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高港区明确纪检组长职责 破解监督问责难题
发布时间:2014-11-28 08:38:2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纪委监察局围绕中央纪委“转方式”要求,着力破解区级机关部门派驻机构“管理难”、“监督难”、“问责难”问题。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兆洋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在派驻机构实施收编统管基础上,对纪检监察资源进一步整合,建立了一套以部门纪检组长为责任主体,以开展驻点调研和监督检查为抓手,以区级机关部门为督查对象的纪检组长分片巡查工作机制,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
建立完善制度,破解“管理难”。管理难,难在派驻机构资源分散,难在管理制度缺少。为此,区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关于对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派驻机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现全区设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单位为17个,单设纪检组12个,单设监察室5个。同时,明确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组长人选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考察;明确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机构内除区管干部外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出台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区纪委监察局向派驻机构通报情况暂行办法,以及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细化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干部教育等7个方面的业务工作制度,着力推进派驻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出台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任免、交流和录用、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奖惩以及其他事项等5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推进分片巡查,破解“监督难”。监督难,难在同体监督无法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此,区纪委监察局在对派驻机构实行收编统管的基础上,出台高港区纪检组长分口联动调研和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全区60个机关部门划分为科教口、政府口、政法口、计经财贸口、城建口等5个片区,并相应成立5个调研和督查巡查组,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各巡查组由5名纪检组长组成,区纪委指派1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并由一名纪委常委挂钩联系,实行交叉巡查。巡查包含“确定督查对象、拟定工作方案、发布巡查预告、驻点调研、形成督查报告、反馈督查情况、跟踪整改”等7个步骤,运用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受理信访举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谈话、调阅资料、民主测评等7种方式,主要围绕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10个方面开展巡查。上述7个步骤、7种方式、10项内容,使巡查工作规范性、针对性得到有效提升,使5个巡查组真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正规军”。
强化结果运用,破解“问责难”。结果运用是巡查工作的重要手段,责任追究是督查的关键环节。每轮巡查结束后,区纪委监察局要求被巡查部门(单位)对巡查工作意见,要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区纪委。同时,把调研和督查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以及领导干部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一般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函询、诫勉谈话或发出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或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对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立案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趋势,提出对策建议。去年10月以来,已对区卫生系统进行了巡查,巡查组先后巡查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医院,召开各类座谈会14场次,根据收集、梳理的5大类13个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并严肃查处2名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