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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县:四项措施促案件查办工作上水平

发布时间:2013-09-25 15:36:41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今年以来,远安县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切实以执纪办案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多措并举拓案源。实行纪委常委定期下访和接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加大信访值班力度,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同时,强化执法监察、纠风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信息互通,以多种方式收集案件线索,拓展基层腐败案件案源渠道,夯实办案基础。

  二是联合办案抓突破。制定《协调配合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实行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利用公安、检察机关等成员单位的技侦手段,获取违纪违法线索和事实,确保案件快查快审快结。

  三是规范审理办铁案。研究出台《远安县案件查审流程图》,严格案件查审程序,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乡案县审工作、强化对上工作联络,通过规范实体审核、严格工作流程、规范行为监督等措施,确保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做到既严惩腐败分子,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源头治理促规范。坚持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批机制,不断从查办案件中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条件。今年以来,通过查办案件,先后研究出台村干部管理、干部作风、廉洁自律、项目投资监管等方面的制度8个,集中清理规范各类制度86项,较好防范同类腐败案件的复发、多发,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发生。

  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0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7.5%,立案1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57.1%,大要案7件,与去年同期持平,结案1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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