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10-30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为加强和改进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我县将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内容涉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及管理情况;有关单位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需要共同提醒和研究的问题。
廉政谈话每季度开展一次,分别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结束。如发现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不良反映时,有关领导应及时开展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内容涉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及管理情况;有关单位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需要共同提醒和研究的问题。
廉政谈话每季度开展一次,分别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结束。如发现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不良反映时,有关领导应及时开展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