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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新城区D2-10、D2-13、D2-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挂牌出让

发布时间:2009-12-03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20091128,广德县新城区D2-10D2-13D2-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人民币142/亩的价格在县招投标中心成功挂牌出让。本次出让地块位于广德县广宁路、纬二路和城东大道、经四路围合范围内,出让面积158.2亩。本次出让活动共吸引了江浙等地数位有实力的竞买人参与竞买,现场竞买会上竞买人经过二十多轮的竞价,最终来自浙江省湖州长兴客商成功竞得。此次出让不仅创造了广德县单宗商住用地出让价格的历史之最,也为广德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功出让主要得益于: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此项活动进行调度,并对出让地块出让方式、宣传招商等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在拓展宣传渠道和范围上狠下了功夫。县招投标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先后出资几十万元在《钱江晚报》、《新民晚报》、《扬子晚报》等十几家,有相当影响的苏浙沪新闻媒体上作了强力宣传,积极与县国土局、招商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前往杭州、绍兴、嘉兴等地进行实地推介,同时在公开出让活动期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先后受理了三十多位客户的电话咨询和现场踏勘,并制作了精美的推介文件进行分发,为土地成功出让打下扎实的基础;三是调整了地块的出让方式。认真借鉴宣城市等地的有效做法,采取了先拍卖后挂牌的出让方式,确保了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活动万无一失;四是在选择中介机构上取得了突破。招投标中心充分学习浙江省湖州市等地招投标中心的经验,确定了在浙江省有着很高知名度的浙江省联合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出让活动的中介机构,利用先发地区中介机构的先进理念和庞大的客户群优势,加大了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宣传力度及规范运作,从而进一步促使本次公开出让活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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