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简报第二十七期
发布时间:2010-11-02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广德县召开“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会
2010年11月1日,广德县召开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汇报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施怀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乡镇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县农委通报前一阶段对各乡镇“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并就如何整改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施怀中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阶段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但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特别是和周边兄弟县市相比、离省、市要求都还有一定差距,要求各乡镇要分析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传递压力,明确责任,补缺补差。
就如何全面完成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施怀中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要认识再提高。各乡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推进农村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放到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中去思考、去谋划,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和消极应付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向落实。二要力度再加大。一是重点工作重点部署。二是具体工作具体指导。三是流程制度流程管理。四是村务监督监督落实。三要工作再规范。各乡镇要对照省检查验收标准,一项一项认真对照,切实抓好“回头看”,通过“三查三看”,及时补差补缺,确保质量过硬,检查过关。四要纪律再严明。在质量上做到要求一点不减、标准一点不降,全部、全面顺利通过验收。根据省市要求,11月底前务必全面完成申报式验收,而且检查验收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小项必须全部合格,任何一个乡镇(村)检查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全县检查验收不合格。对检查验收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哪一个村没有通过省市验收,包村干部和乡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要承担纪律责任;哪一个乡镇没有通过省市验收,乡镇主要领导就要写出书面检查,该乡镇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0年11月1日,广德县召开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汇报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施怀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乡镇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县农委通报前一阶段对各乡镇“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并就如何整改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施怀中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阶段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但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特别是和周边兄弟县市相比、离省、市要求都还有一定差距,要求各乡镇要分析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传递压力,明确责任,补缺补差。
就如何全面完成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施怀中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要认识再提高。各乡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推进农村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放到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中去思考、去谋划,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和消极应付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向落实。二要力度再加大。一是重点工作重点部署。二是具体工作具体指导。三是流程制度流程管理。四是村务监督监督落实。三要工作再规范。各乡镇要对照省检查验收标准,一项一项认真对照,切实抓好“回头看”,通过“三查三看”,及时补差补缺,确保质量过硬,检查过关。四要纪律再严明。在质量上做到要求一点不减、标准一点不降,全部、全面顺利通过验收。根据省市要求,11月底前务必全面完成申报式验收,而且检查验收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小项必须全部合格,任何一个乡镇(村)检查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全县检查验收不合格。对检查验收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哪一个村没有通过省市验收,包村干部和乡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要承担纪律责任;哪一个乡镇没有通过省市验收,乡镇主要领导就要写出书面检查,该乡镇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