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以案明纪 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发布时间:2017-08-24 16:16:21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方某,青阳县丁桥镇财政分局原分局局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近日,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县财政局邀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童铁重点围绕近年来财政系统发生的6例违法违纪案例,就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作专题讲座。讲座从查处案件通报及典型案件分析、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定义、职务犯罪的危害及认识误区、预防职务犯罪需把好的几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新形势,阐述了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中央严惩腐败的决心和信心。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案、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醒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乡镇分局(所)长共计100余人聆听了此次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