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4 16:32:39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8日至6月6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2025年8月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筹负责,分管负责人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25年8月11日,局分管领导召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整改部署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8月26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相关二级机构及业务科室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其中主要负责人牵头整改问题3个,方案共计梳理问题症结原因47条,制定整改措施64项。2025年10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召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会商会,协商共性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2个,整改完成率90.47%。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针对“政策宣传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广”问题。一是积极对接市融媒体中心,从文字、视频等方面多元化宣传政策内容,让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5年7月以来,省市级媒体报道我市惠农惠民补贴工作4次。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涉农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依据、申请指南等信息,让农民全面了解政策内容,提升了政策透明度和资金发放的规范性,促进农民参与项目监督。三是组织召开业务培训班,结合包村联户和安全生产检查,联合镇村干部累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进村入户宣传200余次,不断扩大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政策宣传覆盖面。
2.针对“政策解读不精准、基层执行有偏差”问题。一是完成漏报具体情况核查,同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二是完成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进行核查,未发现补贴漏报情况。三是分别到邱村、祠山、新杭、杨滩等乡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对涉农补贴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提升基层执行精准性。
3.针对“补贴信息公开、公示时间滞后”问题。一是已督促相关乡镇核实具体问题和原因,全面排查补贴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主要原因为补贴数据为动态的,数据需要进行核实,统计工作量大,另外要求村镇两级公示,造成公示时间滞后。二是完善2026年补贴实施方案,建立“补贴日历”,明确乡镇在补贴发放前完成公示即可。三是市农技中心分别于3月、9月期间多次到各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4.针对“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多头申报、重复领取”问题。一是重复补贴资金已追缴到位,已核查重复补贴原因,给予茶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二是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对2021—2024年涉及茶叶机械补助是否纳入国家购机补贴进行了审核并反馈给茶产业中心,除巡察发现两家主体,未发现其他重复补贴现象;三是建立部门间联合审查机制。茶叶发展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已建立部门间联合审查机制,明确对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产品不再进行重复补贴。
5.针对“多发、漏发、错发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完成补贴“多发、漏发、错发”问题原因核实,市纪委已对东亭镇、邱村镇、誓节镇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共追责4人。二是制定项目核查制度,建立项目台账。并到各镇开展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了潜在风险。三是全面开展稻谷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核实核查,对错发漏发情况及时进行退回和补发。截至目前,累计发现多发、错发等问题数量3个,已完成整改问题数3个。应整改金额3.62万元,已整改金额3.62万元,已补发或追回资金涉及主体数量40个。
(二)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6.针对“小微工程项目交易平台选择不当”问题。一是东亭镇分管领导与小额办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提出工作要求;二是东亭镇小额办完成2023年以来项目自查自纠,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2025年11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四是2025年7月以来,局科室及二级机构联合财政局业务科室赴相关镇(街道)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和美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水稻提产增效、茶产业等项目业务督导工作,全面要求各项目实施规范。
7.针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问题。一是经核查,该问题发生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问题。二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重点排查类似问题后,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桃州镇已重新修订《桃州镇农村工匠参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行一项目一押证制度。
8.针对“招投标程序倒置”问题。一是卢村镇已完成问题原因核查,同时镇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2025年11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要求各镇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实施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自2025年6月底起,局乡村建设科累计赴各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10余次,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进展及工程规范性。
9.针对“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一是及时调查核实问题原因,并厘清责任,东亭镇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二是会同东亭镇责任部门梳理了4个衔接资金项目资料并加强后期管护,实现了4个衔接资金项目资料的规范化管理。三是10月21日起,会同财政部门现场查看衔接资金项目,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要求;召开衔接资金项目业务培训会,对衔接资金政策及要求进一步明确。四是向各镇、街道对应部门发放了工作提示单,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程序、合同、经营性资产收益及分配情况,有效防范了资金使用风险,未发现类似问题。
10.针对“项目谋划不精准”问题,一是已核查问题根源,并明确农业、林业部门在项目谋划、资金测算、实施推进等关键环节及时沟通会商,确保信息互通、步调一致,从源头化解部门衔接不畅问题。二是五龙山国有林场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项目谋划不精准的危害,为后续项目谋划筑牢政策理论基础。三是对储备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需求合理性进行了评估,构建了“事前政策对接-事中需求匹配-事后问题复盘”的闭环管理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项目谋划精准度,为国有林场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提供机制支撑。
11.针对“委托监理主体不合规”问题。一是邱村镇已完成问题原因核查,经分析主要是村级对镇级政策研究不透彻、理解有误造成的,未发现违法乱纪相关问题。二是邱村镇已明确监理委托程序,对不足5万元的各类监理、设计、勘察类项目,经3家以上相关单位询价后,组织业主部门、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分管领导等开会讨论决定后实施。同时制定《邱村镇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项目实施。三是2025年11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要求各镇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未发现类似问题。
12.针对“工程验收送审滞后现象普遍存在”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审计进度滞后原因分析后,全面加快整改进度。截至目前,2023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审计,并向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1条,案件已办理完毕。二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明确今后工作中及时开展项目验收、送审工作。三是累计赴各镇开展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0余次。同时针对2022年以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并配合完成省级、宣城市级延伸审计工作,累计排查发现问题7个,已整改完成7个。
13.针对“部分项目档案材料不全”问题。一是杨滩镇完成项目审计进度滞后原因分析,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未发现违法乱纪相关问题。杨滩镇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召开整改会商会,明确项目档案管理要求,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全面排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资料保管情况,目前已排查2023年以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36个,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
14.针对“经营性资产效益不佳”问题。一是四合镇宏霞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四季常丰家庭农场签订了补充协议,收益(1万元)已于2026年1月22日到账。二是赴誓节镇了解项目运营情况,督促运营方12月31日前付清租金,其收益(5万元)已于2025年12月29日到账。三是发放工作提示单,全面排查了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经营性资产收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系统性摸清了近四年衔接资金项目经营性资产的收益现状,为后续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优化收益管理提供了精准依据。四是强化项目前期论证。牵头对新建衔接资金项目重点明确项目投产时效,将预期收益达成率纳入项目立项审批硬性指标,从源头避免因规划粗放导致效益滞后。
15.针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不合规”问题。一是向各镇、街道对应部门发放了工作提示单,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规。经整改、排查后,未发现同类问题,今后将严格规范衔接资金项目收益分配方式,确保收益分配符合政策导向。二是组织召开衔接资金项目业务培训,学习了衔接资金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减少因政策不熟悉导致的工作偏差。三是组织镇村两级集中学习,讲解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升了基层经办人员对衔接资金核心政策的理解深度。四是会同东亭镇、卢村镇精准对接辖区内监测户的实际需求与发展短板,因人因户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实现了对监测户帮扶的“精准滴灌”。
16.针对“项目资产移交、管护等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完成问题梳理和原因分析,并及时完成整改,使收益分配计划有明确集体决策支撑。二是四合镇经办人员进行了项目移交资料补全工作,为后续资产溯源核查、管护责任界定提供了清晰依据。三是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业务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规范操作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全面梳理排查了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移交、管护等程序是否规范。系统性扫清了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移交、管护中的程序漏洞。
17.针对“重点自然村整治提升项目谋划不足”问题。一是及时完成问题原因分析,主要由于民意摸排、实地核验和资金测算不足导致。二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要求乡镇认真做好申请前期民意摸排、资金需求测算等工作,避免盲目上报。三是开展2026年提前批次重点自然村整治点位全覆盖核验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治点位,一律不予整治,确定点位60个。四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广德市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重点自然村补助资金标准由10万元/个提高至15万元/个,切实提高项目实施可行性。
18.针对“重点自然村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柏垫镇完成问题原因分析,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柏垫政府积极整合项目资金,细化问题整改举措和时间安排。目前柏垫镇已明确任务点位和工程控制价编制等工作。二是累计赴各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10余次,严格督促按照重点自然村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确保村庄整治成果。三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广德市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重点自然村补助资金标准由10万元/个提高至15万元/个,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余下9个重点自然村整治提升任务。
19.针对“督查指导农村改厕工作不到位、压实责任不够”问题。一是拨付各乡镇2024年度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补助资金时,予以扣除2023年度验收不合格补助资金,累计扣除补助资金21.8万元;二是多次赴乡镇施工现场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改厕施工技术规范性。同时要求2025年度农村改厕验收时,严格遵守“村级自验、乡镇初验、市本级复验”的流程,规范开展农村改厕验收工作。三是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全市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的通知》《广德市农村改厕注意事项》等文件,督促各镇持续规范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20.针对“村庄整治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指出的问题,巡察期间相关乡镇(村)完成整改。同时全面排查类似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的工作提示单》,全面排查村庄整治后期管护情况,同时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建立健全和美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农村环境管护水平和质量。三是督促各镇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生态美”超市等平台,积极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杜绝随地堆放杂物和垃圾的行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将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常态化监管举措,推动资金监管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深度融合,强化资金绩效导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以精准高效的资金监管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22542;通信地址:广德市天寿社区天官山路9号市农业农村局二楼乡村建设科;邮编:242200;电子邮箱:gdscjk@126.com。
中共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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