖。
(14)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已于2月28日督促企业对近年来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整改台账,逐一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市发改委(粮储局)每月会同中储粮宣城分公司、农发行广德支行针对政策性粮食库存开展联合监管,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出库顺畅。4月下旬,联合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德支行成立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小组,对下属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正积极督促企业整改。
三是各企业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对相关人员的业务考核要求,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粮食收购政策、“一规定、两守则”等粮食储存安全制度等。
(15)针对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力度,已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对27家收购企业备案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对资料不齐全的企业进一步补充完善企业备案信息,目前各企业备案信息真实、完整。
二是加强备案企业信用管理,今后每年对备案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与政务服务科对接粮食企业备案职能事宜,政务服务科科室职能主要是建设项目备案,与粮食企业备案及后续监管内容不同,因此,备案职能不适合移交政务服务科管理。
(16)针对执法监管力量薄弱,查办案件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市发改委(粮储局)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已有3名同志报名参加考试,已在4月28日完成专门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知识考试暂定7月下旬一8月上旬,争取今年至少新增2人获得粮食执法资格证。
二是根据省委编委《完善体制机制 统筹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机构职能的意见》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粮储局)主动向上汇报、积极协调,并结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行政执法力量现状,形成《关于充实粮食安全监管力量的意见建议》上报市委编办,争取编制支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今年3月份,市发改委(粮储局)接到12325监管热线举报后,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对举报对象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核实,目前调查结果已上报至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政治意识不强,执行国家粮食相关政策有欠缺
8.关于“国有”意识不强,责任使命淡化问题
(17)针对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意识淡化问题
一是在2月28日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会上,组织各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政治站位,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部分企业仓储设施老旧,目前已逐步退出存储舞台。如中天粮油,于上世纪70、80年代建设的仓库已无法满足最新储存安全条件。下一步,拟通过改制收购一部分国有控股企业高大平房仓用于政策性粮食储备。
9.关于推进粮食企业改革不彻底问题
(18)针对政企不分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一是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目前已拟定了广德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方案初稿,成立改制工作领导组,正式启动改制工作。完善省级粮食储备库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省级粮食储备库人员薪酬管理、竞聘上岗以及绩效考核制度,推行员工薪资待遇与考核奖惩挂钩。目前,省级粮食储备库人员薪酬、业绩考核等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待上会讨论。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桐汭公司、省级粮食储备库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管,印发实施《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包括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制度。
(19)针对现代企业制度未真正建立问题
一是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目前,已成立改制工作领导组,已拟定了广德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改制方案初稿,提出有序推进国有控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重点任务,着力完善省级粮食储备库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省级粮食储备库人员薪酬管理、竞聘上岗以及绩效考核制度,推行员工薪资待遇与考核奖惩挂钩。目前,省级粮食储备库人员薪酬、业绩考核等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待上会讨论。
二是为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涉粮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每月出具财务监督检查小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依据审查报告决定是否利润分配。
10.关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有偏差问题
(20)针对政策性粮食未做到应收尽收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广德市超标粮定点收购制度》,进一步完善超标粮食处置工作,促进超标粮食收购规范化管理。广德市超标粮收购储存仓库或者收纳库点(以下简称定点收储库点)设在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定点收储库点根据发改委(粮储局)和财政局共同商定的收购价格和处置实施方案开展收购工作。
二是根据《广德市超标粮定点收购制度》,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期间发现未达标粮食,各企业必须及时向属地政府及市发改委(粮储局)报告,由属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置,严禁流入口粮市场,避免出现拒绝收购等情况。
(21)针对少数最低价粮收购违反国家政策问题
一是省级粮食储备库对2015年粮食收购时,先按三等收、验收后达到二等再补差价的问题进行说明。针对以上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省级储备库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二是对民福公司粮食“溢出”较多问题,已责令民福公司做了情况说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民福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三是已督导各企业设置政策宣传栏,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准备,包括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等内容。
四是要求各粮食企业将粮食收购服务咨询电话海报张贴在宣传栏内,随时解答售粮农民在收购政策、粮食保管、粮食质量控制和售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售粮农民在售粮过程中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内容等方面的问题。
(22)针对收储企业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督促企业对近年来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3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是4月份邀请省级粮食储备库专业人员,针对“两个安全”等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分别组织各企业财务、保管员、安全员等人员参加,进一步增强了理论水平及实践操作能力。
(23)针对部分政策性粮食轮换不合规问题
一是召开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集中学习粮食轮换招投标制度,包括《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要求政策性粮食拍卖时,严禁委托其他企业参与竞拍,确保粮食轮换流程合法合规。
二是待有政策性粮食轮出拍卖时,及时与中储粮以及省粮油批发中心沟通,并加强对粮食轮出拍卖全流程监督检查。
(四)粮食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作风建设还需持续用力
11.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4)针对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市发改委(粮储局)及各粮食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腐败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已督导各粮食企业围绕岗位及职责开展廉洁风险点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制定《市发改委(粮储局)下属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各企业党建工作的联系领导,联系领导定期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于4月份开展首轮廉政谈心谈话活动。
四是已组织企业及各科室观看粮食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增强了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会,并针对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国有粮食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精准监督,2月18日列席党组会议,参与讨论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并提出任务分工要与牵头科室充分沟通,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粮食企业部分工程建设和资产出租不规范、最低价粮收购违反国家政策等问题,已经会同市发改委(粮储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并责令其作自我检讨。
三是2月2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发改委会议室召开监察建议交办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桐汭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监察建议、关于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察建议。桐汭公司和省级粮食储备库均在3月28日之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2.关于廉洁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26)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为加强对各企业的财务监管,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涉粮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每月出具财务监督检查小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目前,部分控股企业一季度财务监督检查小结已完成,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是督促各企业建立了公司二维码,规定企业各项经营收入必须扫码入账,确保企业所有资金往来一律通过对公账户。
13.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27)针对部分工程建设和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
一是目前各企业已制定完善《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是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中天、民福、稼鑫、东湖等公司已对反馈的问题做了情况说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市发改委(粮储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控股企业资产出租、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28)针对群众观念淡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为做好粮食收购期间为农服务工作,已督促企业制定为农服务工作方案,对政策性粮食质价标准公示、开辟售粮绿色通道、提升为农服务意识、创新为农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部署,为广大售粮农户提供一个优质、便捷、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在粮食收购前期,由各企业撰写粮食收购信息,通过微信朋友圈、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渠道对农户进行宣传,让农户提前了解粮食收购相关政策规定以及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三是已要求省级储备库对2.87万元差价款进行调查核实。截至目前,未核补到位的28749.72元价差款已核补到位18554.56元,其余未核补到位的仍在积极联系中,下一步持续开展差价款核补工作。
四是已要求各粮食企业将粮食收购服务咨询电话海报张贴在宣传栏内,随时解答售粮农民在收购政策、粮食保管、粮食质量控制和售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售粮农民在售粮过程中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内容等方面的问题。
(29)针对纠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已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内容,公务接待、差旅费制度,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控股企业的监督管理,已印发实施《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包括进一步加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人事、公务接待、财务、审计、统计等管理制度。
三是对巡察组反馈的润泽、稼鑫、东湖、中天公司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企业进行情况说明,针对以上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成效不够扎实
14.关于整改责任未落到实处问题
(30)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督导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控股企业的监管,前期经过对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委托中辉公司对各控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每月出具一次财务监督检查总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
二是针对今后粮食安全各类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纳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其中,4月份市发改委(粮储局)会同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对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相关问题已通过党组会研究通过,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完成。
三是2月2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发改委会议室召开监察建议交办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桐汭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监察建议、关于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察建议。桐汭公司和省级粮食储备库均在3月28日之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5.关于整改成果不够巩固问题
(31)针对问题整改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已督促各粮食企业建立公司二维码,要求企业所有经营收入必须扫码入账,充分保障所有资金一律通过对公账户。
二是结合上级要求,已印发实施《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等文件,包括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人事、财务、审计、统计等管理制度。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控股企业的监管,前期经过对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委托中辉公司对各控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每月出具一次财务监督检查总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
(32)针对长效机制未得到真正落实问题
一是目前各国有粮食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会研定决定,2022年以来,共收集上会讨论相关议题16个。
二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科室以及各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是为加强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监督管理,在改革过渡期实现粮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粮食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巩固巡察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虽然基本完成,但还有部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的,进一步列出时限、跟踪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粮食产业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22971;通信地址:爱民路99号;邮编:242200。
附件:1.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桐汭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对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开展了巡察。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推进中6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部署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既立行立改,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同时,结合企业实际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思想根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做到真查真改,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2022年1月8日,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召开班子会议,传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巡察整改具体措施。2022年1月11日,成立由企业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先后4次修改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53条整改措施,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3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个月来,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领导班子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问题深挖,完善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全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安徽时关于“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重要指示,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任办公会、库务会、职工大会等会议开展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适时开展专题学习,做到系统性、经常性学习,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2022年1月25日、2022年2月21日省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2022年3月4日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业务学习计划》和《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业务学习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学习,做到系统学、经常学、入脑入心学,根据学习计划,省库于2022年3月18日组织全库干部职工开展了政策理论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要求民福公司开展专题学习,建立学习制度,同步向省库上报学习情况。民福公司已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3日、2022年3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学习,已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考核办法,确保学习常态化开展。
2.针对学习传达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对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集中传达,不折不扣执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确保学懂弄通做实。组织保管、检化验人员及有关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形成长效机制,在工作中利用粮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经常性开展学习,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使学习教育贯穿粮食储备工作始终,创新学习方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做好融会贯通。于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28日组织保管、检化验及有关岗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重点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存及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等内容。
二是同步要求民福公司召开有关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法规,并报省库审阅。民福公司已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3日、2022年3月22日召开有关会议,学习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学习记录已报省库备案,省库将按监督管理权限要求民福公司落实有关会议制度,做到常态化学习,并及时上报学习记录。
(二)关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
3.针对仓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要求保管科加强仓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组织仓储保管人员学习各项仓储管理制度,按规定每月至少召开1次粮情分析会,分析研究当期粮食仓储保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利用粮情分析会组织仓储保管人员开展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学习,传达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定期撰写粮情分析报告报企业法人审阅。省库已于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28日组织保管、检化验及有关岗位人员召开粮情分析会议,并利用粮情分析会议传达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落实有关粮食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已按月撰写粮情分析报告4份报企业法人审阅;民福公司已于2022年1月17日、2022年2月3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4日召开粮情分析专题会议,填写粮情分析报告报省库审阅。省库和民福已落实每月至少 1次粮情分析会议制度。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求门岗人员加强门岗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学习,认真开展企业门岗管理,库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人员车辆进库登记工作,确保企业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企业门岗管理,门岗制度已上墙,要求门岗人员加强制度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目前省库库区已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入库登记制度已落实到位,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库区安全管理,实现24小时安防视频全覆盖。
三是责成民福公司与德泽米业将所有通道砌墙隔离,德泽米业自行设置厂区大门及门卫,民福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德泽米业人员随意来往民福公司库区,确保民福公司库区安全。目前民福公司与德泽米业所有通道已实行物理隔离,民福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门岗整改专题会议,落实有关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毕。
4.针对部分政策性粮食轮换不合规问题
一是针对拍卖违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方案、程序,重新修订《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党务库务公开制度》《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好内部监督,发挥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落实,规定企业重大经营举措需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杜绝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将贯彻落实整改内容与企业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从源头进行规范。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规范管理,落实《粮油出入库制度》和《储备粮管理制度》,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出库规范。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粮食仓储管理制度、粮食系统“一规定、两守则”等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经营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坚持做好“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利用支委会、库务会、主任办公会、职工会等会议,集体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集思广益,从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好内部监督,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提高企业政治站位,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此类违规现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目前,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经营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该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实行书记负责制,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职权滥用。
5.针对少数最低价粮违反国家政策问题
一是加强粮食收购政策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设置粮食购销政策宣传栏,加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了解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杜绝在今后工作中出现此类现象。省库于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职工政策理论学习,2021年10月制定《财务人员学习制度》于2021年10月、2022年1月8日、2022年4月19日开展了财务人员专题学习,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8日开展提升为农服务意识专题会议,2022年3月4日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业务学习计划》《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业务学习考核办法》,2022年3月11日制定完善了《为农服务工作方案》,对政策性粮食质价标准公示、开辟售粮绿色通道、提升为农服务意识,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水平作出工作部署,加强对粮食购销政策的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
二是设置粮食购销政策宣传栏,加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了解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加强对质检人员培训和学习,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杜绝在今后工作中出现此类现象,制作粮食收购质价标准公示牌、粮食样品展示柜、出入库流程图等,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质价标准的宣传,引导售粮群众自行整理符合国家收购标准的粮食,严格按粮食等级收购,坚决杜绝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现象,收购过程和质量检验流程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售粮群众监督。
三是民福公司已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3月22日开展有关政策理论学习会议,已按要求设置粮食购销政策宣传栏和质价标准公示牌,同步制定有关工作方案,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坚决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不违规,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创新宣传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方式,提升政策宣传效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采取公布服务电话、利用“智慧皖粮”、“惠三农”售粮预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等,为售粮农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政策解答和服务,不断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公信力。收购前积极开展市场调研,积极对种粮大户、种植合作社、烘干房和农户等开展走访对接活动,建立完善售粮农户客户档案,实施精准服务,畅通粮农和粮库沟通渠道,确保各项为农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6.针对政策性粮食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政策规定,政策性粮食收购制度,确保政策性粮食应收尽收。已于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8日开展了有关制度和政策学习,在今后工作中常态化开展。
二是在2022年夏粮收购前主动深入粮食生产一线,做好粮食品种、收获质量情况调研,摸清超标粮食数量规模底数、超标质量指标具体项目等,形成报告提请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地方政府研究制定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严防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已于3月中旬拟定《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预案》(草拟意见稿),供主管部门参考,在夏、秋粮收购开始前,主动深入粮食生产一线,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开展粮食品种、收购质量的市场调研和抽样检测,掌握当年的粮食产量、质量,摸清超标粮规模、超标粮主要区域和主要质量超标项目等,做好腾仓并库等收储准备工作,为地方政府研究制定超标粮收储处置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严防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待按政府出台的超标粮收购处置方案后,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农民利益。
(三)关于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问题
7.针对主观认识不积极,未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薪酬体系和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步调一致。于2022年2月制定有关薪酬体系和实施细则方案,健全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制度完善、权责清晰的、绩效结合、兼顾公平的岗位和薪酬管理制度,体现企业职位岗位权利责任,发挥薪酬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粮食和应急储备物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扛稳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储备粮和应急储备物资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确保粮食和应急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薪酬方案已上报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是2017年企业上浮职务津贴发放标准未履行上报程序,仅进行了口头汇报,违反了有关规定,涉及企业津补贴情况已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中共广德市纪委于2022年3月4日下达处理决定,对省库部分发放的津贴补贴费用认定违规,对部分违规发放的费用补贴予以清退,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修订了《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涉及企业重要人事和薪酬事项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严格履行请示汇报程序,确保程序规范。
三是完善企业重要事项请示汇报流程,涉及企业重要人事调整、财务支出、福利待遇等企业管理重要事项内容不得以口头汇报替代书面汇报,规范企业班子会议研究事项上报程序,做到重大事项有记录,向上请示有批复。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贯彻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科学管理各个方面,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请示报告,发挥请示报告在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贯彻主管部门决策部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8.针对存在“老人、老仓、老账”等问题
一是省库与民福公司员工年龄结构问题,待上级主管机关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出台后,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粮食企业人才招聘计划,根据企业实际岗位设置合理开展员工招聘工作。2022年2月已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2名,平均年龄26岁,大学本科文化水平,目前正在开展业务培训,充实到粮食和物资储备人才队伍,今后将根据企业岗位人才实际需求,落实人才省库和民福公司招聘计划,打造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人才队伍。
二是加强对库区老旧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开展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计划2022年度请求地方财政支持对库区仓房进行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进一步降低维修成本,确保仓房安全和储粮安全。2022年3月,根据有关文件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仓房维修改造请示,对我库储粮仓房进行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降低仓房日常维修成本,达到节能储粮、绿色储粮目标,力争2022年底前地方储备粮实现绿色低温储粮技术全覆盖。
三是省库与民福公司于2022年3月初同步采购了金蝶财务软件,目前人员培训业已完成,自2022年3月起,省库及民福公司各类财务账全部通过财务软件开展,整改已完成。
(四)关于对控股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
9.针对民福公司存在“国皮民骨”现象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民福公司按期上报有关报表,定期汇报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全面加强对民福公司监管加强对安徽民福粮油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控股股东职责,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参与安徽民福粮油有限公司各项管理。
二是于2022年3月11日制定民福公司运营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控股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明确企业与控股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切实履行控股股东职责,确保民福公司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控股企业平稳有序发展,成立了民福公司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组,全面负责对民福公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待上级主管部门国有控股企业改革方案出台后,积极配合执行,理顺管理体制。
三是加强对民福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控股股东的职责,要求民福公司每月上报财务状况和每季上报公司经营情况,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作为控股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民福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管理人员人事决定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实行企业决策管理、预算管理、运营监督管理等,建立和健全“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控股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重要人事和大额资金开支的管理,规范控股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参与民福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
四是民福公司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人员学习制度》,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定期向控股股东上报财务报表,杜绝公司违规大额资金往来,规范收支行为,统一扎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杜绝个人与公司的资金交易,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得到落实。
10.针对欠款未及时收回,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德泽米业所欠款项开展催收追缴,分别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11日向德泽公司下达欠款催缴函,目前德泽公司所欠款项已全部追缴完成。
二是民福公司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秩序,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经执行董事和监事审核后,交股东大会审批。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交财务部执行,有关财务审批事项实行总经理、董事长双签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每月向控股股东上报财务报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程序。
三是截至2021年12月5日,民福公司应收欠款已全部追缴完成。
四是制定《民福公司运营监管方案》,建立有效控制机制,对控股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及日常管理和经营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企业和控股企业整体运作效率,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有效对控股公司做好指导、协调、支持与监督工作,促进控股公司健康发展。严格审核民福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资金、资产及经营往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程序,制定有关资产租赁管理制度,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违规借用、占用民福公司国有资产。未经控股股东及民福公司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投资;根据管理要求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等,及时向省库主要负责人报告民福公司经营与财务等重大事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安全。
(五)关于重点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1.针对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突出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财务业务学习制度》,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已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财务业务学习制度》,2022年1月8日、2022年4月19日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企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岗位职责、财务软件的使用、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学习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研究讨论日常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加强财务各项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粮食储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管,规范费用支付和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环节进行自查,根据上级要求设置企业对公账户二维码,杜绝个人银行卡使用,严格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切实提高责任心,加强内部监管,规范费用支付和资金管理。
三是已对劳务公司有关问题开展整改,2022年2月21日,储备库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李祥作公开检讨。违规从华丰报销的烟酒费用31030元已退还至华丰服务部账户,目前纪检部门处理完毕,共处理问责3人,主要责任人和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的处分。目前已停止与华丰劳务服务部的各项业务活动,待收购轮换季节完善劳务合同签订。
四是2022年2月21日,储备库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李祥作公开检讨。2022年3月4日,市纪委监委下达处分决定,2022年3月10日储备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储备库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宣布对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决定,要求有关责任人和全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认识,切实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以违纪案件为镜鉴,保持为企清廉、工作勤勉的良好作风,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全库职工大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公开检讨,开展了政策理论学习和粮食行业廉政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于2022年2月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资产租赁需通过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进一步对企业资产租赁进行流程细化,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确保资产租赁工作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于2022年3月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租赁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确保资产租赁工作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预防国有资产租赁和企业工程建设的廉洁风险。
(六)关于作风建设需要加强问题
13.针对服务群众意识淡化,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粮食工作理念,于2021年10月26日、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提升职工为农服务意识,落实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加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粮食工作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稳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彻底解决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工作不细致不到位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工作,确保售粮农民卖“明白粮”、“满意粮”、“舒心粮”。
二是增加服务内容。强化为农服务措施,进出库期间,准备降温药品、提供免费茶水、临时休息点,为需要临时用工的免费提供信息,在前期制定的《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质价标准公示及售粮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基础上中修订完善《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为农服务工作方案》,为军烈属、小农户和年老体弱、身体不便的售粮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持续开展党员示范岗建设,进一步提升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形象,主动靠前,持之以恒,确保为农服务落到实处。
三是在库区醒目位置公布服务举报电话,随时解答售粮农民在收购政策、粮食保管、粮食质量控制和售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售粮农民在售粮过程中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畅通为农服务渠道,强化服务监督工作,接受售粮群众和各界监督。
四是制定售粮农户联系服务档案,畅通粮农与粮库沟通渠道,确保各项为农服务落实到位,夏粮收购前开展售粮农民档案建立工作。
五是梳理2015年核补价差款情况,主动联系差价款应补未补的售粮农户,确保粮食收购价差款及时核补到位,截至目前,未核补到位的28749.72元价差款已核补到位18554.56元,其余未核补到位的仍在积极联系中,下一步持续开展差价款核补工作。
六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开展入户指导、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多元化收储服务,提升便民利民为民意识。深入开展中储粮“惠三农”售粮预约系统和“智慧皖粮”统一化服务平台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售粮农民和种粮大户合理安排售粮时间,避开售粮高峰。采用预约售粮、上门检测服务、错峰售粮等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确保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满意粮”。夏粮收购期间探索落实入户指导、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多元化为民服务措施。
1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企业领导班子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深刻领悟和掌握“八项规定”精神重要内涵,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8日在全库范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观看了涉粮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宣传片;于2022年3月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安全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粮食收购政策、“一规定、两守则”等粮食储存安全制度等,同步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业务学习考核办法》,与职工绩效考核挂钩,切实做到政策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企业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从严管控招待费支出,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差旅费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规定,完善招待费、差旅费审批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统筹管理原则、领导审批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总额控制原则规范企业招待费管理。
三是研究制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党务库务公开制度》《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规章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四是同步要求民福公司组织开展学习和建章立制。民福公司同步制定《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和《学习考核方案》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国有控股企业作风建设。
五是企业烟酒开支较多反映了企业执行规定不严、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企业法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向支部组织生活会作检讨,经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已问责3人,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企业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班子扩大会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部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领会处分决定的重要意义,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准则,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以违纪案件为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对照检查,恪守红线和底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持续开展国有企业作风建设,保持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国有粮食企业稳定发展大局,强化廉洁从业主体责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职工群众监督。在巡察反馈问题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有关问题自查自纠,省库与民福公司主动对2016年内至2020年企业招待费进一步开展自查清理,省库共自查清理出违规招待费开支18539元,民福公司共自查出清理违规招待费开支13771元,2022年3月22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储备库领导班子和民福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违规开支的清退,切实做好自警自省,3月23日,省库违规开支的招待费18539元、民福公司违规开支的招待费13771元已全部完成清退。
六是对2016年、2017年职工工会福利进行梳理,截至2022年3月,共计清退违规发放的工会费、值班费21人次,合计金额7.2万元,其中重复发放的工会福利3.9万元,违规发放的值班费3.3万元,重复发放的工会费及加班费已全部清退完毕,2022年3月18日,储备库召开全库职工大会,主要负责人就违规问题作公开检讨。
七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从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作风上、工作上严起来、实起来,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执行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廉洁从业准则,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有目的,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储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扎实推进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从严从实开展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国有粮食企业政治生态。
(七)关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15.针对对上级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要求民福公司对中储粮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如人员交叉使用、资产无偿使用等问题,已完成整改的要长期坚持,未完成整改的立即整改。民福公司已对有关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目前民福公司和德泽米业已实现库区完全隔离,涉及德泽公司的人员、设备及办公场所已与民福公司分离,2021年10月5日,就前期德泽米业无偿使用民福公司资产补充签订了有关租赁协议,明确了租赁期限、租金等有关内容,根据租赁协议及时追缴了资产租金,累计追缴租金及分摊费用22.24万元。
二是对2016年至2019年及2021年德泽使用民福公司资产租赁费用进行清算,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11日向德泽公司下达欠款催缴函,目前德泽公司所欠款项152.24万元已全部追缴完成。
三是要求民福公司对自公司成立以来企业在财务管理、外单位欠款进行清理,并在整改期限内全部完成欠款追缴,省库今后将加强对民福公司的资产管理,民福公司资产对外租赁需经省库和民福公司联席会议研究,禁止国有资产外单位随意无偿使用,完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合理定价,真正做到控股有力,控股企业国强骨硬。省库根据制定的《民福公司运营监管工作方案》加强对民福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程序,制定有关资产租赁管理制度,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违规借用、占用民福公司国有资产,民福公司已按要求制定《资产租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民福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出租工作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16.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一是要求民福公司依托2013年与邱村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置换协议,将土地相关问题报请邱村镇政府商讨解决方案。
二是要求民福公司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协助,争取用地指标,力争在2年内落实土地权属。目前已向上级主管机关市发改委提请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落实土地指标问题。
三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完成不放过、问题整改不达标不收兵。将土地权属问题作为民福公司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定期汇报整改落实进度,摸清土地确权中的具体问题、理清思路、统一解决,提高效率。不断加强土地政策、业务办理、相关知识的学习,抓紧完善土地确权工作,并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的沟通。
三、巩固巡察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巡察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对粮食系统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方位“综合会诊”。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更加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清醒认识省委和市委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规矩意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管粮、按章办事,严格遵守粮食购销工作纪律和国家有关粮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和发扬粮食系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大国粮仓守护者。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项工作提供坚实制度基础和有力保障。
(四)进一步做好结合文章,增强整改成果运用转化。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体工作效能是关键和目的。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履行廉政风险防范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四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人才队伍。五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中心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工作布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标本兼治,坚决推动涉粮问题整改见效,实现巡察成果再优化再提升,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守住管好广德粮仓,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向党和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附件2
桐汭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对广德县桐汭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巡察。1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推进中7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三个月来,桐汭公司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总共制定了25条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对照、一项一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彻底。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关于党的领导未落到实处问题
1.针对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问题
一是对各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党员及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梳理得出已设立党支部的企业3家,共有党员34名,分别是东湖公司(8名)、中天公司(20名)、润泽公司(6名)。稼鑫公司、桐汭公司均未设立党支部。
二是针对稼鑫公司4名党员职工组织关系在新杭镇流洞社区党支部,很难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问题,督促稼鑫公司向新杭镇党委呈送成立党支部请示,同时协调新杭镇党委,由其对拟成立的稼鑫公司党支部进行属地管理。目前,稼鑫公司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已经新杭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同时在稼鑫公司布置支部活动室。
三是中天、东湖等公司研究制定了本公司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内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等“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必须通过支委会、支委扩大会等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关于桐汭粮食公司党组织建设问题,因下一步将注销桐汭公司,因此建设党组织条件不成熟或不适宜。
(二)关于政企不分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2.针对原粮食局长期在公司转嫁各项支出问题
公司此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今后机关费用杜绝在企业列支。经查,上述费用未在粮食局机关财务账上重复列支。
3.针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领导班子从未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公司事务问题
一是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发改委(粮储局)已拟定了广德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方案(初稿),并成立改制工作领导组,正式启动改制工作。改制后,市发改委(粮储局)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负责全市粮食产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企业管理制度。
二是在改制完成前过渡期内,严格执行《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加强对国有控股企业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三)关于执行粮食相关政策不到位问题
4.针对粮食收储企业落实收储直接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为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已推荐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仓房改造提升项目”、广德县东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大米5万吨项目”2个项目作为我市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申报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二是按照“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要求,已督促各控股企业对企业人、财、物进行专项清理,达到人员管理分开、实物管理分开、账务管理分开等规定,目前各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5.针对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中天公司、润泽公司、省级粮食储备库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政策性粮食已出库清零。稼鑫公司4号仓已熏蒸,民福公司2号仓、5号仓政策性粮食已出库清零,6号仓已熏蒸完成。
二是在3月份述职述廉会议上集中学习粮食轮换招投标制度,包括《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今后政策性粮食拍卖时,严禁委托其他企业参与竞拍,确保粮食轮换流程合法合规。
(四)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问题
6.针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大问题
为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前期通过对接3家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委托中辉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涉粮企业进行财务内部监督审计,要求每月出具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小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依据审查报告决定是否利润分配。
7.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外借资金和应收账款情况已全面梳理完成。已成立桐汭公司外借资金及应收账款清收领导小组,正在全力开展清收工作,已收回2笔个人借款共计3031元,其余部分正在清收中。
二是桐汭公司今后所有资金外借必须经过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才能出借,严禁私自外借。
8.针对对门面房出租评估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桐汭公司对夫子庙门面房出租情况进行核实,夫子庙六间门面房2021年采取公开拍租形式,委托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租,安徽东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因对评估结果把关不严,同时报名竞拍人数较少,导致成交价较低。
二是今后公司资产招租时,将严格审核,确保资产出租效益最大化。完善桐汭公司重要事项请示汇报流程,涉及企业重要人事调整、财务支出、资产出租等企业管理重要事项内容不得以口头汇报替代书面汇报,做到重大事项有记录,向上请示有批复。
(五)关于对控股粮食企业管理失控问题
9.针对财务人员等重要人事调整、民间借贷、重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备问题
目前桐汭公司及其控股粮食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会研定。2021年10月份以来,党组会议8次听取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有关议题汇报,共涉及粮食议题27个。
10.针对资金管理漏洞大问题
一是在改制完成前过渡期内,严格执行《广德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工作九项制度》,加强对国有控股企业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二是已督促各控股企业建立公司二维码,要求企业所有收入必须扫码入账,并保证所有资金一律通过对公账户,严禁使用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与往来。
11.针对存在大量民间集资问题
各企业已制定民间融资逐年还款计划,同时要求企业在不增加总体融资规模的情况下,今后新增借款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针对违反规定购买烟酒、土特产问题
一是已对违反规定购买烟酒、土特产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企业退还费用。
二是针对以上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处分。
三是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内容印发成册,分发给各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学习,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13.针对来人接待不规范问题
已责令企业对来人接待不规范问题进行情况说明。针对以上违规行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并责令作自我检讨。
1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责令企业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情况说明。针对以上违规行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并责令作自我检讨。
15.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对企业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每人1154元,已有8位职工退赔到单位账户。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七)关于财务管理十分混乱问题
16.针对大量白条入账问题
已督促企业大额采购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加强财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杜绝白条入账现象再次发生。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17.针对集资利息支付方式违规问题
已对违规支付集资利息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各相关企业已作情况说明。自2022年以来,各企业已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支付利息,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18.针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已责令企业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分。同时规定,今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企业不得代缴。
二是为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前期通过对接3家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由发改委(粮储局)委托的中辉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财务内部监督审计,要求每月出具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小结,年底出具审计报告。
(八)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19.针对超付工程款和多计工程造价问题
一是已对超付工程款和多计工程造价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针对企业违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二是加大对各控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监管力度,严防项目不规范问题再次出现。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桐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管粮、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粮食安全等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坚持求真务实,推动粮食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粮食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作为国有粮食企业要主动作为,转变经营理念,提升粮食企业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企业职工收入。强化风险意识,消除廉政风险,切实防患于未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