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8 08:55:21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广纪【2014】84号
县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各驻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派驻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推动驻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根据市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文件精神,经县纪委领导同意,现将《2014年度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各驻在单位。(县委党校、老干局、信访局、档案局、县新农办、红十字会、金融办、总工会、妇联会、团县委、工商联、旅游局、编办、太极洞管委会)
二、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各驻在单位自评,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工作考核小组复核相结合,考核结果报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时间
各驻在单位要对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打分,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表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县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2015年元月15日前考核小组完成复核评分。(各单位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软件资料备查)。
中共广德县纪委
广德县监察局
2013年12月15日
抄送:市纪委办公室
县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张文勇(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戴 民(县派驻一组组长)
高 红(县派驻二组组长)
成 员:蒋辉敏(纪委党风室主任)
陈贤春(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 昫(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