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27 08:28:1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从去年开始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包括市纪委书记、省级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县级纪委书记和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在内的1253人按要求调整了分工,不再分工职责范围外的其他工作,保证把主要精力向主业聚焦、往监督和办案上用力。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把转变职能、准确定位放在首位,纠正越位,改正错位,补正缺位,强化主业,精简“副业”,为突出治标和执纪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去年4月23日,山东省纪委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地方纪委书记不得具体分管工业、农业、卫生计生、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可能影响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职的工作,不得担任城镇拆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等临时性职务;派驻纪检组长不得具体负责人事、财务、资产和业务处室等工作。山东省纪委、监察厅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将原来参加的126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23个,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
山东省纪委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新设立2个纪检监察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机关从事办案工作人员增幅达20%。对6个纪检监察室进行人员调整,对纪检监察室重新分工调整,每个室都联系一部分市、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打破原有联系格局。打破了条块分割局限,实现了办案力量的科学调配。省纪委先后遴选18名优秀同志充实到办案相关部门,各地也从纪检机关和公检法机关遴选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办案部门,并在县级纪委新增编制中选配94人充实办案一线,全省所有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设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工作人员1247名。省纪委不断强化自办案件,做到领导精力向自办案件集中、办案力量向自办案件投入、保障措施向自办案件倾斜。通过改进统计方式,引导各级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强化自办案件督导,采取定期调度、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自办案件的督促指导,实行自办案件情况月通报制度,对案件总量、升降幅度、移交司法机关等数据逐一通报,发挥目标导向作用,督促加大自办案件力度。
据介绍,去年山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90895件(次),立案12242件,结案121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18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97人;查办厅级干部案件26件,县处级干部案件25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