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12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一是实施农村集体委托代理服务。明确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补助收入、一事一议等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农村集体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上实行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报表、统一建档,分村建账、分村核算。
二是实行村级支出备用金和事前申请制度。对因公出差、办公费等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数额由乡镇自行确定,大额支出实行事前申请。所有支出应使用正式发票和规范性收据,不得白条入账,严格实行按月报销制度。
三是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预算由乡镇农经站在年初指导各村制订,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严禁随意扩大预算,发生不良债务,村级财务决算按年度执行。
四是实行村务公开。“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月核算账目,并于下季度首月十日前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反馈,在村(社)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范畴。该县在其各乡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窗口,对“三资”实行“一次性告知”、“一审一核制”的流程化管理,确保其廉洁和效能。
六是强化审计和检查。要求村级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基建工程兼公益事业性建设必须进行审计,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纪委、财政、农业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考评,重点检查财务制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并给予相应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