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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七项机制”监督农村低保工作

发布时间:2008-11-03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政府与包片领导、包片领导与驻村干部、驻村干部与村委会分别签订责任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实行督查制。各乡镇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委员、民政办主任为成员的督查小组,督查小组成员负责对包片区(村)农村低保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实行村民小组推荐制。各村民小组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将本组困难农户的名单和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报村委会。四实行名额分配差额制。各乡镇根据各村上报困难农户的基本情况和困难程度,将低保名额和享受类别分配到各村。五是实行评议制。各村成立由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对村民小组上报的困难农户进行评议。六是张榜公示制。评议小组将评议的困难农户在本村民小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七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优亲厚友、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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