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1 16:42:08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关于印发《2013年度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
县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各驻在单位,本委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派驻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推动驻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根据广纪[2013]72号文件精神,经县纪委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度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各驻在单位。
二、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各驻在单位自评,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工作考核小组复核相结合。考核结果报县纪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成绩优秀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通报表彰(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时间
各驻在单位要对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打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于
中共广德县纪委
广德县监察局
抄送:市纪委办公室
县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张文勇(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海强(县纪委常委)
戴 民(县派驻一组组长)
成 员:蒋辉敏(纪委党风室)
陈贤春(纪委办公室)
刘 昫(纪委党风室)
2013年度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100分)
工作项目 |
目 标 任 务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党 风 廉 政 建 设 (20分) |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规定,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 |
5分 |
未进行工作部署扣1分,未进行任务分解扣1分;未进行年度考核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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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
5分 |
未认真落实县直机关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扣2分;违反有关“规定”,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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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制订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清卡”、“清房”、“清商”专项活动。 |
5分 |
未按要求开展,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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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开展廉政谈话,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组织科级干部填写电子廉政档案。 |
5分 |
未开展廉政谈话扣1分;违反《廉政准则》规定,每发现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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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教育调研(20分) |
1、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
4分 |
缺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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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传递纪检监察正能量。 |
3分 |
媒体采用加分办法:同县直单位评分标准(广纪[2013]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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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信息、舆情信息。 |
6分 |
全年不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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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三进三解三推动 |
4分 |
完成规定动作满分。每缺一项扣1分;活动有特色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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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
3分 |
未开展不得分。廉政文化有亮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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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务公开(15分) |
1、加强党务公开载体建设。 |
5分 |
未设置公开栏扣2分;有门户网站的未设置党务公开网页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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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 |
5分 |
公开内容不全面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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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纪检监察报刊征订工作。 |
5分 |
未完成征订任务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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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目 标 任 务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四、 廉政风险防控 (15分) |
1、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 |
5分 |
无学习教育记录扣1分;职工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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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权责一致,查找风险点)。 |
5分 |
未成立风险防控领导组扣1分;未制定防控措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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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长热线承办工作。 |
5分 |
红灯出现一次扣5分;黄灯出现一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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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效能建设(15分) |
1、建立效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
5分 |
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市、县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扣5分;未制定管理机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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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规范工作人员网上行为。 |
4分 |
使用聊天软件未按规定备案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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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开展优化环境工作。 |
3分 |
企业所提意见建议未落实的扣1分;本单位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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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访举报工作规范。 |
3分 |
信访举报件按期报结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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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评工作(15分) |
1、组织机构健全,确定专人负责。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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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有方案、有措施。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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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三评活动年终考评结果加减分。 |
10分 |
获得县级表彰的加5分;被县通报批评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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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评总分为100分。增减分要有资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