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一、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如:征地拆迁、劳动保障、个人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山地林地纠纷、其他个人诉求……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信访方式向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具体包括哪些?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四、如何书写举报信?

我们提倡实名举报,填写被举报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等)、反映的主要问题(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举报人信息(真实姓名、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时力求详尽。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我已阅读以上条款

©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051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000040号

扫一扫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