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3 09:01:25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对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21日,市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院党组自觉以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军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牵头整改13个问题。2025年2月13日、2月26日、3月13日、3月31日、4月22日、6月5日、7月4日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2025年2月2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部门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部门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坚决”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组织研讨,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抓好学、查、改工作,推动走深走实;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该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检务督察部门对会风会纪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2.针对“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二是针对指出的问题对有关同志开展谈话提醒,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把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线下培训班等政治业务学习。开展了案卡填报工作专题讲座,提高了干警填报案卡的效率和准确性。
3.针对“理论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查摆,作自我批评;二是认真研究出台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三是班子成员根据省、市院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
4.针对“学与用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履职方向。对各部门人员进行了内部整合分工,强化了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对2022年至2024年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开展集中“回头看”工作;三是开展常态化学习,部署安排2025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跟进监督事项,确保案件“回头看”做到“全覆盖”。
5.针对“服务大局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增强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好《苏浙皖“三省六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的落实,加强同周边检察机关的联系交流,组织我院干警到溧阳检察院交流考察。对我院《立足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二十二条意见》进行了再梳理,确保实效;三是多批次组织干警进社区、进广场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的学习运用,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案件线索57条,在此基础上自建模型2个,公益诉讼案件成案5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有效衔接。
6.针对“落实司法改革任务缺乏创新意识”问题。一是调整本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数字模型推广应用的指导;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持续深化党组数字检察建设能力。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和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把握发展趋势,塑造数字思维;目前已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模型8个,摸排发现监督线索并成案37件;三是根据院内实际开展交流轮岗,确保人岗适应,目前已经轮岗交流6人;组织学习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强化干警政治觉悟。
7.针对“法治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先后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针对实际开展研讨。专题学习法治建设内容4次;二是通过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该项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明确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了党组会专题分析法治建设工作。对党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
8.针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开展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一号检察建议”的若干意见》,组建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2025年以来组织法治副校长到各学校开展法治宣讲11次。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三是与有关部门合力搭建了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平台,提升办案质效。向人大专题报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针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重数据、轻质效”的问题。组织干警学习了公益诉讼有关制度、文件,加强了对公益诉讼核心精神的理解把握;对有关重复立案情形进行了数据分析,重点聚焦弱势群体和重点领域规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10.针对“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立足“竹乡检语”平台,开展了理论调研专题授课,出台了《理论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选派干警参加安徽省“法律实务典型案例”研讨会,积极提升干警理论实务水平;二是构建了小组团队协作办案模式,加强了对案件的互审把关,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三是加强典型案例和高质效案例培育。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9件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理论调研文章在全市获奖2篇;四是对巡察指出案件进行审查,对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党组重视不够,部分班子成员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召开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查摆范围,深化了班子成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明确院领导班子分工,对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其职责,更好地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未落实”的问题。明确了班子分工,确定意识形态工作专人分管,严格“两微一端”管理,落实“三审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3.针对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多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二是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警示教育大会,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有关典型案例,传达纪律要求等,多形式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建立检务督察日志,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制度,总结分析“三个规定”全年填报情况,对零报告部门发送填报提醒函;协助纪检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察活动。
14.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民主生活会有关人员进行了对照检查,严肃开展了自我批评;二是立足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先后多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进一步夯实党组政治责任;三是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作风问题对照检视,明确作风改进方向。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阅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确保实效。
15.针对“案件评查形式化”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案件评查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抽评有关案件;二是立足“竹乡检语”论坛,开展了专题授课,提升业务能力;三是研究出台了《案件评查工作规定》,完善好有关机制,专门安排资深检察官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做好督促整改。
16.针对“制度落实空心化”的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侦查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一次,发挥好平台作用;二是对我院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全面完成了文件的“废改立”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督办,明确办公室牵头抓跟踪督办,确保形成闭环;四是以多种形式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洁纪律情况进行提醒、抽查。
17.针对“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表面化”的问题。一是持续打造“民企驿站”工作品牌,班子成员对我院民企驿站挂牌企业走访19家,针对涉企矫正对象外出难简化审批程序,执行简易审批外出2人次;二是多次结合群众法治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做好访企入村专项行动,走访企业9家,移交办理企业需求事项9件。
18.针对“领导表率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根据入额院领导办案轮案规则依据系统自动轮案,2025年院领导办案数达257件,同比增长42.78%;二是抓好《安徽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规定》落实,对入额院领导一、二季度办案情况进行公示,院领导办案数均达到办案比例要求。发挥好领导表率作用。
19.针对“干警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对涉及案件“案卡”及时进行了整改。针对案卡填录问题,出台了规范填录的实施办法,确保案卡填录准确;二是组织案卡填录工作专项培训,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抽查案件材料,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出台关于加强工作作风日常督查工作计划,检务督察部门加强日常督查,部署开展检务督察活动9次,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干警作风持续向好。主要负责同志对年轻干警、新提拔干警开展集中谈心谈话活动。
20.针对“案件办理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制定《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督办工作制度》,加强检委会自身建设,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加强不起诉案件内部移送的规范性,做好案卡填录工作;三是对有关案件进行全面审视,查明了原因,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了相关情况说明。同时举一反三,对不起诉案件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主管部门。
21.针对“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考勤制度》并抓好落实,对《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务用车审批、维修保养等相关事项;二是对我院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过时文件进行废止,对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领域及时出台相关制度,对我院各项制度文件进行汇编,并将文件汇编下发给各部门学习。
2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制度的掌握和熟悉;二是学习了工会会计制度,加强了工会会计核算管理。三是将50万元案件款上缴宣城市财政局,将100万元上缴宣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四是检务督察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醒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规范财务管理,有关责任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管理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经办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对新购入的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及时登记入账,完善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完整;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提醒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2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工会会计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经办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2025年以来未出现公务接待无来客人数、无公函的情况;对我院“三公”经费情况予以公开,加强内部监督;二是加强了对大额支出的把关,巡察反馈意见以来8项大额支出均进行研究讨论;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0-2024年财务大额支出账目进行清查,举一反三,规范做好财务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醒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问题方面
25.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我院党组工作规则;二是配备了专门人员担任党组秘书,负责提请、记录和督办;三是针对该项问题有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6.针对“党建工作责任传导不足”的问题。一是对党支部进行委员分工和党小组重新划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党务工作力量;二是组织了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全面系统学习党建相关业务知识,对发展党员流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内容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三是听取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汇报,有关责任人员对该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7.针对“班子成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常缺席”的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讨论,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增强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党支部书记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较少同志开展谈心谈话,从思想上提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完善签到程序,规范组织生活流程;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有关同志对该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8.针对“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有关同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积极组织本院各项业务培训,依托“竹乡检语”等平台,增加业务培训内容,开展专题业务授课一次,4月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我院一人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一人获“优秀论辩”称号,6月在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比赛中4人获“业务标兵”称号;三是针对广德检察工作实际,确保人岗相适。促进普通干警在部门之间轮岗,目前交流5人;严格按照程序选拔第三检察部主任人选,落实好选人用人相关制度。
29.针对“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支部书记分别与有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指出个人材料雷同问题,明确纪律要求;二是立足组织生活会,会上有关同志针对该项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对高标准开展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明确了支委会成员责任分工,加强对党建材料的审核,对党建工作开展日常督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执行。
30.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开展交流研讨,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举办了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班,对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等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同组织部门沟通,以李萌补办《入党志愿书》案例为鉴,确保入党流程规范。举一反三,对党支部目前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材料进行自查;三是支部书记与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教育。在组织生活会上,有关责任人员对该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31.针对“党建工作品牌创建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对党建品牌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创建重点,研究出台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二是立足新媒体宣传矩阵加大对党建品牌的宣传力度。
32.针对“支委会组织功能虚化”的问题。一是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开展研讨;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各项党务重要工作均经支委会讨论研究部署;二是进行了换届选举,新增2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33.针对“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在组织生活会上,有关同志对该项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支部书记与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严肃指出问题,明确要求整改;二是立足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员政治修养,党支部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严肃各项纪律要求。
34.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巡察以来均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结合每月特定节日以及检察机关业务特色开展了三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党建材料收集整理,对各项党建材料进行了整理审阅。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问题方面
35.针对“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针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和具体牵头抓总责任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该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6.针对“共性问题对照检查有漏项”的问题。一是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排查,确保梳理到位;二是针对落实整改过程认领不到位问题对有关人员谈心谈话2次;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班工作会议,逐条认领,明晰责任,针对漏项问题采取20余条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37.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确保巡察整改反馈工作专人抓、专人督。二是对过去巡察反馈问题再梳理,新出台文件2件,修订文件15件。填补制度空白;三是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邀请驻院纪检组开展督查3次,确保真改实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持续推进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务求取得实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司法办案风险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6022913;通信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爱民路190号;邮编:242200;电子邮箱:gdjcybgs@163.com。
中共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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