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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芦溪:四项举措创建“无红包”县城

发布时间:2013-09-25 09:04:46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今年来,芦溪县重拳出击,采取四项措施,严肃治理收送“红包”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深化教育防范,构建抵制红包的自律机制。把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县委扩大会议、党员干部大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党纪条规,重申和明确纪律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芦溪政务网、芦溪清流网、芦溪电视台、廉政信息平台等载体的作用,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形成治理收送“红包”歪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构建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强化资金监管,断绝“红包”资金来源,从源头上防范乱收乱支现象发生。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权力制约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风评议制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行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落实群体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构建规范长效的监督机制。把监督监察作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把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贯穿于专项治理活动的全过程。严格督查标准,细化工作内容,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巡视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活动进展情况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四是实行公开承诺,构建廉洁从政的约束机制。各单位“一把手”带领领导班子各成员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带头拒收、拒送“红包”,切实做到“三不”,即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群众的监督举报或有关媒体曝光的“红包”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及时派员核查,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按照省纪委决定的“先免职、后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在各大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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