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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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07 14:40:49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暨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第巡察组于2022年4月1日至5月20日对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722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聚焦政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问题处理落实。728日,农业农村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工作安排和要求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科室迅速行动,层层动员,启动整改。同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络、处理日常工作96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次修改完善,制定了107条整改措施。1019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个月来,单位领导班子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

1)针对未推动制定本地贯彻实施意见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914日,机关一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929日,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四楼会议室集体再次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二是2022614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广德市委 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发〔20221号)。三是印发《市委一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工作方案》(广农工办〔202224号)给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要求每月报送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至市委农办,由市委农办汇总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截至10月底,分别累计发放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示单、两强一增提示单6次,统计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两强一增工作进展6次。

2.学习教育不扎实。

2)针对党委学习不深入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对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中共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广农发〔20228号),内容含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讲话精神。二是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5月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与会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8月学习《论“三农”工作》并开展了研讨,会议指出,要保持对“三农”工作的热情,怀揣对“三农”工作的真情,饱含对“三农”工作的深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委会7月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的重要回信精神,会议要求,一要思想认识从紧,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二要履职尽责从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三要实际行动从紧,守好耕地红线。三是牢记“国之大者”。为确保广德市粮食安全,减少干旱对农业生产工作的影响,2022814日,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党委班子为组长,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等十个农业抗旱工作指导组,定向指导乡镇、街道,太极洞抗旱工作。                

3)针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不足,普通党员理论学习抓得不实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领导分工情况,调整了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印发了《关于调整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广农发〔2022〕31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二是2022年10月8日,分管领导组织各支部书记召开党的建设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督促各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2022年10月18日,机关二支部增补一名支委委员。

4)针对法治学习不全面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5月26日、8月26日,召开党委会,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二是根据宣城市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工作安排,2022年7月20日,通知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按要求在宣城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共有15名党员干部参加。

5)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认真问题。

落实情况: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按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将农业技术、科技服务、扶贫帮困送至田间地头,村组农户。一方面,为民办实事,例如通过自然村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为企优环境,例如为农业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截至10月20日,共有29家农业经营主体处在授信期内,累计获得授信额度5540万元。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针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8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宣传栏排查整改工作,对局属5个二级机构的宣传栏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已要求及时整改。二是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促使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旗帜鲜明讲政治,制定了《关于规范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行为的规定》(广农发〔2022〕36号),对党员干部违反“十严禁”行为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三是2022年8月党委会听取了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在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7)针对未面向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建立风险防控和管控体系,印发了《广德市农业农村局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制度》(广农发〔2022〕35号)文件。二是将意识形态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9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利用“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论述。三是2022年9月16日,在机关干部例会上通报意识形态落实情况,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

4.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

8)针对未严格依法行政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所涉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案卷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近年来所有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2022年8月11日,针对2019年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办案流程,2022年8月5日和8月25日,分别召开了农业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会议学习了《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皖政〔2007〕198号)等文件,会议强调了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办案。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作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执法人员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上墙。                          

9)针对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对《广德县农村项目管理办法》(广农政〔2017〕147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7月28日印发《广德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农政〔2020〕90号)。新办法将实施单位要每月向项目办上报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办每季度对全委项目进行汇总,修改为局二级机构、科、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联络人,将所属项目报项目办备案,并每月底向项目办上报所管理项目进展的情况。从2020年9月起,局二级机构、科室每月月底填写《农业农村局项目进度统计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开工时间、预计完成时间、项目进展情况、项目金额(万元)、项目批准文号。项目办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汇总表每月上报至局主要领导和项目分管领导。二是对超期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约谈。2022年3月31日,分管领导对农经、农机、畜牧、农技部门、二级机构经办人员进行约谈。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广德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农政〔2020〕90号)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意见书》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项目备案情况一栏,由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办对项目是否备案提出意见,项目未备案的,财务审计科不予拨付资金。

5.惠民富民政策未能落地见效。

10)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5月9日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五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农办产函〔2022〕91号)文件,5月10日,乡村产业科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研究了申报文件,分管领导黄文武强调,工作要按照规定进行,多沟通,多配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5月10日,印发《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五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农产办〔2022〕3号)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太极洞管委会。依据自愿申报情况,以及农业农村局初审,拟推荐茅田村、杨杆村,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对第十五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关于推荐广德市茅田村、杨杆村申报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报告》(广农政〔2022〕33号)文件,申报材料随文上报。三是与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农政〔2022〕42号)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太极洞管委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同时发市政府网上公开公示实施方案。为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累计召开推进会2次,发放提示单3次。

11)针对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惠民利民有关政策的监管制度,并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广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20〕80号)、《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广农工办〔2022〕23号)等有关文件,研究起草惠农政策《广德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通过微信群、公开栏、展板等多种途径,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进行大力推广,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等群众知道了解,不断扩大群众监督面。三是局领导班子坚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推进各项工作,人均每周到乡镇、街道,太极洞督查不少于两次,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推进完成。

6.乡村振兴战略执行不力。

12)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27日,党委委员、副局长率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德清县调研考察,学习经验、做法,并撰写了德清县乡村振兴调研报告;2022年10月14日,组织局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共同开展了“喜迎党的二十大 走进乡村看变化”“我为乡村振兴献一策”活动,现场参观了广德市乡村振兴局、邱村白云等地,活动结束后,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为全市乡村振兴献计献策,共收集了55条意见建议。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2年5月25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步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等文件、8月26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022年7月19日,党委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太湖县种粮大户徐淙祥的重要回信精神;2022年9月14日,机关一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三是建立了2023年广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

13)针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办法不多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4月份,市集体经济办多次组织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现场和实地多轮考评,最终评定出27个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标准化厂房出租、光伏发电项目和乡村振兴等项目。二是2022年8月16日,印发《广德市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广集体经济组〔2022〕1号)文件,明确2022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等内容;印发《关于建立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的通知》(广集体经济组〔2022〕2号)文件,建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                                     

14)针对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广德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试点村基本情况台账,详细记录了各乡镇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基本情况。二是2022年10月20日,针对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党委书记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对接,认真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7.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5)针对以“文件落实责任”,工作方法单一,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5月31日,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印发了《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实施方案》(广农发〔2022〕14号)文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以具体的工作来落实责任。二是定期检查,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根据《广德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实施方案》(广发〔2022〕7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两篇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总结。

16)针对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21日、4月24日、7月17日召开党委会,集中研究部署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党委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民做实事;2022年2月2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和要求;2022年4月1日、7月28日,党委会学习传达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和要求;2022年5月26日,党委委员彭大勇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廉政党课。二是2022年4月8日,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情况,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2022年5月25日,在党委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同时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同时通报了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正负面典型案例。2022年6月24日,党委会通报了两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22年8月份,在高考成绩出来时,分管领导对家中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作风建设。2022年9月21日、10月6日,党委书记夜间查看核酸检测人员到岗情况。

17)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人之间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局党委委员多次到乡镇、街道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查看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后期维护情况。二是2022年5月25日、6月24日的党委会上通报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2022年7月13日,机关一支部支委会通报了近期身边的典型案例,支部书记强调,要引以为戒,永葆初心。三是在党委、支部等多个层面展播警示教育片。今年以来,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7场次。                       

8.项目建设管理不严。

18)针对合同履约不到位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经调查,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体化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合同结算方式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原因: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体化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资金为地方债资金,该类资金当年度每月调度资金支付进度,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局召开党委会,第12项议程,听取了广德市人居环境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安排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货款按玻璃化粪池中标方当月实际供货数支付;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和农村污水改造工程超工期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工程进度款超合同约定付款问题原因: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和农村污水改造工程第二标段的污水设施新建和第三标的污水设施修复工程涉及16个村(第二标污水设施为新建涉及5个村:桃州镇双河社区、新杭镇彭村社区、东亭乡柳亭村、邱村镇南阳村、卢村乡丁冲村;第三标污水设施修复涉及11个村:卢村乡丁冲村、甘溪村、同溪村;东亭乡高峰村;新杭镇徐家边村、柏垫镇茅田村;誓节镇七塔村、杨柯村;杨滩镇金龙村;四合乡宏霞村;太极洞桃园村),合同签订支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工程款的75%。因疫情影响,两个项目都未验收,当时具体工程进度如下:第二标的污水新建工程基本完工,竣工验收尚未结束;第三标的污水修复工程完成70%左右,按照合同约定未验收不予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方无钱支付相关工程款和工资,农民工没有领到工资再加上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2020年6月22日,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提前支付中标工程款的30%给施工企业,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9月15日,派驻纪检组组长同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2022年9月26日和9月29日,分别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所有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会上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好乡镇项目合同的监督工作。三是举一反三,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对2019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等合同进行“回头看”,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四是针对此次问题,2022年10月13日,分管领导组织社会事业促进科召开专题会,要求以后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则按流程进行汇报,经集体决策后,按流程进行变更,变更资料档案应当妥善保管。                                      

9.财务管理不规范。

19)针对会计基础不规范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会计基础不规范问题,2022年10月17日,农科所负责人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不断加强会计相关知识学习,做好会计双分录,准确处理会计科目;10月18日,党委书记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工作。二是农科所、工会均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等文件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安装工会财务核算软件系统、合理设立会计账簿。三是10月17日,农科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政府会计制度》。开展财务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将严格规范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2022年10月17日至31日,对近3年来农业农村局财务账簿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

20)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将2018年度购置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补登台账,补提折旧。二是2022年8月10日、10月8日,农科所开展了固定资产台账全面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2022年7月4日至7月22日,农业执法大队开展了固定资产台账全面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出现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三是2022年10月8日,农科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广农政〔2020〕86号)等文件,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按规定按流程操作。2022年8月2日,农业执法大队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队长带领大家学习了《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广农政〔2020〕86号)等文件。

21)针对“三公经费”未按规定执行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经调查,农科所2019年12月接待费支出公函中来客人数实际为6人,菜单已找到。2022年10月8日,针对“三公经费”问题,农科所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10月5日,农科所开展了“三公经费”全面自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二是经调查,2020年3月,广德市政府出台政策严禁私车公用,当时农业执法大队调车权限还未批准,由于工作需要,只能通过农业农村局平台申请用车,因此导致发票抬头是农业农村局,付款是农业执法大队,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沟通交流不够。2021年起执法大队公务用车以本单位名义在平台调车和结算费用。2022年8月9日、8月10日,针对2020年9月支付公务用车437元,发票付款单位与实际付款方不一致问题,派驻纪检组组长同分管财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程序工作,始终如一做好本职工作。三是举一反三,要求各科室、各二级机构严格按“三公经费”要求执行公务接待,做到用公务卡结算,一单一结,严格按照规定附公函、派餐单、菜单、发票。四是2022年8月2日和8月5日,农业执法大队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学习了《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广农政〔2020〕86号)等文件。

22)针对附件不全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经调查,出现附件不全的原因是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练。2022年10月18日,针对附件不全问题,派驻纪检组组长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杜绝使用现金,严格报账手续,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二是今年以来,工会支出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三是2022年9月15日,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工会工作人员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方法》(皖工发〔2021〕41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3)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14人次党员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万名党员集中轮训。二是2022年10月8日召开党的建设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带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支部及时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支部书记抓学习落实制度。

2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召开党的建设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策部署。2022年6月8日和9月30日农科所支部书记上党课分别带领学习《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2022年5月至10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上党课带领学习《论“三农”工作》等内容;2022年5月13日和2022年8月24日机关二支部书记上党课分别带领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史,增强党性》。二是结合领导分工情况,调整了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印发了《关于调整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广农发〔2022〕31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25)针对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落实情况:机关二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农科所党支部等党支部已于10月21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就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1.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26)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完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28日,组织分管领导与办公室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组干〔2016〕287号),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今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档案齐全。二是2022年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严格按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执行。

27)针对逻辑错误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组干〔2016〕287号),要求今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档案齐全。二是2022年9月16日,针对逻辑错误问题,党委书记同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

28)针对相关记录不全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16日,针对相关记录不全问题,党委书记同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实现规章制度可视化。2022年9月28日,组织分管领导与办公室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组干〔2016〕287号),要求今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档案齐全。2022年10月1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文件。                      

29)针对股级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农业农村局2022年股级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广农发〔2022〕33号),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培养经历多岗位锻炼、敢于担当作为的复合型干部。二是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及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乡村振兴储备年轻干部。三是对政治上积极上进、业务上能力突出、工作上担当作为的年轻干部登记造册,建立后备干部库,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让优秀人才有岗位、有舞台,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格局,确保每次提拔都有一定比例数量的85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90后年轻干部。

三、巩固巡察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针对市委第二轮巡察暨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截至1021日,我单位共建立健全制度11个,巡察整改指出超额发放的16400元已全数追回,通过开展项目验收审计,挽回损失122.71万元。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农业农村局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反思,深刻检讨,汲取教训。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确保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失职失责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三)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打造过硬农业工作队伍。切实抓好《党组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按规则、按程序、按集体意志办事,努力建设坚强领导集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及选拔任用工作,杜绝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常态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项目审核三公经费开支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6042338;通信地址:天官山路9号广德市农业农村局;邮编:242200;电子邮箱:gdnwny2016@126.com

 

 

中共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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