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4 09:07:0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1日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全盘接受、认真反思、深入查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2月22日,我委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2月23日,我委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3日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逐项分析,细化措施,抓实整改,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3月28日,我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几个月来,卫健委领导班子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中心组每月安排2名同志进行交流研讨,每季度开展集中研讨1次。
二是2月9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5月5日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三是2月23日召开工作部署会、3月3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
四是3月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五是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做好相关软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六是加强学习和培训,确保系统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熟练掌握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3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就反馈问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3月21日召开委机关组织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就心得体会网上抄袭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4月3日面向系统所属各党组织对市人民医院外科党支部以及委机关支部个别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抄袭现象进行通报,要求系统所属党组织以及党员引以为戒。
三是4月份起每周通报卫健系统“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在提高参学率的基础上,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党员每天完成学习任务。
(3)针对“暖民心行动”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健康口腔行动和安心托幼行动,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本级财政资金共计1310400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健康口腔中央财政、本市财政拨付670000元,安心托幼省级财政、市级财政拨付640400元。)
二是健康口腔方面:组织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健康口腔行动工作进度调度会,对重点任务进行布置,深入研究各项考核指标,要求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安心托幼方面:成立卫健系统托育机构监管及婴幼儿照护小组,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是2023年根据省市下发的健康口腔行动和安心托幼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2023年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联合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四家部门重新印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卫健〔2023〕33号),并按照文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截至目前,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均已超额完成,第一季度考核中知晓率在宣城市排名第4,满意度在宣城市排名第3。
四是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计划投入健康口腔行动经费55万,截至目前,根据工作开展进度,实际拨付资金55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4)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不理想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4月10日开始对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第一季度绩效考核;
二是5月6日下发第一季度考核情况通报,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考核;
三是根据检查来看,我市第一季度家庭医生签约执行率为36.63%,已达到考核标准。
(5)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落实情况:
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疫情期间购置的物资资产全面清理,5月15日第三方审计事务所正式入驻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待审计完成后将根据审计结果完善相关手续。
(6)针对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扎实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3月7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二是3月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2023年普法重点工作。
三是将法治工作纳入卫健委2023年度重点工作。
(7)针对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有所欠缺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4月14日印发卫健系统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出台《关于成立广德市卫健系统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卫健〔2022〕92号),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行政调解工作,受理医疗纠纷案例30例,调解成功并签订协议26例。
三是2022年12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2023年4月25日-5月1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6月1—2日,组织卫健系统党员干部集中培训。
四是3月30日印发广德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活动。
五是因“可待因”事件,注销了17位违规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违规手术人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誓节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8)针对保密工作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保密工作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确定2名工作人员为涉密文件取报人员,实行AB岗制度。
二是成立卫健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密人员台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登记文件密级和份数。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文件明确每个经手人,并签字登记。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三是4月24日召开党委会开展了保密知识学习,5月5日组织委领导班子及保密工作人员参加“中国保密在线”线上培训,并完成学业测试。
四是开展“4.15”国家安全日集中宣传,强化保密知识宣传。
(9)针对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不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县强、乡活、村稳”的改革思路,聚力于“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分级诊疗目标”,努力打造分级诊疗新样板、新示范的目标,印发了《广德市县域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优质医疗资源更加丰富、布局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初步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到2025年底,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显著提升,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连续、协同、高效的分级诊疗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患者异地就医、跨区域流动明显减少,县域内就诊率达85%以上,基层诊疗量占比达70%以上,逐步实现大病不出县,一般病、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二是《关于印发〈广德市卫健系统“医疗服务能力和作风状态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健发〔2023〕10号),各卫生健康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台账,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由我委进行汇编,并在健康广德设置专栏发布宣传,目前已发布14次工作动态,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努力减少县域外就诊率。
三是我市智慧医疗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了智慧医疗项目申报,通过了技术方案评审,现报省政府审批。智慧共享中药房项目基础建设已完工,接口搭建完成后,对各乡镇村卫生室进行系统培训。通过智慧医疗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目的。
四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就两个医共体问题已作深入讨论,目前,市中医院对新杭镇中心卫生院已完成“人财物”托管。通过建设紧密医共体,让县级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县级公立医院同等医疗服务。
(10)针对卫健委推动下级医院改革不坚决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医疗服务和作风状态提升年活动,开展“六重六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下属医院形成长效监督机制,推进下属医院规范化建设。
二是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公立医院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同时安排每年120万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明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地位、功能定位、职工身份和投入政策等均不变。牵头医院内部成立“两办十三中心”,促使医共体内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医疗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药械业务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实现统一。建立外部综合监管清单。落实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加强行风建设。
三是结合我市新一轮医改试点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医院迅速发展,进一步做好医院人员管理、增强医院运行活力、规范收益分配,更好地体现乡镇卫生院公益福利性事业单位的特性,医共体牵头医院已拟定部分乡镇卫生院薪酬分配机制改革方案。
(11)针对医改机制落实不同步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多次组织召开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会,通过学习宣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3年重点工作方案和其他县市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经验,对全市2022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分析等方式,全力推进市人民医院托管邱村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院托管新杭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两对医共体都召开了合作动员会议。市人民医院与邱村镇中心卫生院签订托管共建协议,6月21日上午在邱村镇中心卫生院举行了托管签约揭牌仪式;市中医院已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人财物统一管理办法及建设进度计划表,任命市中医院副院长为中医院新杭分院院长。市医院已经初步选配好邱村分院执行院长人选,将于7月初正式到岗开展常态化业务帮扶。
二是拟定《广德市整合型慢病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市疾控中心市和妇计中心纳入医共体成员单位。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贯彻落实《广德市县域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要求,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以疾控中心和妇计中心为健康管理技术支撑和管理主体、以医共体牵头医院为临床诊疗技术支持、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联系纽带、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网底的整合型慢病管理服务体系,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区域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症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强化中西医协同,努力实现“三高”和“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推动县域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建设。
(12)针对服务贯通落实不严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两包资金分配使用。市医保局将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预拨至两个医共体牵头单位统筹使用,负责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不同医共体之间和县域转诊病人费用结算,超支部分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合理分担,分担比例参照6:4。医保结余资金,由牵头医院、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6:3:1进行绩效考核后再分配。基本公卫资金由市卫健委足额拨付至我市两个医共体牵头单位账户,牵头单位按照90%比例拨付至成员单位包干使用,剩余10%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医防融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促进成员单位加强医防融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公立医院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同时安排每年120万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明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地位、功能定位、职工身份和投入政策等均不变。牵头医院内部成立“两办十三中心”,促使医共体内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医疗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药械业务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实现统一。建立外部综合监管清单。落实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加强行风建设。
三是贯通群众看病就医六个关键环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等上下贯通。积极协助我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两卡制”“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置不够有力
(13)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3月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二是3月7日、6月27日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三是机关工作人员戴正中因受到纪律处分,2021、2022年度均给予不定等次,不参与评先评优。
四是《关于印发〈广德市卫健系统“医疗服务能力和作风状态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健发〔2023〕10号)及《全市卫健系统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卫健发〔2022〕107号),持续开展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医务人员已主动上缴委廉政账号违规违纪款物4000元;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198份,共有2700余人签订了“工作日不饮酒”承诺书。
(14)针对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委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委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3月3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
三是大力推动“双提升”工作落实。4月7日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双提升”工作推动会,活动期间,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到各医疗机构查访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共发布工作动态14期。
四是开展“六重六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建立监督执纪组,开展监督执纪。
(15)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对近两年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从六大纪律方面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1月16日,4月24日,党委书记对12名九晋八人员开展集中谈话。
二是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领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三是4月24日,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集体开展谈心谈话,相关责任人就述职报告与往年雷同问题作表态发言。
(16)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对在惠民医院兼职取酬的市医院医生进行诫勉谈话;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民营医院开展排查,未发现类似情况,杜绝出现兼职取酬现象。
二是4月21日下午,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姚天顺出席市疾控中心专题学习报告会,并为中心职工上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委党委委员杨林对所有民营医院党员集中上党课,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6月29日,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姚天顺给机关离退休老同志上党课,邀请所有老同志监督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三是1月30日,4月17日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了心得体会;要求卫健系统各党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法院廉政教育基地。
(17)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市委组织部调整驻委纪检组组长;市纪委为驻委纪检组新增加1名纪检监察员。
二是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并通过微信形式进行提醒。同时,对存在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8)针对顶真碰硬精神不足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各单位对编外人员信息再次进行梳理上报,共有自聘人员198人,其中2017年3月16日后聘用127人。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02名(市人民医院20名,市中医院82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名。
二是督促各单位将2017年3月16日后自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转为劳务派遣。
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卫健系统人员内部调动工作,严肃编制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有序流动,草拟《广德市卫健系统内部人事调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19)针对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广德市卫健委党委全面推行“竹乡画韵、医心清廉”清廉品牌实施方案,6月12日召开工作推进会;
二是《关于印发〈广德市卫健系统“医疗服务能力和作风状态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健发〔2023〕10号)及《全市卫健系统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卫健发〔2022〕107号),持续开展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医务人员已主动上缴委廉政账号违规违纪款物4000元;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198份,共有2700余人签订了“工作日不饮酒”承诺书。
三是落实党委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23年6月中旬卫健委党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作风状态督查,同时强化“两责平台”信息填报。
(20)针对津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三月份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包含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对照2021年春节值班表,按照补助标准进行清理,应退金额共计11800元,现已全部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
(21)针对行政执法不严谨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2022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给予校验。
二是3月16日下午,对卫生行政服务窗口及卫生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三是3月17日至27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中心人员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进行梳理、排查,对有效期限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立即清理,及时整改,依规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是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是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66号)精神,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有效期为15年,其他医疗机构有效期为5年。巡察中发现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有3年半和8年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经查,均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政策理解不透、把关不严导致,分管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已于2022年6月调整了工作岗位。
(2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5月15日第三方审计事务所进驻,对卫健系统内部开展审计,计划6月底完成,并根据审计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资金考核、督查,与我市基本公卫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季度考核同部署、同考核。
(23)针对药品采购合同不合规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新杭镇中心卫生院已依照相关要求规范药品采购合同签署。同时举一反三,梳理规范所属各公立卫生健康单位药品采购合同。
二是已制定落实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完善流程管理,并加强对药品采购、入库、清点,以及业务结存台账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24)针对药品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新杭卫生院药品进行清理,清理审计报告已出,已完成问题整改。
二是组织人员对乡镇卫生院药品进行清查盘点,未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驻委纪检组已参加相关情况调查。
(2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缺陷的问题。
落实情况:
已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0年以来疫情防控发生支出费用拟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对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完成资产的入账及调拨手续,并对横山宾馆隔离点广德专班进行谈话提醒。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26)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
2023年3月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和卫健委机关管理制度(包含会议制度、例会制度等),今年所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均上党委会讨论。
(2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3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相关责任人在会上针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与往年雷同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二是梳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雷同人员名单;2月28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强化程序到位,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并由委主要领导审定把关。
(28)针对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把关不严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3月20日,市委讲师团成员吴永莹在卫健委六楼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卫健委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参加。3月22日,党委委员杨林为全市民营医院所有党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科级干部参加全省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培训。
二是调整委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联系点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责令卫生监督执法中心党组织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委党委对卫生监督执法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
四是责令委所属各党组织对照检查,规范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干部紧扣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杜绝抄袭现象。委党委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党建进行督查。
(29)针对未对下属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把关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2年4月28日,批复市医院调整支部设置,同意撤销市医院外科党支部,重新设置外科第一支部、外科第二党支部;2022年6月23日市医院外科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应到会17人,实到会16人,参会党员达到五分之四。
二是2022年度市医院组织生活会召开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进行思想交流。
三是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对各单位党建进行督查。
(30)针对统筹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4月12日印发广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广办发〔2023〕3号),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15名,目前面试通过11名,正在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
二是报送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人才需求计划表,拟招聘18名;2023年申报事业单位拟招聘28人,市委编办审核通过8人,拟招聘“三支一扶”人员5名,目前相关人员招聘已进入面试。
三是2022年为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心招聘事业编制1名,2023年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心拟招聘3人,市委编办审核未通过,后期我委将积极同市委编办、人社部门对接,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努力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
(31)针对执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1月4日委党委对机关内部科室进行调整,超过5年的中层科股长均进行轮岗交流。
二是4月20日委党委对杨滩镇中心卫生院等2名超过任职年限的院长进行调整,市中医院对3名任职超过5年的副院长进行分工调整。另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负责人将在卫健委新一轮机构改革结束后进行调整。
三是3月8日市中医院对其内部科室进行轮岗,涉及科股长17人,其中5名任职时间超5年的行政后勤中层正职予以调整。
(32)针对选人用人材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中心组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组干〔2016〕287号)文件精神;
二是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开展推荐、考察、讨论、公示和报备等工作。
(33)针对违规调整内设机构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3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就存在的此类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6月12日,将疾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和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民生办)重新合并为公共卫生科(应急办、民生办),由原疾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黄晓峰任副科长(主持工作)。
(34)针对编制管理混乱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市委编办印发《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编〔2023〕10号),其中第十条对卫健系统人员调动进行明确规定。我委将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二是拟定《广德市卫健系统人员内部调动管理细则》,目前细则已交由市委编办审核,等审核通过后立即着手解决“人走编不走”问题。
(35)针对“三清”不彻底的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4月10日市卫健委向市三清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编外自行聘用人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建立自聘人员台账;
二是因医疗人才配置具有行业特殊性,对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督促各单位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或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卫健事业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市卫健委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广德市卫健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将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持续扩大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
(二)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做到“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党史教育、理论学习,学懂弄懂各项精神,与实际工作深入融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三)加大整改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事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并将“回头看”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强化结果运用成果。以本次市委巡察为契机,将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和成果,全面转换为实际工作的动力,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稳定有序地推动广德市卫生健康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28644;通信地址:广德市爱民路卫健委四楼人事科;邮编:242200;电子邮箱:gdwjwzzrsk@163.com。
中共广德市卫健委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