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19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一是政策宣传制度。由县民生办牵头组织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全县36项民生工程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分类指导制度。县民生办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使用制度,督促各项民生工程资金配套、拨付到位。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制定牵头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之间推进不平衡问题。
三是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各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认真落实民生工程“绿色通道”制度,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制定任务分解明细表和工程进度控制表,对所有工程类项目进行倒排建设工期,落实具体责任人。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持久发挥民生工程项目效益。
四是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部门要推广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五个一”(即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试点。严格审批和公示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督查考核制度。县民生办每年组织1-2次全县性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1次年度考核。各项目牵头主管部门制定专项督查办法,全年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2次,及时向县民生工程领导组报告存在困难和问题。监察、审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抓好政策落实。
六是情况通报制度。县民生办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传达工作部署,通报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月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和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按季报送工作动态、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监察、审计部门每季度报送一次民生工程监察、审计工作动态),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