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2-07-11 14:57:06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从今年6月份开始,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6部门,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重点清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长期旷工,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私自离职经商,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己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人员;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等9种“吃空饷”行为。
各级各部门在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上缴财政下拨相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对 “吃空饷”人员办理工资、退休养老金和编制核减等手续。通过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为确保专项工作治理扎实推进,成立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为成员单位的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社、财政部门统一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供养人员与薪金对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形成资源信息共享。组织人事部门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进人程序,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人员动态信息,对因调整、死亡或失踪的人员应及时核销,着力建立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同时,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于存在“吃空饷”现象的部门和单位,对“一把手”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